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洪武年間是劊子手難得的『職業黃金時段』,他們唯一的超級VIP客戶便是朱元璋,動輒送來成千上萬的人頭訂單。
僅胡惟庸一案就砍了兩萬多個人頭,劊子手本以為這已是最終紀錄,誰知不過五年,朱元璋的殺氣又卷土重來。
洪武十八年《1385年》,戶部侍郎郭桓觸了龍鱗,朱元璋親自在《大誥》中盤點他的罪行:私吞地方賦稅;巧立名目撈錢;盜賣官糧並往倉庫中註水充數,以致官糧全部腐壞……百姓叫苦連天,貧民出身的朱元璋怒不可遏,迅速成立專案組,秉著『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人』的原則,在全國范圍內展開追查。
這一查不要緊,六部幾乎所有官員都成了郭桓的同犯,其中不乏顯貴,下面的臭魚爛蝦更是數不勝數。
朱元璋才不管什麼『法不責眾』,下令統統誅殺!此案過後,中央各部隻剩幾個苦力小工,部長幾乎成了光桿司令。
當然,涉事的地方官也在劫難逃,法網撒到12個省份,堪稱『舉國覆滅』。
其中難免有『冤死鬼』,也有『吃瓜路人』被血光嚇到,勸朱元璋手下留情,但他憤慨地說:『但凡誰有點惻隱之心,哪怕隻是將此事密奏於我,我都不會要他的命。
袖手旁觀與作惡無異!』
一場誅殺過後,全國的『中產階級』垮了,朱元璋的統治基礎開始松動。
各地鄉紳人心惶惶,雖不敢說朱元璋的不是,但對告發及審理此案的官員提出質疑—在朝廷增設錦衣衛、特務網絡遍及全國的背景下,郭桓想要神不知鬼不覺地貪污如此巨款絕無可能,哪還需要等著禦史來告發?
況且,這種貪污大案參與的人越少越好,既能保密又能集中收益,怎會肆無忌憚地號召六部及地方官員廣泛入夥?
朱元璋發現輿論不太對勁,忙出來收拾殘局。
他先是對此案定性,杜絕旁人亂嚼舌根,然後『大度』地說:『郭桓等人侵吞的官糧多達2400萬石,如今我才追回700萬石,你們就紛紛抱怨‘破產’,若我較起真來,你們恐怕更慘!』話雖硬氣,他還是得妥協,於是,曾被委以重任的『專案組長』吳庸成了平息眾怒的犧牲品,慘遭凌遲。
辦完這兩件事,朱元璋隨即大赦天下,宣佈『郭桓案』就此終結。
然而,貪污之風遠沒到終結的時候。
幾個涉案小官被挑斷腳筋、挖去膝蓋後留在軍營裡看管糧食,不到半年便貪心又起,再次幹起盜賣糧食的勾當。
朱元璋聽說後嘆息不已,生出深深的迷惘:我都下了這般狠手,怎麼還止不住貪污?
帝王總是不擅長反省,其實很大一部分問題出在朱元璋身上。
他向來對貪污深惡痛絕,常教導官員老老實實地守著俸祿過日子,還在《大誥》中語重心長地說:『俸祿如井底之泉,雖不能灌滿整口井,卻可長久不斷地汲水。
而貪污一旦事發,必將人財兩空!』這段話被史學家稱為『守井哲學』,本身沒錯,但關鍵在於這口井的流量必須足夠大,至少不能讓守在井邊的人渴死。
朱元璋顯然不懂這個道理,他為官員定的俸祿普遍偏低,比如縣令每月隻能領到90石大米—他以為這足夠縣令一家吃喝,卻沒想到縣令還得往來應酬、聘請師爺等,這些朝廷都不報銷,如此一來,不貪污就隻能喝西北風了。
況且,當時俸祿多以實物的形式發放,不是大米就是佈匹,甚至還有胡椒,根本換不了多少錢。
在這種情況下,貪官自然殺不幹凈。
當然,恪守『守井哲學』的官員也不是沒有,海瑞就算一個,帶著全家『渴』得非死即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