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帝國建立之初,國勢未穩,長期的戰亂使百姓不堪重負,休養生息,恢復生產顯得非常緊迫。
為了發展經濟,增強國家實力,明太祖朱元璋采取了幾項重要的措施,其中有一點,那就是針對元末腐敗盛行、禍國殃民官場的情況,展開了前無古人的反腐運動。
古代帝王中像朱元璋這樣前後四次發動反貪運動,全國官員逐個過關,以及僅空印案、郭桓案就殺掉七八萬人的規模是空前絕後的。
朱元璋有許多古怪的反貪點子:一是『一刀切』。
凡貪贓銀六十兩以上者,殺無赦。
二是大眾化。
他下令將其反貪專著《大誥》編成普及本發至田頭,背誦者給獎,致使明初的隱士也感慨:『掛書牛角田頭讀,且喜農夫也識丁』
與此相應的是更為古怪的措施:準許私人扭送貪官進京受審。
便有一個叫陳壽六的人夥同三個草民捉了個貪,僅公元1376年,就有一萬餘名夠不上死罪的貪官被打發到他的家鄉鳳陽屯田,這些貪官與此前遷來的江南的十四萬富戶們一起,追尋朱元璋童年的足跡。
這樣,朱洪武在位的三十一個年頭裡,駙馬歐陽倫因走私國家外貿專營的茶葉,亦被『賜死』;當時除湖南外,江南地方官員基本無人能夠做到任滿。
由於出身最基層受盡了壓榨,朱元璋深諳作為『防民之具,輔治之術』的法律的極端重要性,在登基之初他就在《大明律令》的基礎上制訂頒行《大明律》,接著又親自編定了《明大誥》。
朱元璋立法一為治民,二為治吏,尤其是《明大誥》則著重於懲治貪官,現在來看,我們可以視為『反貪刑事特別法』。
『刑亂世用重典』這是朱元璋極力主張的,他開展雷厲風行的肅貪,刑罰之酷、歷時之久、殺人之多,為中國幾千年封建社會的歷代王朝所沒有的。
朱元璋對貪官污吏深惡痛絕,毫不手軟,但效果有限,貪官前仆後繼。
而因為體制問題,朱的反貪是毫無成效的,最終隻能越殺貪官越多了。
在歷史上雍正的政聲並不好,刻薄寡恩,對待親兄弟心狠手辣,而且野史中有篡改詔書以陰謀登基的傳說。
但雍正的勤政,雍正對腐敗的毫不留情,卻是沒人否認得了的。
雍正的前任康熙親手創造了一個『太平盛世』,也留下了嚴重的後遺症:吏治腐敗、稅收短缺、國庫空虛。
雍正接手時,國庫儲銀僅八百萬兩,而虧空的數字卻大得驚人。
雍正說:『歷年戶部庫銀虧空數百萬兩,朕在藩邸,知之甚悉』又說,『近日道府州縣虧空爭糧者正復不少』,『藩庫錢糧虧空,近來或多至數十萬』。
如此看來,則堂堂大清帝國,竟是一空架子。
外面看強盛無比,內裡卻空空如也。
嚴峻的形勢下,不管是為公還是為私,清理積欠、誅殺貪官,都是勢在必行。
雍正別無選擇。
雍正在位時誅殺貪官不計其數。
但他的反腐措施並不僅此,除懲治誅殺貪官以外,雍正還有三項更為徹底的措施:
1、絕不放過貪官的涉案的親戚和子孫。
2、讓貪官死而不已。
3、殺貪官給官看。
貪官們的罪一經核實,雍正就下令把他的家底抄個幹凈,連他們的親戚、子弟的家也不放過。
雍正下令:絲毫看不得向日情面、眾從請托,務必嚴加議處。
追到水盡山窮處,畢竟叫他子孫做個窮人,方符朕意。
此令一下,全國一片抄家聲,雍正也得了個抄家皇帝的封號。
可見當時官場上對這個刻薄皇帝的怨毒之深。
但亂世用重典,為國家計,為社稷計,不如此不足以撥亂反正。
沒有雍正大刀闊斧的整頓吏治、肅清貪官、清理積欠,就不會有後來的乾隆盛世。
由此看來,貪官們隻有死路一條了。
可是,在雍正時代貪官連死路一條都沒有。
雍正的政策是:死了也不放過他!雍正四年,廣東道員李濱、福建道員陶范,均因貪污、受賄、虧空案被參而畏罪自殺。
雍正反腐倡廉僅僅五年,國庫儲銀就由康熙末年的八百萬兩增至五千萬兩。
更重要的是,社會風氣改變了。
雍正一朝無官不清的說法,也許誇張了點,卻是對雍正治理腐敗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