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亂世用重典,治盛世重孝行』這是朱元璋治國方略的精華。
坐穩江山後,他把孝道提到『治國第一策』的高度,並以身作則,用他的話來說就是,『非身先之,何以率下?
』為了這個『孝』字,他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其中『不孝』被列為『十惡』之一,要處以最重的刑罰,且不在常赦之列。
洪武八年《1375年》,淮安府山陽縣有人犯法,按律當受杖刑,此人的兒子不忍看著老父受刑,主動要求替代,於是地方官上報朝廷。
朱元璋認為他是孝子,可以為他而屈法,給天下百姓樹個榜樣。
此人的父親隻是受杖刑,看來犯的錯並不算太嚴重,另有犯了殺頭重罪的,朱元璋竟也『屈法』了。
浙江新昌人胡剛的父親犯法,被罰到泗上做苦役,他逃亡後被抓回來,依律當斬。
程序走完,驗明正身,朱元璋命駙馬都尉梅殷監斬。
胡剛從新昌到泗上探望父親,到河邊才知道父親要在對岸被砍頭了,馬上脫下衣服,泅水過河,趕到刑場哀號,請求代父受死。
梅殷被真情感動,飛速稟報朱元璋。
朱元璋連說孝子難得,不但赦免了胡剛父子,同罪的另外82人也被免處罰。
還有一個人更讓朱元璋感動,不僅『屈法』,還給他官做。
江寧人周琬的父親擔任滁州牧時因罪當斬,16歲的周琬哭著喊著要代父受死。
朱元璋起初疑心他是受人指使、投機取巧,就同意了。
哪知周琬身登刑場,面對鬼頭刀仍不改色。
朱元璋認為他確實是大孝子,下令免了周父的死罪,改為戍邊。
但周琬再次請求,說:『戍邊和斬首,無非都是死!如果父親死了,我活著還有什麼意思!幹脆殺了我以免父親之罪』
朱元璋這次怒了,讓人把周琬綁起來押赴刑場,想不到他竟面露喜色。
朱元璋看出他是個至情至性的真孝子,下旨赦免了他,並在屏風上寫下『孝子周琬』四個字,事後不久,授予他兵科給事中之職。
倡導孝悌當然是對的,但也不能總因此違背法度啊,所以刑部官員也會出手。
黃巖人陳圭的父親因仇人誣告而被判處死刑,陳圭上疏說:『當兒子的不能勸諫父親,以致他身犯國法,我願代他受死,希望可以讓他改過自新』朱元璋看到陳圭的奏章,不僅赦免他的父親,還在四方朝覲的官員面前大力宣傳此事。
但刑部尚書說:『罪有常刑,不宜屈法』朱元璋聽進去了,同意改判,由陳圭代父去雲南戍邊17年。
為什麼要把孝道放在第一位?
朱元璋說:『人興於孝弟,風俗淳厚,治道隆平』說到底,都是為他及子孫後代屁股底下的皇位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