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行政』並非兩人共同執政而是共伯和一人攬權。《網路歷史》

以往我們一直深信《史記》中的記載:周厲王時期,厲王專制殘暴,被國人趕跑,由周公和召公共同執政,稱為共和。

《史記·周本紀》謂,周厲王由於國人的暴動,被趕到彘。

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

共和十四年《前828年》,厲王死,二相共立其子宣王即王位。

這是漢人司馬遷始倡之說,不知有沒有先秦記載的根據。

可是唐司馬貞的《史記索隱》引戰國時人所撰《汲家紀年》《今名《古本竹書紀年》》則雲:『共伯和幹王位』司馬貞註:共國伯爵,和其名。

又註:『幹,篡也,言共伯攝王政,故雲幹王位也』

上面這兩種說法顯然不同:一為周、召二公和衷共濟,代周行政,故曰『共和』;一為共國之伯名和者即王位,故謂『共和』。

『共伯和』歷史證據

後世學者有信《史記》說者,如韋昭、杜預、司馬光、崔述等等;有從《紀年》說者,如酈道元、蘇轍、羅泌、顧炎武、梁玉繩等等。

按從史料的先後看,《史記》之說,除漢之《史記》外,別無可征,而《古本竹書紀年》說,不僅見於先秦人所撰之《紀年》,其他先秦諸子也多有記載,如《呂氏春秋·開春論》:『共伯和修其行,好賢仁,而海內皆以來為稽矣。

周厲王之難,天子曠絕,而天下皆來調《『請』之誤》矣』《又見於同書《慎人》》。

又如《莊子·讓王》:『故許由娛於潁陽,而共伯得乎共首』。

唐張守節《史記正義》引《魯連子》雲:『共伯名和,好行仁義,諸侯賢之。

周厲王無道,國人作難,王奔於彘。

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號曰共和元年。

十四年厲王死於彘,共伯使諸侯奉王子靖為宣王,而共伯復歸國於衛也』衡量史料先後,這些先秦人的記載,理應勝過較後的漢人說法。

周厲王

有人謂先秦諸子本非史書,如《莊子》書中所引人物多為子虛烏有,《呂氏春秋》、《魯連子》亦皆為戰國遊士捕風捉影之談,不能據以講史。

但是,《古本竹書紀年》所說的『共伯和幹王位』,在大家公認的正式史書《左傳》中確有同樣的記載,就是在《左傳》昭公二十六年,王子朝告諸侯之辭謂:至於厲王,王心戾虐,萬民弗忍,居王於彘,『諸侯釋位,以間王政』,這很明顯是說共伯和在『釋位』以攝行王政。

『釋位』者既是『諸侯』,就不是指公卿大夫。

周公、召公是周王朝的卿相,不是『諸侯』。

並且協助王室治理國家是公卿的職責,不能說是『釋位』。

所以,《左傳》說的『以間王政』者,絕對不可能像《史記》說的是指『召公、周公二相行政』。

共伯和是共國的君主名伯和,是一個小諸侯。

《左傳》明雲『諸侯釋位』,說的是一個諸侯放下君位,『以間王政』。

清梁玉繩說這就是指『共伯和幹王位』。

『間王政』即『幹王位』,『間』、『幹』古同音。

『幹王位』就是『幹預』或『幹犯』王位,司馬貞《史記索隱》註為『幹,篡也』,是一個意思。

《左傳》是說共伯和以一個諸侯的身份,放下君位,而篡了天子的王位。

以諸侯而行天子之事,這也真是天下之大變。

不過據《呂氏春秋》、《魯連子》之說,則謂共伯和為人好仁義,諸侯賢之,周厲王奔彘,天子曠絕,天下諸侯乃請共伯和代行天子事,並說厲王死後,共伯和使諸侯奉太子靜為宜王,他又回到原來的共國。

但共國在其攝王位期間,已為衛國所並。

他毫無怨言,乃逍遙於共山之上。

共國並於衛,變成衛國的一個邑,所以,到春秋時期已不見共國之名了。

衛武公

由於《左傳》所記與《古本竹書紀年》所說可以互相印證,所以『共伯和幹王位』,可以相信無疑了。

但是,《史記正義》反對《古本竹書紀年》說,而謂共伯和即衛武公和,引《衛世家》衛麓侯太子共伯餘與其弟衛武公和事,以比『共伯和』。

這是把哥哥共伯餘的頭《共伯》,強加在弟弟庶子衛武公和的身上。

其實衛武公和從未有『共伯』的稱號,奪其兄位,是奪衛國的侯位,不得為『共伯和』。

並且衛武公的年代晚於厲王與『共和行政』的年代,更不能為『共和行政』的『共伯和』了。

近世出土文物的印證

《古本竹書紀年》所說的『共伯和幹王位』,不但《左傳》有類似的記載,西周末年的金文好像也有一點線索。

郭沫若先生認為《師簋》中的『伯穌父』即『共伯和』,也就是《師簋》、《師簋》中的『師龢父』。

楊樹達先生謂:『彝銘屢見‘王若曰’之文,非王而稱‘若日’者,僅此器之白龢父,若非白龢父有與王相等之身份,安能有此』。

具有主的行為,如《師簋》中對伯龢父的答辭有:『拜稽首,敢對揚皇君休』,稱伯父為『皇君』,這已經超出了單純的臣屬關系。

根據以上這些論證,我們認為《古本竹書紀年》的『共伯和幹王位』,比《史記》周、召二公『共和行政』的說法要可信。

這個復雜的問題,學者間一直爭論到現在,大家的看法還是很有分歧,未能統一。

國人暴動

不過近些年新出的清華簡《系年》,卻進一步印證了共和為『共伯和』的說法。

清華簡《系年》為戰國時期楚國竹簡,其中對『共伯和』此人在『國人暴動』發生後進退周王室的經歷有著大略記述,其文曰:『至於厲王,厲王大虐於周,卿李《士》、諸正、萬民弗忍於厥心,乃歸厲王於彘,共伯和立。

十又四年,厲王生宣王,宣王即位,共伯和歸於宋《宗》』

這是目前為止有關共和行政的最新歷史材料,倘若材料不偽且記錄無誤的話,則明確證明『國人暴動』發生後,周厲王出奔於彘,共伯和入主周王室,暫代周天子主持了十四年的王朝政治局面。

由此,可以理所當然地把共和行政之『共和』理解為是直接取號於『共伯和』此人之名位。

而以『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的說法來解釋共和行政,要麼是司馬遷本人誤解了歷史事實,要麼是司馬遷本意別有所指,而後人卻誤讀了司馬遷文義。

西周末年發生的這次『共和行政』,在中國史上最應注意和紀念的有兩件事:一為國人暴動,它是中國歷史上人民革命的先聲,已如前述;二是在中國古史年代學上發生了第一次變革。

過去,中國古史上一般隻紀『世』,不紀『年』,即便有時記載某王多少年,也隻是相對年代,而非絕對年代。

如西周的銅器銘文往往記某王多少年,但是距今多少年,卻難以推知。

真正的絕對年代,托始於『共和』。

《史記·十二諸侯年表》起於共和元年《前841年》,這是中國史上最早而且確切的絕對紀年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