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潤百法丨八桂清官廉吏——晚清壯族名臣岑毓英:永葆清廉本色。《網路歷史》

岑毓英《1829-1889》,字彥卿,號匡國,壯族,廣西西林人,清末大臣。

先後受任雲南宜良知縣、路南知州、雲南佈政使、雲南巡撫、貴州巡撫、福建巡撫等職,受封『太子少保』、『一等輕車都尉』,賞穿『黃馬卦』,為壯族歷史上的首位總督、頭品頂戴與兵部尚書。

不畏強權,整飭吏治

光緒五年《1879年》,岑毓英就任貴州巡撫。

在黔撫任上,岑毓英大刀闊斧進行改革,整頓吏治,而且整頓的力度非常之大,在岑毓英任職貴州巡撫和雲貴總督期間掀起了懲治腐敗的四大案。

孫宗錫案,光緒九年,在其就任的貴州學政《大致相當於今天的教育廳廳長,但是職權比現在的廳長高》時其違法有四。

第一:光緒九年三月學政孫宗錫在安順府主持院試時,安順府普定縣知縣彭億清的兒子彭環率家丁協助孫宗錫的生活供應,但是在此期間知縣之子彭環與孫宗錫的家丁鬧矛盾,孫宗錫家丁仗勢將普定知縣之子彭環非法扣押。

第二:在考試前,童生門填寫親供時學政孫宗錫非法收費,每人收費白銀20兩。

這20兩白銀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大致值現在人民幣一萬多元。

其三:安順府學生員龍登瞿因龍肇元冒其學名《類似於現在考試冒名頂替》赴普定縣控告,孫宗錫以該生曰訴逞刁傳《非法上訪》訊杖責。

第四:孫宗錫以安順考棚壞朽為名,強令被錄取的生員捐資維修,將捐款中飽私囊。

種種劣跡被禦史彈劾,經岑毓英調查屬實。

將孫宗錫革職查辦。

林肇元案,光緒七任年為貴州巡撫《相當於當今省委書記》,光緒九年十月被參劾貪墨營私。

其罪狀有:擅耗庫儲,假冒捐輸,任用劣員,敗壞吏治,縱容盜賊,虐待殘黎。

當時岑毓英已經就任雲貴總督經調查後認為以上行為屬實。

將巡撫林肇元革職,此案還牽連一些地方官員,全部受到處分。

同治年間的貴州四大案涉事官員還有李盛貴——貴州提督《相當於當今省軍區司令》、李用清——貴州巡撫《相當於當今省委書記》,都是朝廷二品以上大員,在短短幾年內被全部查處,不但是在清末,即使是康乾盛世時期的其他各省也不多見。

居官清廉,整風肅紀

除了懲治幾個大吏,岑毓英又開始大刀闊斧整頓吏治。

他在奏折中提到:『伏查貴州額設府廳州縣七十三缺,左弍雜職九十三缺,現在黔省人員凡實缺後補府廳州縣合例人員連正途出身及勞績捐納兩途共有三百五十一員……以疾苦之省,聚千餘之員,不但人浮於事,位置無從,抑且各員在省守候,坐困終年,稍有不自愛者,因處約既久,一旦得差得缺,難免晙【jùn】剝於民,是欲整頓吏治,必先遣散冗員』

在奏折中岑毓英指出了當時官員的冗雜和臃腫,實際的編制人員居然超出原定是編制人員七倍之多,在戰亂期間為了籌措軍費大肆賣官鬻【yù】爵,或者一些人因鎮壓農民起義有功,也被大量授予官職,造成了編制嚴重超標。

而且又沒有這麼多實際崗位供職,很多人假借官府淫威搜刮民財,有的好不容易得一肥差為了在短短任期內趁機撈一筆。

從光緒五年起岑毓英規定:凡屬不合例之府州廳縣,佐弍【èr】雜職,一律不予委差;已差委的即行撤換,不準逗留省城;對實缺後補各員,凡系應回避的自行檢舉辦理;隱匿不報者分別參奏。

經過這次整頓,把冗員淘汰了近一半。

淘汰冗員後又開始著手處理臃腫重復的機構,在戰時因為特殊原因設立了一些機構『每辦一事,動設一局,徒有局務虛名』戰後這些機構已經沒什麼實際作用,但是仍然掛名領俸祿,甚至趁機安插自己親信吃空餉。

給原本賦稅並不充裕的貴州造成了巨大的財政開支,人浮於事,不利於辦事效率的提高,岑毓英將閑雜機構或是裁撤,或是合並,其餘人等一律遣散。

經過岑毓英的整頓,貴州的吏治腐敗局面取得顯著成效,大批官員或革職永不敘用,或降級,或強制退休。

當時在朝廷起到震懾貪腐的作用,使得當時的官場風氣為之一振。

岑毓英曾說過:『一身正氣豪情壯,兩袖清風意志昂。

秉公勤政講奉獻,為國報效美名揚』岑毓英的廉潔清正、鐵面無私的故事在百姓中家戶知曉,人人都稱贊他居官以清,愛憎分明。

《清史稿》曾這樣評價岑毓英:毓英與滇事相終始,跋扈霸才,竟成戡【kān】定偉績,信乎識時之傑,能自樹立者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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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丨  廣西紀檢監察網

編輯  丨  谷 林

審核  丨  林 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