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大太監
太監親隨皇帝左右,但因身體殘疾,註定不能顛覆皇朝,所以太監就成了歷代皇帝最信任的勢力之一。
明代太監制度充分而完善,仁宗朝以後,太監成了明代政治的必要力量,其代表就是明代鎮守太監的廣泛建立。
按道理來說,歷朝歷代太監都是居住在深宮,偶有傳旨也隻是旨到便還,隻有明代在地方要鎮廣泛設立了派駐太監,長期駐紮,充當皇宮的派出所和耳目。
鎮守太監是明代地方行政的最重要勢力,對明代地方有重要影響,今天文史君就帶大家來看看明代政治的特色——太監出鎮地方。
一、鎮守太監設立小史
明代鎮守太監出現在永樂朝之後。
朱棣靖難破南京之後,誅殺了不歸附的建文忠臣600餘人及其家族,史稱『壬午殉難』。
此事使得南方士子精銳被屠戮殆盡,中央為之一空。
各部無人主事,地方無人管理。
朱棣攻入南京
太監在建文朝被打壓得厲害,因此痛恨建文帝,中央太監秘密投靠了朱棣,打開了南京城門,致使朱棣靖難成功,於是太監成了朱棣的親信。
在權力真空時,備受朱棣信任的太監勢力崛起。
在永樂朝,太監不僅取得了監視百官的特務權,還開始登堂入室,領導手下。
比如著名的鄭和就是寶船指揮使,率船隊七下西洋,身兼海軍主力艦艦長、海軍艦隊司令的職務。
到了朱棣的兒子仁宗時代,雖然仁宗朝隻存在了10個月,但對明朝影響巨大。
仁宗身體不好,無法處理太多朝政,太監就在此時真正崛起。
仁宗率先派出太監鎮守要地,鄭和為南京守備太監,同鄭和一起外派的還有甘肅鎮守太監王安,他們倆就是第一批鎮守地方的太監。
鄭和
土木堡之變後,明朝中央感到因英宗皇帝被俘而天威大減,為了壓制地方不安勢力,在大明南京和一十三省全部派駐了鎮守太監。
鎮守太監作為皇宮派出機構,是皇權的代表,負責監視地方省級以下所有官員。
至此明代鎮守太監體制完全建立起來。
英宗
到了嘉靖時期,嘉靖帝名為玄修,暗操獨治,自比漢文,美其名曰無為而治,1539年裁撤了大部分的鎮守太監。
但天啟以後,遼東局勢日益崩壞,天啟和崇禎二帝又將遼東等邊關鎮守太監恢復,直到明朝滅亡,鎮守太監制度徹底被廢除。
二、四地守備太監
雖然廣義上稱鎮守太監,但不一定一省就一個,也不一定全負責監察,他們根據職責不同,專業名稱和職務上也有區別。
比如守備太監。
如其名稱,守備即負責軍事,這是將地方一部分軍事權交給了太監,這種太監地位比一般的鎮守太監高,但職位少,隻有對皇帝特別重要的地方才設立守備太監。
那什麼地方是對皇帝特別重要的地方呢?
就是南京《明太祖陵》、鳳陽《朱元璋父親陵》、承天《嘉靖之父興獻王被追封睿宗之陵》、天壽山《除景泰帝外,朱棣至天啟帝之陵》。
這四個地方和老百姓無關,但是對明代的皇帝們特別重要,那這幾個地方就會派駐守備太監,他們有權使用守陵軍隊。
而且在嘉靖裁撤鎮守太監的風波中,隻有這四地的鎮守太監屹立不倒。
南京守備太監更是地方鎮守太監的頂點,因為遷都北京後,南京遺留了完整的機構和皇宮,平時的管理就交給了南京守備太監。
崇禎時期的劉若愚就說:南京守備太監有關防,負責管理南京內官二十四衙門,地位極重。
明朝的太監和官僚
三、邊關鎮守太監
邊關有大軍駐紮,這對中央來說始終是個炸彈,萬一邊關大將造反,那可就危險了,所以無論哪朝哪代,對邊關大將都要采取防范措施。
明代的措施就是派太監親身監視。
仁宗以來,大明九邊都派了鎮守太監。
甘肅離京師偏遠,為九邊最西之地,又負責監控西域,地位極其重要,所以甘肅最先派駐了鎮守太監,繼而在其他邊鎮也派遣了鎮守太監。
按照《大明會典》所說:總鎮一方者曰鎮守,守一路者曰分守,獨守一堡一城者曰守備。
這是對明代地方武官系統的總結。
地方鎮守太監的重要任務就是監督這些武官,所以出入軍營的太監也逐漸被冠上了這一體系。
邊關鎮守太監的職責可謂重大,儼然地方軍事領袖,具體來說就是要『領兵禦虜、修築工事防虜』。
比如宣德十年,宣府鎮守太監趙琮就整備軍武、修築堡壘,使得『寇聞遠遁, 邊徼為之晏然』。
當然不是所有的鎮守太監都有打仗的軍事能力,更多的太監是負責邊關後勤和監督將領。
鎮守太監劉瑾
四、內地特務太監
除了對皇帝極其重要的城市和邊關以外,土木堡之變後,為了應對地方的騷動,廣大的內地也設立了鎮守太監,其職責要比守備太監和邊關鎮守太監遜色得多,更多的是充當皇帝耳目,向皇宮打小報告,其職責如同東廠。
景泰時期,除陜西外的內地十二省,省城駐地都設置了鎮守太監,在太過邊遠的雲南、廣西等地還設置了分守太監。
內地的太監因內地情況不同,職責也呈現波動狀態。
內地鎮守太監的本職就是監督內地官員,同時負責向皇宮進貢當地特產。
但地方造反時,地方守軍出兵平叛,鎮守太監原則上也要隨軍一起出兵,比如湖廣鎮守太監就曾在天順年間隨湖廣將軍去辰州平叛。
明朝皇帝和太監
五、鎮守太監對明代政治的影響
在地方上設置鎮守太監,對明朝的政治影響深遠。
首先,鎮守太監破壞了明代地方的基礎體制。
鎮守太監作為地方監察者、皇權派出機構,實際上和總兵、巡撫一道凌駕於三司之上,成了地方一級單位。
中學課本上一般都說明代地方體制是佈政使司、都指揮使司、按察使司,但因為鎮守太監的出現,實際地方一級體制成了管控政務的巡撫都禦使、管控軍事的總兵和代表皇權監督官員的鎮守太監,三者相互制衡,職責明確,完全取代了三司。
明代官員
其次,加強了對地方的監控。
鎮守太監的監控權可以以小博大,執行獨立監察權。
比如正統時期,宣府下轄的獨石分守太監,居然越過宣府總兵和巡撫,徑直向宮內報告宣府官員玩忽懈怠,嚇了宣府文武官員一大跳。
鎮守太監憑借的就是身為內官,可以不走政府程序。
如果是按察使司上書,則要經過層層審查,傳到內閣時事情很可能已經被耽誤或被藏匿。
再次,監督地方官員勤政。
比如,弘治時期,福建倭患猖獗,就是在福建鎮守太監鄧原的督促下,福建備倭軍才開始勤加訓練。
鄧原還請求備倭指揮五年一換,巡海官三月一巡,加大了軍隊戰鬥力和巡海力度,減輕了倭寇對福建的侵害。
最後,快速傳遞地方重要情報。
最具體的例子就是正德十四年寧王之亂,寧王攻陷江西省府,最先報告寧王造反的就是南京的守備太監。
寧王
文史君說
明代皇帝對太監可謂信任之極。
太監一旦出鎮地方,可就脫離了奴仆身份,儼然國家公務員,他們的監察職責使得他們在地方權力極大,因為他們代表的是皇權,他們有直接向皇帝打小報告的權力,這一點是政府按察使司等監察官萬萬做不到的。
所以地方文武官員見了鎮守太監都得禮敬三分。
通過明代鎮守太監的設置我們也能發現,明代實行的國家管理體系,其實是科舉官員和太監內官的雙軌制度,鎮守太監就是太監參與管理地方的重要代表。
參考文獻
方志遠:《明代鎮守中官制度》,《文史》1995年第40期。
李建斌:《論明代鎮守內官的設置與作用》,《安徽史學》2018年第4期。
《作者:浩然文史·紫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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