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明初四大案』是哪四個?它們都產生了什麼影響?(一)。《網路歷史》

題記:『臣以為那些驕兵悍將,功勛部舊,是根本沒反制。

大凡一個王朝新建之後,他所賴於奪天下的那些將士,也就價值已盡了,甚至可以說是用廢了。

那些將士在奪天下時有多大的功績,到治天下時就會有多大的麻煩,多年來他們養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他們長於破壞,而短於建設,他們多年鄙棄詩書,蔑視綱紀,又自以為是天子的袍哥,功勛齊天吶,皇上既然坐了天下,他們自然就該好好的享受。

一旦沒了戰打,他們能夠重回故裡種地打糧嗎?

,所以他們認為朝廷更應該好好的恩養他們。

大明剛剛建國,仍然是民不聊生,滿目焦土,哪有諾大的國力去恩養他們,一旦恩養不成,他們豈不冤屈,能不鬧事嗎?

甚至是害民取利鬧出兵變。

古往今來,多少朝代都是毀在了驕兵悍將的身上,此類教訓,青史不絕。

賞封之後,即行裁撤,皇上可以學趙匡胤杯酒釋兵權』—電視劇《朱元璋》劉伯溫。

朱元璋元末農民起義軍首領,卓越的軍事家、戰略家、統帥。

打敗各路割據勢力,推翻腐朽的蒙元在中原的統治,平定四川、廣西、甘肅、雲南等地,最終統一中國。

過程十分不易。

我們都知道,建立一個新的國家很難,要發展穩定好一個新建的政權也是十分不易,明朝建立初期,就是如此,有前朝弊病的流傳,有恃功而驕的開國元勛,也有妄圖謀反亂政的臣子,更有對下代政權穩定而清理的舉措。

對外守疆,對內整頓,中央改革和清理權臣。

整頓就免不了大刀闊斧。

也許是受之前蒙元貪官污吏的影響,據統計,朱元璋當政31年,先後發起6次大規模肅貪,殺掉貪官污吏15萬人。

再加上幾次清理權臣的事件,其殘酷之大、力度之強、措施之精確,展現出了強烈震懾作用。

而其中影響比較大的: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洪武九年或洪武十五年(1376年或1382年,有爭議)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藍玉案。

被稱為『明初四大案』。

這四大案分別都發生了什麼,影響又是什麼?

胡惟庸案

胡惟庸案又稱胡黨之獄,簡稱胡獄。

既然是用人名來命名的大案件,我們先來了解一下胡惟庸這個人:胡惟庸,字朝聖,男,漢族,安徽《古代定遠屬於濠州》定遠人,在和州投奔於朱元璋,也許出於某種原因或者是原本元末的時候胡惟庸就是一個小人物,因為在很多歷史資料中,幾乎都查不到胡惟庸出身,他是幹嘛?

為什麼會加入朱元璋的隊伍都無記載,胡惟庸投奔朱元璋歷任元帥府奏差、寧國主簿、知縣、吉安通判、湖廣僉事、太常少卿、太常卿等職。

都是偏文職,所以,我們是否可以判斷,胡惟庸在元末的時候擔任過官吏?

洪武三年(1370年),胡惟庸出任中書省參知政事。

洪武六年(1373年),憑同鄉李善長的推薦,任右丞相,洪武十年(1377年)進左丞相,位居百官之首。

《明朝左大於右》。

可謂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

此時的胡惟庸因為有楊憲的前車之鑒,既有些許才幹,揣摩聖意,處事又謹慎小心的為官之道,深得朱元璋的寵信。

也正是因為朱元璋的這份寵信,釋放了胡惟庸的權利欲。

開始了他獨斷專權,甚至是意欲謀反的步伐。

在明朝初期,丞相的權利是極大的,朝中大小事一把抓,連奏章都是先由丞相審批,才轉交給皇上,利用職務之便,胡惟庸發現凡是陷害自己的奏章,便扣下不上呈。

久而久之很多朝中官員就去抱緊胡惟庸的大腿。

送禮送錢送物。

在其丞相的七年任期,黨同伐異,黨羽遍植朝野,而胡惟庸集團又以淮西集團為主。

在打擊異己上從來都是不留餘力的。

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對浙東派的劉伯溫的打壓。

由於劉伯溫與淮西朋黨集團有矛盾,又曾對朱元璋說過胡惟庸不宜入相的話 ,故而深受後者的嫉恨,被解雇革去歲祿 。

洪武八年(1375年),劉基生病,胡惟庸派醫生前去看望,但劉基服藥後不久便一命歸西 。

具體殺胡惟庸的原因,有『謀反說』、『自首告發說』等兩三種說法,我們不去做具體分析。

臣子權利再大,能瞞得過皇上嗎?

作為皇帝,手底下有這樣一個人,如果你是朱元璋,這樣的臣子能留嗎?

於是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謀不軌”罪誅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時殺禦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等數人。

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頒佈《昭示奸黨錄》,以夥同胡惟庸謀不軌罪,處死韓國公李善長、列侯陸仲亨、已故的滕國公顧時的子孫等開國功臣。

後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黨羽,前後共誅殺3萬餘人,時稱”胡獄”。

胡惟庸被誅後,朱元璋罷除左右丞相,廢掉了中書省,其事由六部各自分理,而胡惟庸也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名至實歸的丞相。

至此後,中國皇朝的”丞相”職位徹底消亡。

明太祖時期的丞相隻有五人,李善長、汪廣洋、楊憲、胡惟庸、徐達五人均不得善終。

關於徐達感興趣的可以去搜一下『蒸鵝說』。

聯系前後。

我們是不是就可以認為:『胡惟庸案』的目的就在於解決君權與相權的矛盾, 加強了專制皇權呢?

隻不過這個人剛好是違法亂紀的胡惟庸?

空印案

空印是什麼?

空印就是在文書上預先蓋上印章,需要用時再填寫上具體內容。

我們都知道一份文書內容是什麼也許不重要,最重要的就是簽名蓋章,因為有了簽名蓋章,這個東西才具有效應。

明朝推翻元朝而建立,大明剛剛建國,各地仍然是民不聊生,滿目焦土,各種民生問題需要解決。

治理整個國家不是一個輕松的事情。

整個國家正常運轉需要多少的錢糧、財政收支、稅款,而在交通不發達的古代,隻能通過人力上傳下達,而一本本賬冊奏報就顯得尤為重要,事關國家運作,民生經濟,審批也就比較嚴肅謹慎。

戶部與各佈政司、府、縣的數字須完全相符,分毫不差,才可以結項。

如果有一項不符,整個便要被駁回,重新填報。

考慮到交通並不發達,往來路途遙遠的偏遠地區,如果因為磨損或者是數目對不上,需要發回重造勢必耽誤相當多的時間,於是就有了前往戶部審核的官員都會備有事先蓋過印信的空白書冊以備使用。

這原本是從元朝既有的習慣性做法,也從未被明令禁止過。

習慣被繼承,貪污腐敗是否也一並流傳呢?

人心都是貪婪的,買通上下,就可以在這事先蓋過印信的空白書冊上為所欲為。

時間一長難免愈演愈烈,滋生巨大虧空。

而對於空印這種做法,很多大臣都是認同的,當朱元璋要進行治理的時候都進行勸說。

朱元璋作為一個從元末亂世裡廝殺出來的出身底層的皇帝,飽受元朝廷的欺壓。

可以說對貪官污吏是最為痛恨,出身於底層,什麼樣的人沒見過。

他可能是歷史上對人性最沒有信心的皇帝之一。

發現”空印”事件後,史載,朱元璋的反應是”盛怒”,他認為這是元朝留下的舞弊行為,使用空印會給貪污大開方便之門。

下令徹查嚴辦。

而空印案的案發時間,以及涉案被殺人數,存在比較大的爭議。

因為涉及確實比較廣。

需要整治的時間也不會短。

據有關學家分析,

吳晗《朱元璋傳》:”空印案與郭桓案連坐被殺達七、八萬人。

“的說法,

柏樺《朱元璋與空印案》:”因此空印案牽連的人數應該超過千人。

按照當時的官制,官吏總數約2萬人,懲處千人,占官吏總數的5%,足以引起轟動效應。

方孝孺《遜志齋集·卷二一》:”葉伯巨鄭士利傳”載:”洪武九年,天下考校錢谷策書,空印事起,凡主印吏及署字有名者,皆逮系禦史獄,獄凡數百人。

吳晗《朱元璋傳》:”空印案與郭桓案連坐被殺達七、八萬人。

“的說法,是當前最通行的說法,大多數與朱元璋有關的論著都采取此說。

作為一個剛剛建立的國家,整治內政亦需要雷霆手段,治理內政與開疆拓土同樣重要,當你有朱元璋那樣的經歷與處於那一時期,你的做法是否會與他的做法一樣?

好了,本篇就先聊胡惟庸案與空印案,下篇咱再接著分析,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和洪武二十六的藍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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