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上位後,親自編寫了一部法律,貪官污吏無不膽寒。《網路歷史》

康熙去明孝陵磕頭,這件事若說出來肯定被許多朋友看作是『貓哭耗子假慈悲』。

清朝早期,為了樹立威信,所以滿清做出厚葬崇禎等種種舉動,的確是假仁假義。

但康熙時期國家已趨向穩定,若為了收買民心,他完全沒必要做這檔子自降身價的事。

每次去明孝陵,康熙帝都會對朱元璋這位前朝的開國皇帝行三拜九叩之禮。

某年吊唁朱元璋時,康熙還不忘留下一尊寫著『治隆唐宋』的石碑。

從這石碑上我們可以看出,康熙對朱元璋的祭拜是發自內心的,至少,在他心目中,朱元璋是個治世有方的有為之君。

『治隆唐宋』,說的就是在朱元璋治理下的江山,比唐、宋兩朝還要興盛。

毫無疑問,這四個字便是康熙這位『千古一帝』對前朝開國皇帝的肯定。

之所以康熙如此認同朱元璋的功績,是因為:朱元璋的一些良政沿襲至清,對清朝統治者治理河山起到了指導性作用。

《大誥》是朱元璋頒佈的一套刑典,其中,收錄了兩百多條規章以及案例。

在《大誥》刊印過後,朱元璋要求每個大明家庭都要收藏一本,隨時觀摩學習。

《大誥》的內容非常簡單,就是一些規定,以及與之相關的刑事、民事案件。

朱元璋希望以這些真實的案例,為老百姓敲響警鐘,讓官吏遵紀守法,切莫重蹈書中罪犯的覆轍。

不過,《大誥》畢竟是朱元璋所寫,裡面有不少口語,量刑標準上也存在濃厚的個人色彩。

畢竟,嫉惡如仇的朱元璋代表不了公理,法理還需進行各因素的綜合考量。

因此,在朱元璋駕崩以後,《大誥》便被遺棄了。

接下來,我們來講講為什麼朱元璋在《大明律》已完成的情況下,仍要頒佈《大誥》。

《大誥》與普通的文誥不同,常規意義的《大誥》是洪武十八年、洪武十九年頒佈的四次《大誥》的整合。

明朝初年,經歷了多年戰亂的中原百廢待興,蒙元遺留下來的不良風氣影響著社會治安。

許多地方官開始向農民強買土地,沒有土地耕種的流民隻能逃往城市尋求生路,這種現象直接影響到明初的社會穩定。

朱元璋意識到,此時雖然已完成了改朝換代,但那些地方官仍像元末一樣,不正之風已在官吏心中根深蒂固。

整頓吏治是大勢所趨,否則,元朝的悲劇必將重演。

『胡元以寬而失,朕收平中國,非猛不可』,一切懷柔之策,都治標不治本。

針對這些弊端,朱元璋必須下猛藥。

朱元璋所頒佈的《大誥》,在量刑上相當隨意,頗有『替天行道』的意味。

在《大誥》的序言中,朱元璋表示之所以要頒佈文誥,是因為近十年來發生的一系列大案要案,如:洪武九年的空印案、洪武十三年的胡惟庸案、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等。

這些案件令人痛心疾首,所以,朱元璋意識到必須整頓吏治,以嚴刑懲戒那些僭越了紅線的罪人,以此來警示蠢蠢欲動的壞家夥。

『昔者元處華夏,實非華夏之儀』,蒙元雖然地處中原,但卻絕非華夏。

元廷治理國家的政策存在太多漏洞,這些漏洞遺禍大明,以至於,現在仍有許多犯罪現象。

當然,朱元璋並不是歷史上第一個頒佈《大誥》的統治者。

早年武王伐紂之後,繼位的成王便頒佈過《大誥》。

『武王崩,三監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將黜殷,作《大誥》』

《大誥》裡之所以出現了令人膽寒的嚴刑峻法,絕非朱元璋生性暴虐,其中的原因與他的成長經歷是分不開的。

朱元璋生於元末最動蕩的時代,他的家鄉屢遭天災,父母亦死於饑荒和瘟疫。

十七歲的朱元璋失去了父母兄弟,隻能遁入空門,想要在寺廟裡混上一口齋飯。

可遭逢這樣的年景,寺廟裡也沒有餘糧,所以朱元璋隻能流落街頭乞討度日。

朱元璋的發跡史我們無需再提,僅看他的早年經歷,就不難理解這位開國皇帝為何如此苦大仇深了。

生於元末的他,名字叫『朱重八』。

所謂『重八』,就是八十八的意思。

這可不是什麼乳名,而是朱元璋的大名。

在元朝時期,漢民隻能以數字為名,或為生日,或為父母年齡相加的結果。

朱元璋的五世祖叫朱二八,高祖朱百六,曾祖朱四九,祖父朱初一,父親朱五四。

從這份令人發笑的名單裡,我們能讀出什麼?

那就是蒙元不拿漢民當人看。

中國的老百姓相當單純,倘若蒙元統治者能讓漢民吃飽飯,想必也不會逼的農民謀反。

至於那些代替蒙元行使權力的地方官,對朱元璋和他的同鄉進行了殘酷的壓迫和剝削。

因此,朱元璋最痛恨的,便是蒙元,這是根深蒂固的民族仇恨。

第二痛恨的,便是壓迫百姓的官吏。

建國之後蒙元已滅,所以貪官污吏成了朱元璋的頭號大敵。

朱元璋對那些貪贓枉法的官吏恨之入骨,所以自然不會手下留情。

從《大誥》中我們能看到許多『零容忍』的案例,幾乎不給貪官污吏半點活路。

當然,凡事均有兩面性。

筆者不會因為個人因素,過度褒揚《大誥》及朱元璋。

以現代人的角度來看,《大誥》亦存在許多不足之處。

作為一部法典來講,《大誥》的量刑太過嚴苛,而且頗為隨意。

這裡的案例動輒出現斬首、凌遲、抄家滅族等酷刑。

當時的官員以《大誥》作為參考指南,重判了超過一萬起刑事案件。

與此同時,《大誥》中的嚴刑峻法,給了別有用心之人以『誥』謀私的機會。

例如:當時有個叫陳壽六的農民,因為早年與家鄉的縣官有宿怨,於是,便趁著《大誥》頒佈時將自己的仇人五花大綁押赴京城,誣告縣官是貪官污吏。

見到同樣出身草根的農民兄弟,朱元璋激動地熱淚盈眶,當即嘉獎了敢於與豪強作鬥爭的陳壽六,連查都沒查就將縣官處以極刑。

甚至於,為了保護陳壽六,朱元璋還頒佈聖旨:『設有捏詞誣陷陳壽六者,亦族誅』。

可想而知的是,當時不知有多少人借著這本《大誥》大做文章,公報私仇。

在《大誥》中,朱元璋規定但凡官員貪污錢財達到一定數額,便要被處以極刑。

貪污一貫銀錢,處以杖責七十,依次累加。

贓款累計十八貫,便要處以極刑。

那些因小貪而被『剝皮實草』的官吏,被掛在各地寺廟前的大鼓上。

時至今日,許多地區仍有『剝皮寺』等駭人聽聞的傳說。

實際上,朱元璋對自己的嚴苛也有著清醒的認識。

在《大誥》中朱元璋表示,自己推行的嚴刑峻法實屬無奈之舉:『糧長之設……定殷實之家。

當關勘合之際,面聽朕言,朕乃竭氣語諭之再三日‘毋害吾良民’。

更兼前大誥內,戒敕分明。

豈其所在糧長不遵大誥,仍前為非,虐吾民者多矣』

除此之外,《大誥》的內容並不是一味地警示和恐嚇,還有許多溫情的部分。

例如,在《大誥》中朱元璋寫了一份行為守則,規范了道德綱常:『且孝,冬溫、夏清、晨省、昏定;飲膳潔凈,節之……事君以忠,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戰陳勇敢;不犯國法』

顯然,朱元璋的嚴刑峻法,是針對那些違法之徒的。

對於與自己出身相同的勞苦大眾,朱元璋隻希望他們能嚴守本分。

朱元璋活到七十一歲,當政的時間長達三十一年。

他的政治主張,經過了不斷的優化和改良。

相比於其它皇帝,朱元璋最難能可貴的一點是懂得以史為鑒,他汲取了唐、宋、元三代的國家制度,制定了符合當前社會環境的典章和刑法。

很多人在討論朱元璋時都忘了一個事實,那就是:朱元璋在打天下時,還是個目不識丁的文盲。

不同於歷史上的其它皇帝,朱元璋的皇帝之路是他一步步摸索著走完的。

草根出身的朱元璋,能為大明開創二百七十六年基業,這本身就是一個奇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