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傳朱元璋小時候,受到了底層官吏的壓迫,給他帶來了很不好的回憶。
所以當朱元璋當了皇帝後,對官吏嚴格要求。
而在官吏裡面,朱元璋尤其痛恨貪官。
有時候某地發生了災難,朝廷下放了資金補助,而有些官吏就悄悄的留下了一部分收為己用,影響極為惡劣。
朱元璋為了杜絕此種現象,嚴刑峻法,對於觸犯的官員從重處罰。
也正是因為朱元璋對於貪官污吏的零容忍,整個洪武一朝的清官,占據了整個明朝官員的一半還多。
沒辦法,誰敢貪污誰就要掉腦袋。
不過朱元璋沒有想到的是,他頒佈了如此嚴厲的法律依然有人鋌而走險,他還不是一般人,正是主管全國財政的戶部侍郎郭桓。
洪武十八年,朱元璋察覺到了某些地方的稅收出入過大,官員們知道瞞不住了,索性將所有和此事有關聯的官員全部告發。
地方上有縣令知府,中央則以六部官員為主,為首者就是郭桓。
郭桓涉案金額龐大,總共約有兩千四百多萬石的糧食被貪污。
而牽連進去的官員數量也是頭一次這麼多,遍佈整個六部。
惹得朱元璋龍顏大怒,殺心頓起。
朱元璋下令讓吳庸徹查此事,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再加上戶部侍郎郭桓等全部下獄,地方上總共十二個佈政司被徹查,又牽連了一大批官員。
最後朱元璋下令將貪污的官員全部處死,六部官員幾乎被血洗。
朱元璋修訂了律法,規定凡是貪污超過六十兩的官員一律處死,視情節輕重決定處死方式,那這六十兩值多少錢?
朱元璋選定這個數字合理嗎?
按照當時的社會情況,一兩銀子可以買400斤的糧食,主要是大米。
而以現代的物價來看,60兩銀子能買到的大米大約需要6萬元人民幣。
這個數字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大體還是合理的。
不過對於那些真的貪官污吏來說,這麼點錢肯定是不夠看的。
朱元璋在郭桓案後,再次給官員們上起了思想教育課,告誡他們不要做貪官。
起到的作用不小,很多官員害怕朱元璋的處罰,不敢再貪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