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霸古來有之,他們在地方上欺壓良善,為非作歹,嚴重影響社會治安。
在明朝初年,發生過一件特殊的案件,由地方惡霸引起,卻牽涉到了不少人,最後驚動了明太祖朱元璋。
朱元璋在了解案情的經過後,大筆一揮,不僅將惡霸斬首,還將負責此案的官員處死,甚至包括負責全國刑法的刑部尚書!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一、惡人告狀
這件事發生在山西洪洞縣,當地有個名叫姚小五的人,他的妻子名叫史靈芝,兩人成婚多年,夫妻關系很好,先後生有三個兒女。
可是原本幸福的生活突然被一張狀紙打破!有個名叫唐潤山《不是唐山》的軍人,他把姚小五給告了,說姚小五犯了『妄娶她人妻室為妻之罪』。
唐潤山畢竟是軍人,他的訴狀送到了兵部。
兵部也沒有詳細審查,就批準了唐潤山的請求,同時發給『勘合』,讓洪洞縣將唐潤山的『家屬』送到鎮江來團聚。
然而事實證明,這個唐潤山就是個惡霸、兵痞,史靈芝根本就不是他的妻子,他這是惡人告狀,想通過這種手段,以合法的形式來實現自己非法的行為。
而兵部也沒有盡到相應的責任,大概也收取了一定的好處。
二、昏官怠慢
既然兵部已經發下『勘合』,史靈芝就要被送到鎮江,成為唐潤山的妻子了,而姚小五也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在得到消息後,姚小五第一時間來到洪洞縣的縣衙,說明相關的情況。
原來史靈芝與唐潤山家還真有一點關系。
史靈芝在三歲的時候,在雙方父母的安排下,曾經與唐潤山的兄長結下『娃娃親』。
不過,唐潤山的兄長尚在幼年就夭折了,所以這門親事也就黃了。
史靈芝長大成人後,經過『合法』的程序,與姚小五結為夫婦。
案情非常清楚,洪洞縣的縣官也知道唐潤山的行為是不合理的,可是他卻沒有秉公處理,既沒有擒拿唐潤山,也未向上級反映相關問題,『推說內府勘合,不敢擅違』。
三、皇帝裁決
後來這件事就鬧到了刑部,刑部尚書名叫王時,他親自參加了這個案件的審訊。
雖然王時把相關人等都帶到了刑部,可是他的處理方式卻很有問題,『不行明坐妄娶他人妻室為罪。
又不問鄉貫同否,曾無日前有奸』,反而吹毛求疵,認為史靈芝曾與唐潤山的兄長訂婚。
朱元璋得知此事後非常生氣,罵王時『縱奸頑之志,鬱良善之心』。
在朱元璋看來,王時是在縱容唐潤山這樣的惡霸、兵痞,壓抑善良的百姓。
於是,朱元璋做出了最終判決!首先是惡霸唐潤山,朱元璋將他定性為『奸詐之徒』,直接處死。
負責此案的官員,比如洪洞縣的縣官,他們沒能維系人倫綱常,『盡行處斬』。
最後是刑部尚書王時,朱元璋認為他『持權妄為,非止一端』,也將其處死。
朱元璋在位期間,除了懲治貪官,對於地方惡霸也從不心慈手軟!
參考資料:1.《明大誥三編》;2.《明太祖實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