【本文以吳三桂第一人稱敘述】
第一段:我是一條野狗
我是一條放清軍入關的瘋狗。
我任由沖動支配了我所有的理智。
當得知老爸被李自成毒打重傷,當得知圓圓被李自成部下玷污。
作為一個男人,我不能忍。
崇禎自縊煤山,親率全軍披麻戴孝。
在漢將祖大壽,洪承疇都投靠滿人的情況下,皇太極多次勸降,我何曾動搖過一次。
隻是這一次,我要策馬回頭,殺光這大順軍,我要死守這山海雄關,這雄關屬於誰都行,就是不能屬於李自成!
寧遠軍5萬人,大順軍40萬人。
1644年,我剃了頭,搬了滿清為救兵,我一路撕咬李自成,大敗他於一片石。
後來『沖冠一怒為紅顏』的我成了明末最大的漢奸。
人人唾之。
如果性格當真決定命運,那麼我的易燃易爆炸應該會毀滅一切吧……
第二段:清廷賣命
我在這山海關逡巡了377年。
像一條再也露不出獠牙的老狗。
1644年4月22日這天,
我打開了山海關的大門讓清軍入了關,也是我領著我5萬寧遠軍在此與李自成鏖戰。
那一戰,4萬多將士全部戰死;
我父親和吳家上下38口,都被李自成砍了頭,橫屍二條胡同。
當我把頂發剃掉,腦後梳著豬尾巴一樣的辮子那一刻起,就已經拋棄了他們,拋棄了名譽,隻是當親見親人屍體僵臥街邊,血污滿地時,我的靈魂還是被抽離了。
他們的死湮滅了我最後的一絲猶豫和顧慮。
我要讓每場戰鬥都變成人間修羅場,在戰場上我是無與倫比的叛徒,最勇敢的漢奸。
我之所以陶醉於一場場昏天黑地的廝殺。
是因為隻有這樣我才會忘記痛苦,忘記恐懼,忘記那深深的負罪感。
忘記那個我用一個家族的性命換來的女人——陳圓圓。
為滿人征戰的17年,我是一隻隻能賣命的野狗,一隻沒有家的野狗……
第三段:無家可歸的靈魂
我可能真的瘋魔了。
永歷,他寫信罵我不是人。
呵~早在16年前,當我剃頭留豬尾巴辮子的那刻開始,我就成了一條隻會殺人的狗。
永歷,他長得太像崇禎帝了,我第一次見他我竟雙腿哆嗦,語無倫次。
四個月後,我還是命人殺了他,如果我說我害怕恐懼的感覺才殺了他,你們信嗎?
終於,我用南明最後一個終身流離失所的倒黴君王——永歷的人頭,換來了我平西安穩的天下。
終於,我不用叛變了,雲南很遠,離北京很遠,遠到可以忘記一切,隻是一家三十幾口碎屍僵臥,成千上萬的同胞的鮮血讓我徹夜難眠。
我開始變得虛空,變得貪戀酒色,隻是一晌貪歡,依舊難於安枕,後來我信佛了。
隻是這高大的佛堂殿宇也沒辦法遮蔽我無家可歸的靈魂。
第四段:反了天下又如何
62歲那年的冬天,我縱馬疾馳,雖花發滿巔,但霸氣依舊。
我帶20萬鐵騎,風動塵生,殺氣襲人……
我是不想叛變的。
隻是那康麻子《康熙》鄙視、厭惡、猜忌我。
他一次又一次殺機畢現,而我原本隻想安安穩穩的退休的,對不對?
哎,最終我還是反叛了,那一路上,我背地裡哭了好幾回,因為我的沖冠一怒,我又要失去我的家人了。
67歲時,我走到了人生的終點。
康熙在我死後將我挫骨揚灰,滅我三族。
連嬰兒都不放過。
反李自成,他殺我父兄三十八口,反康麻子,他滅我三族。
真是最是無情帝王家啊……
如果還能回到1644年,我是不是還會山海關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