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4月17日,中日雙方在春帆樓簽署了《馬關條約》。
這是清朝立國250多年來簽署的最屈辱的條約,賠款之多在中國歷史上是史無前例的。
條約簽成這樣,並非李鴻章沒有竭盡全力去爭取,也並非因為日本強大到了可以無視中國的任何要求。
事實上,在談判過程中發生了一次意外事故:日本一位21歲的右翼青年刺殺李鴻章,致使後者臉頰中彈,當場血染官服。
當時日方非常害怕李鴻章就勢回國,並且慫恿歐美列強幹涉中日和談,因此他們希望能夠順利簽約。
伊藤博文在後來編寫的《機密日清戰爭》中寫道,《當時》擔心清使歸國,哀訴各國,各方聯合給日本施壓,讓日本利益損失極大,因此他覺得需要立即和清使《李鴻章》商談,簽訂條約。
但是在談判桌上,日方卻獅子大開口,而且絲毫不肯做出任何讓步。
這顯然不像是日方急於簽訂條約的行為。
日方之所以敢如此囂張,是因為他們已經破譯了中國的密電碼。
也就是說,李鴻章和清廷來往的密電,在伊藤博文眼裡毫無秘密可言。
當時光緒皇帝也因為中日海戰的慘敗而早已沒了開戰前的意氣風發,希望早日締結和約,了結此事。
於是他給李鴻章的電報講『總在速成』。
由於日方給出的談判條件太苛刻,李鴻章一人根本做不了主,隻好不停地向朝廷請示。
他曾經表示,如果談判破裂,他就回國了:『乞預密示。
否則,隻能罷議而歸』伊藤博文和陸奧宗光了解了中方的和談底牌,又了解到李鴻章極有可能放棄談判,於是故意做出了一點兒小的讓步,以此來牽制住李鴻章,與其繼續談判。
但此後,日方不肯再做一點兒讓步,因為日方早已知道清政府已授予李鴻章『權宜簽字』的權限,所以不管李鴻章如何再三懇求,日方就是不肯做絲毫讓步。
最後,以善於和洋人打交道著稱的李鴻章,隻好簽了一份連歐美列強都看不下去的屈辱條約。
在這次失敗的談判中,中方的密電碼被日方破譯對和談結果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伊藤博文事後承認,在中日《馬關條約》談判之際,對於日本最為有利的莫過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