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覺得常遇春過得不幸福,因為老朱後宮美女萬千,而常遇春呢,隻有一個老婆,且膝下無子。
男人的生活怎能這麼過?
老朱己所欲,就施於人,『賜二宮女』與常遇春。
老朱送溫暖,事先沒征求常氏同意,是想給常氏一個驚喜。
隻是驚送來了,喜卻沒送來。
別看常遇春是大將,天不怕,地不怕,可他是妻管嚴。
老朱前腳剛走,常遇春的老婆就掀翻了醋壇子,兩人幹起仗來,結果常遇春輸了—不是常遇春打不贏,而是他甘於認輸。
所以,常遇春日裡還是單與元配相依,夜裡也是單與元配相偎。
隻是作為男人,看到兩個如花美眷近在咫尺,未免動心。
那天早晨,常遇春起床,其中一女給他打來洗臉水,遞毛巾時不經意露出了一截白藕似的纖纖玉指,惹得常遇春情不自禁地贊美:『好白手!』
常遇春那天下班回家,老婆送給他一個紅盒子。
打開一看,常遇春大吃一驚,盒子裡裝的恰是早晨所誇贊的那隻『好白手』。
這一驚吃得不小,他雖然不敢與老婆大吵大鬧,但一夜無眠,眼前晃蕩的都是那隻『好白手』。
次日上班,常遇春恍恍惚惚,『儀度錯愕』。
開常委會,老朱問,老常有什麼意見?
常遇春舉頭茫然,訕訕問:剛才討論什麼問題?
老朱心裡生疑,就問他出了什麼事。
常遇春不敢答。
老朱是不容許任何人在他面前有隱私的,就反復問,常遇春則反復『不敢對』。
老朱有點惱火,說:『面目非昔,豈謀朕耳?
』話說到這份上,常遇春哪裡還敢隱瞞,就照實說了。
在老朱看來,事情鬧成這樣,不是常遇春懦弱,而是常遇春甘於懦弱。
老朱一向覺得,要為人民謀幸福,就要大送特送他自認為的幸福給人民。
他不曾問常遇春想不想要老婆,就蠻橫地送老婆過去,那意思是逼民享福。
隻是,常遇春隻適合一夫一妻,不適合一夫多妻,結果就悲劇了。
而老朱為民做主做慣了,聽說常遇春的老婆不識好歹,就對他說:你放心,我替你做主。
說罷,他就招待常遇春『入宮飲酒解憂』。
這邊廂,老朱將常遇春安排在宮裡喝酒,那邊廂,他就為民做主去了。
老朱替常遇春打抱不平,有的是權力,有的是國家機器,所以打得非常徹底。
他將常遇春的老婆割頭、剖腹、切碎、煮熟,然後召集眾革命幹部,一起來分享人肉盛宴。
在每塊肉上都寫著廚師『朱元璋』,又寫著菜名『悍婦之肉』。
朱元璋沒太多愛好,最愛幹的就是為民做主。
他把這當成最大的權力感與成就感,不但不準民為民做主,也不準其他人為民做主。
他取消宰相,為的就是自己能最大限度地為民做主。
己所不欲,他施於人;己所欲,他也施於人。
比方說,老朱認為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就叫大家不要到外面去,你不聽他的,那就『逸夫處死』;又比如,老朱認為,電視裡天天放映『義夫節婦,孝子賢孫,勸人為善及歡樂太平者』,這多麼幸福,他就給你做主了,你不聽他的,要看其他曲目,那就『敢有收藏者,全家殺了』;再比如,老朱覺得,當官好啊,讀那麼多書都是為了當官嘛,他就為民做主,讓所有士子都要出來做官,你說不,他就制定『寰中入夫不為君用之法』,抓你入獄……
老朱不但愛給人送老婆,更愛給人送老爹。
老朱說拼爹時代,有個好爸爸就可以跑步邁向幸福,也不用百姓點頭,就給送父母官來了。
隻是『常遇春回,不見其妻,驚成癲癇』。
老朱給常遇春送老婆當幸福,將常遇春弄成了癲子;給百姓送父母官當幸福,也會將百姓弄成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