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到底爛不爛?《網路歷史》

為法令,置官吏,樸足以知法令之謂者,以為天下正。

——《商君書》

《喜:一個秦吏和他的世界》,是武漢大學魯西奇教授的新書。

這本書很火,爭議也很大。

不喜歡這本書的人,說它是『硬傷累累的爛書』。

喜歡這本書的人,又說它『瑕不掩瑜』,是『一次極具價值的嘗試』。

評論如此兩極分化,筆者該相信誰呢?

隻好親自讀讀,看它到底爛還是不爛。

首先呢,第一眼看到這個書名,我不由聯想起同時間出版的,羅新的《漫長的餘生:一個北魏宮女和他的時代》。

然後按照這個模板,很快腦補出了一個系列:

《江:一個北宋土匪和他的兄弟》、《沉重的世襲:一個大明軍戶和他的戰爭》、《帝制的縮影:一個晚清太監和他的人生》

筆者不禁想問:『為什麼現在的歷史著作,都喜歡起這樣的書名』?

正當費解之際,一瞥西方著作,恍然大悟。

《奶酪與蛆蟲:一個16世紀磨坊主的宇宙》、《行者軌道:一個16世紀文人的雙重世界》、《伊麗莎白·馬什的磨難:世界歷史中的一位婦女》

原來是對西方『微觀史』的模仿

在介紹《喜》之前,容我先簡單介紹一下微觀史。

微觀史,是上世紀70年代興起於西方的一種史學思潮。

『微觀』,顧名思義,就是通過關注小人物、小符號,來梳理歷史的大脈絡、大進程。

這種用『放大鏡』觀察的歷史之所以能夠興起,離不開西方的史學傳統。

與中國自夏代起就設立史官不同,西方在幾千年的史學發展中,並沒有產生史官,也沒有官方修史。

像我們熟悉的《歷史》《伯羅奔尼撒戰爭史》《遠征記》《高盧戰記》,無一例外都是私人撰史。

因此,西方的歷史大多像『個人回憶錄』,能包含很多創作者的生平經歷、心理活動。

在這個基礎上,微觀史研究才得以展開。

言歸正傳,咱們繼續說《喜》。

『喜』是什麼?

用作者的話說,他是生活在『中國最偉大的時代——秦始皇時代』一個非常普通的小吏。

喜的一生是這樣的:

他出生於前262年,秦和趙爆發長平之戰那一年,比秦始皇早生了三年。

他死於前216年,羅馬和迦太基爆發坎尼會戰那一年,比秦始皇少活了六年。

喜的老家在關中,是跟隨秦軍南下攻楚,才定居到了南方城市安陸《今湖北雲夢》。

不久後,喜在安陸出生。

並長成一個身材高大,頭發茂密的小夥子。

作為征服者的後代,喜的仕途比較順利。

17歲,就通過了『傅籍』《編入戶籍》,取得了當吏的資格。

20歲時,紮根基層,當上了鄉裡的『吏』。

22歲,年輕有為,升任縣裡的『吏』。

不久調任離家200多裡的鄢縣《今湖北宜城》的『吏』,負責『治獄』《審理法律案件》。

以今天的眼光來看,喜是『高質量男性』。

他根正苗紅,高大帥氣,還是南方某二線城市的公務員,應該是不少女孩理想的類型。

因此,喜的感情也很順利。

25歲,喜與某個女人結婚,可能還納了兩房妾。

一年後生下長子『獲』。

婚後,喜仍在鄢縣工作。

36歲,喜升任南郡《今湖北荊州》的屬官。

此時的他,又有了次子『恢』,和小女兒『穿耳』。

家庭美滿,事業有成。

46歲,喜在家鄉安陸病死。

結束了他『吏』的一生。

那麼問題來了。

我們為什麼要了解喜?

我們憑什麼了解喜?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喜這樣級別的官吏,根本不足以在史書上留下隻言片語。

《史記》裡隨便一個龍套,比如曹無傷,都是喜高攀不起的『大人物』。

曹無傷的職位是左司馬,是楚制下軍隊的二把手。

結果隻出場了一次,就領了盒飯。

你說喜這樣的基層公務員,憑什麼能把生平經歷,流傳後世呢?

答案是喜死前,把超過1200枚竹簡放在了自己墓中。

這些簡中,除了有跟喜工作相關的《秦律十八種》《效律》《秦律雜抄》《法律答問》《封診式》《語書》《為吏之道》,還有秦人用來占卜吉兇的《日書》,更神奇的是,喜還自己撰寫了一部歷史《編年記》,記錄了自己的生平經歷和秦統一六國的大事。

正是這樣,喜憑借自己的努力,擺脫了被遺忘的命運,也成就了《喜:一個秦吏和他的世界》。

讀《喜》,有一個最直接的感悟,就是秦法確實很殘忍,喜墓中的《法律答問》,是秦代法律的一手材料。

《答問》記載,父母擅自殺死子女、奴婢、妾,不用負法律責任;丈夫把妻子的骨頭打斷,隻用被處以耐刑《剔除鬢毛胡須》;

這種法制思想由秦至清,一脈相承。

《唐律疏議》規定,『諸毆傷妻者,減凡人二等論;死者,以凡人論』『毆妾,非折傷無罪』。

《大清律例·刑律·鬥毆》規定:『其夫毆妻,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減凡人二等。

須妻自告乃坐。

至死者,絞』『毆傷妾至折傷以上,減毆傷妻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夫過失殺其妻妾,及正妻過失殺其妾者,各勿論』

這說明千年秦制下,家庭成員對家長的依附性很強,含有奴隸制色彩。

《法律答問》還記載:『可《何》謂‘四鄰’?

‘四鄰’即伍人謂殹《也》』本身一家,加上四家鄰居,共五家,編成一個『伍』,是為『伍人』;同『伍』之人,應征從軍,在軍隊中也編成一個『伍』,也是『伍人』。

所以,在家鄉是『四鄰』,到軍隊裡就是『同伍』,鄰居也就是戰友。

將居民編制與軍事編制對應起來,使兵民一體,是秦代鄰裡制度的實質。

我們熟悉的『連坐』就來源於軍法。

『軍中之制,五人為伍,伍相保也。

十人為什,什相保也。

五十為屬,屬相保也。

百人為閭,閭相保也』如果一伍之中有人幹令犯禁,同伍之人舉報則可以免罪,如果知而不報,則全伍均予誅殺。

一個什、屬、閭,都是如此。

這說明秦制下,全國本質上是一個大軍營。

對於秦法,魯西奇教授的評價很直接:

『在這種法律下,人人自危,朝不保夕,法律通過『制造』或『建立』其一個合法的恐怖體系,並使每一個人都匍匐在這個體系的制造者面前』。

筆者認為,這就是《喜》這本書的核心思想。

總得來說,《喜》並沒有顛覆我們對『暴秦』的認知,隻是在細節上豐富了我們對秦制的了解。

但無論怎麼樣,都不能武斷地把它評價為一本爛書。

一個最簡單的道理是,如果《喜》這種有一定思想深度,下了一定功夫的書,都要扣上一個『爛書』的大帽子,你讓那些照搬照抄、狗屁不通、浪費紙張的書情何以堪呢?

作為微觀史著作,書中需要考證的細節成千上萬,有幾處錯誤屬實情有可原。

魯西奇本是歷史地理學出身,書中地理考證部分比較專業,秦漢社會生活比較生疏,也屬正常現象。

不過,筆者並無意為《喜》開脫。

既然是寫書,就不能怕別人批評。

想當年黃仁宇《萬歷十五年》出版,也是罵聲一片。

學術著作,隻有經得起時間檢驗,才能彰顯價值。

在文章最後,我想繼續聊聊喜這個人本身,喜其實很成功。

他是上司的好下屬、兄弟的好大哥、妻子的好家長。

通過辛勤工作,帶領家庭過上了好生活,還把家族的財富和地位一直延續到了漢代。

喜不是一個壞人,反而還像我們生活中,人人都羨慕,人人都想當的那種人。

可是,換個角度講,喜本質上還是一個殘忍體系的維護者,是帝國機器上的一顆螺絲釘。

他的財富和地位,是向黔首揮舞大棒,以壓迫姿態換取的酬勞。

我們今天已經很難知道,喜,這個兩千年前的基層法吏,是一貫思想端正,自認為奉公為民?

還是能從環境跳出,有過一剎那的反思和動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