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喆 李梅田
來源:『社科院考古所中國考古網』微信公眾號
原文刊載於《文物》2022年第5期
內蒙古清水河縣山跳峁墓地M6東壁磚雕及壁畫《圖源:魏堅等《內蒙古清水河縣山跳峁墓地》》
20世紀以來,五代十國時期的高等級墓葬發現頗多,但與唐代同等級墓葬相比,這個時期的墓葬顯得簡陋得多。
在過去的研究中,唐、五代的這種差異一般被認為是由於亂世經濟衰退、禮崩樂壞所致。
然而,由於喪葬觀念和表現形式的變化,『唐代前、後期的墓葬形制乃至隨葬品,在探討等級制度等方面,無法用同一標準衡量,不再具有可比性』。
唐、五代之別亦是如此。
因此,對五代時期的喪葬禮俗實有重新檢討之必要。
一 喪葬重點之轉移
後周顯德元年《954年》,周太祖郭威病逝,死前諭世宗曰:『我若不起此疾,汝即速治山陵,不得久留殿內。
陵所務從儉素,應緣山陵役力人匠,並須和雇,不計近遠,不得差配百姓。
陵寢不須用石,枉費人功,隻以磚代之。
用瓦棺紙衣。
臨入陵之時,召近稅戶三十家為陵戶,下事前揭開瓦棺,遍視過陵內,切不得傷他人命。
勿修下宮,不要守陵宮人,亦不得用石人石獸,隻立一石記子,鐫字雲:‘大周天子臨晏駕,與嗣帝約,緣平生好儉素,隻令著瓦棺紙衣葬。
’若違此言,陰靈不相助』又言:『朕攻收河府時,見李家十八帝陵園,廣費錢物人力,並遭開發。
汝不聞漢文帝儉素,葬在霸陵原,至今見在。
如每年寒食無事時,即仰量事差人灑掃,如無人去,隻遙祭。
兼仰於河府、魏府各葬一副劍甲,澶州葬通天冠、絳紗袍,東京葬一副平天冠、袞龍服。
千萬千萬,莫忘朕言』
此段史料廣為人知,通常被視為周太祖惡奢崇儉之例證。
但這種解讀實際上忽視了該文本自身的矛盾——營建陵墓的務求儉素與多地葬物的大費周章。
最早發現這一問題的是宋人歐陽修,其稱周太祖能以溫韜盜掘唐陵之事為鑒,遺命儉葬,然『又使葬其平生所服袞冕、通天冠、絳紗袍各二,其一於京師,其一於澶州;又葬其劍、甲各二,其一於河中,其一於大名者,莫能原其旨也』。
郭威自然不是一個思維混亂的君主,其看似互相矛盾的兩道遺命,實際上自有其內在邏輯。
五代因襲唐制,喪葬活動的各環節與唐朝大體一致,亦包括喪、葬、祭等部分。
唐後期喪葬活動的重心發生了轉移,喪、祭等喪葬活動的外化形式逐漸受到重視,這一趨勢在五代得到了進一步發展。
《五代會要》載,後唐時曾參照前後敕格、令文、故事等制定了官民喪葬規格,其內容涉及明器、喪車、銘旌、引、披、鐸、翣、挽歌等。
又,唐時明令『諸葬不得以石為棺槨及石室』,後唐時則不再強調這一規定。
明器的數量、質地、尺寸,喪車的類型、華麗程度,引、披、鐸、翣及挽歌的規模等肉眼可見的差異較之深埋地下的墓葬無疑可以更直觀地反映官民的喪葬等級《表一》。
這表明該時期更加重視喪葬活動中的視覺性內容——『送終之禮』。
以下試舉數例。
梁太祖朱溫與魏博節度使羅紹威有姻親之好。
天祐三年《906年》,朱溫之女卒於鄴城,『因以兵仗數千事實於橐中,遣客將馬嗣勛領長直軍千人,雜以工匠、丁夫,肩其橐而入於魏,聲言為帝女設祭,魏人信而不疑』。
朱、羅二人緣此得以誅滅驕橫跋扈的魏博牙軍。
千人設祭而不見疑,可見此等規模之『祭』在時人看來屬正常之事。
又,後梁開平四年《910年》,楊吳權臣徐溫之母周氏卒,『將吏致祭,為偶人,高數尺,衣以羅錦,溫曰:‘此皆出民力,奈何施於此而焚之,宜解以衣貧者’』。
後晉重臣李崧之母死,『遣諸弟護喪歸葬深州。
崧既起復,乃出北郊路隅設奠,公卿大夫皆送喪而出』。
另據學者研究,唐、五代敦煌地區存在許多喪葬互助的民間社邑。
社員在遇到喪葬活動時要向喪家提供粟、麥、面、餅、油、酒、柴和織物等助喪之物,此外還需要提供『祭盤』。
祭盤為路祭之用,有些社邑的社條中明確規定祭盤高四尺,『每家祭盤一個』或『兩家祭盤一個』,如此之多的祭盤必然極具視覺沖擊力。
五代『送終之禮』之盛,由是可知。
出土墓志中亦有當時重視送終之禮的相關記載。
如後梁《石彥辭墓志銘》載:『輀車結軫,羈鞅所以追蹤;墻翣塞衢,蒿薤由其疊響』《張宗諫墓志銘》載:『祭葬事切,器玩華麗,衾櫬鮮明』前蜀《晉暉墓志》載:『畫翣露灑,銘旌粉書,陳儀註取,象生時□。
鹵簿以光去日,發引占天街數,曲置禘啟,沿路諸筵,駢闐皆送往軒車,櫛比盡看來士庶。
生而至貴,歿也極榮,斯蓋臣也』楊吳《尋陽長公主墓志銘》載:『舉朝祭奠,傾郭塗芻,送終之禮越常,厚葬之儀罕及』閩《王審知墓志銘》載:『尊靈在殯,號慟滿堂,藩垣之奠酹無時,中外之牲牢結轍……展祭而闐郛溢郭,發言而抆涕傷懷』類似的墓志在五代王朝及南方諸國均有發現,可見當時重視『送終之禮』並非偶然現象。
前引周太祖曉諭世宗的兩道遺命,『山陵務求儉素』當是受到唐後期以來營葬熱情衰退的影響,亦與溫韜之禍這一現實因素有關。
『多地葬物』則是五代時重視喪葬視覺性內容的生動體現。
河中、魏博、澶州、開封在郭威的人生中具有重要的意義。
其於河中消滅李守貞,平定三鎮之亂,獲安邦定國之聲望;於魏博起兵『清君側』,攻克開封,實際掌控了朝局;於澶州『黃袍加身』;於開封登上帝位。
四地所葬之劍甲、冠冕等物,正與其彼時之角色一一對應。
故周太祖看似互相矛盾的兩道遺命,實際上恰巧反映了該時期喪葬禮俗的一體兩面。
要之,唐末、五代、宋初實為同一歷史單元,五代承襲唐後期以來的歷史趨勢,亦盛行厚葬之風。
隻是由於喪葬觀念的變化和現實因素的影響,當時的營葬熱情進一步衰退,喪葬活動更偏重視覺性內容——送終之禮。
五代喪、祭活動盛大和奢侈絲毫不弱於唐代,傳統認為經濟因素導致五代墓葬寒陋的看法當是一種誤解。
二 喪葬禮俗之流動
中古時期的門閥大族在唐末遭到了毀滅性打擊,黃巢之亂不僅對這些『存續並主導中國數個世紀的政治精英』進行了肉體消滅,而且很大程度上摧毀了他們賴以獲取社會資源的人際網絡。
在此背景下,五代時期的社會階層發生了劇烈的變動,大量中下層出身者搖身一變成為貴族和官僚,躋身統治階層行列,這就促進了喪葬禮俗的縱向流動。
五代十國諸帝王大多出身不高,沒有接受過完備的『傳統』精英教育。
以他們為代表的新生統治階層在亂世中攪動風雲,逐漸獲得了文化方面的話語權。
受原生階層的影響,當時的統治階層對『傳統』禮法既有向往,又有抵觸。
原屬中下階層文化的某些行為或觀念勢必對舊有的、門閥大族主導下的禮法秩序形成沖擊,進而出現某些似是而非甚至『不合禮法』的行為。
文獻載淮南楊渥居喪,『晝夜酣飲,作樂,然十圍之燭以擊球,一燭費錢數萬』。
閩王審知喪未期,其子延翰即『徹其幾筵,又多選良家子為妾』。
晉出帝『居喪期年,即於宮中奏細聲女樂。
及出師,常令左右奏三弦琵琶,和以羌笛,擊鼓歌舞,曰:‘此非樂也’』。
這些『不合禮法』的荒唐行為實際上可以看作是當事人對舊有喪葬規則的抗拒。
又,後晉天福八年《943年》二月,『寒食,望祭顯陵於南莊,焚禦衣、紙錢』。
先賢議此事為『焚衣野祭之類,皆閭巷人之事也,用之天子,見禮樂壞甚』。
其實這恰是中下層喪葬禮俗向上流動之表現。
門閥大族的崩潰還間接導致了喪服制度的變化。
《大唐開元禮》規定子為父服『斬衰三年』,為母服『齊衰三年』,而婦為舅姑《公婆》服『齊衰不杖周』,這一規定顯示彼時女性在夫家宗族中處於邊緣位置。
唐德宗貞元時期,民間出現了『婦為舅姑服三年』的現象,朝廷討論後堅持『婦為舅姑齊衰周年』,這表明門閥大族主導下的中古社會仍然重視家族之間以男性為紐帶的縱向聯系。
後唐明宗天成年間,劉嶽『奉詔撰《新書儀》一部』,因俗改制,令『婦為舅姑服三年』,時人認為『文約而理當』。
宋朝建立後,仍令『婦為舅姑三年齊衰』,這表明五代、宋初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大為改善。
又據《五代會要》,後唐時規定嫂叔之服為大功九月,親姨服大功,親舅服大功,妻父母小功,女婿、外甥並服小功,而此五者在唐代分別為小功五月、小功、小功、緦服、緦服。
女性地位的提高以及母族、妻族服制的加重,反映了該時期家庭橫向關系的拓展。
這是唐宋之間社會結構由家族向家庭轉化的生動例證,也是中古門閥大族崩潰帶來的必然結果。
五代幹戈擾攘,戰亂頻仍,人口的大規模跨區域流動時有發生。
人是文化傳播的載體,這就為喪葬禮俗在空間上的橫向流動創造了條件。
五代初年,劉守光據幽燕,為政苛濫,燕地士民大量亡入契丹。
梁、晉爭衡之際,唐、晉鼎革之時,振武、天德及幽雲諸州先後易主,其地民眾盡皆北屬。
遼大同元年《947年》,契丹短暫入主中原,後攜大量士民北歸。
以上述移民為媒介,中原地區的喪葬禮俗得以順利傳播到契丹遼朝。
如2012年內蒙古巴林左旗發掘的後唐伊德妃墓,為磚結構多室墓,由墓道、墓門、甬道、主室、耳室組成,采用圓形穹隆頂設計,墓室的裝飾突出了漢文化的要素,用磚砌出立柱、鬥拱、枋等仿木結構建築,並繪有壁畫,墓門亦是仿木結構的大屋頂建築。
墓志載伊德妃葬事『依中朝之軌式,表上國之哀榮』,這說明該墓的營造基本遵循了中原地區的范式。
南方諸國中亦有不少來自中原地區的移民,這些移民包括軍人、士人、百姓等,中原地區的喪葬禮俗因之傳播開來。
後蜀和陵是中原葬俗傳至蜀地的絕佳例證。
該墓『分為羨道及墓室兩部分……墓室用青石砌成,呈並列的三個圓錐形穹隆頂結構』。
倪潤安認為和陵與五代北方圓形墓關系密切,其直接來源應是洛陽圓形墓。
福建地區發現的數座五代墓亦可反映當時中原葬俗的流傳情況。
福州五代劉華墓、通文三年《938年》王君墓、永春五代墓及漳浦灶山、赤水、蘇溪五代墓中均出土了大量陶俑,一改福建地區自南朝以來多以日用器皿作為隨葬明器的傳統,體現了中原葬俗在福建生根發芽。
永春五代墓中出土了陶駱駝和跪拜俑,駱駝『頭微昂,雙峰,作站立狀』,跪拜俑『通高18厘米……頭戴直筒帽,臉朝下,背朝上,胸腹部平直,屈肢俯身於地。
著寬袖長袍,帽墨黑,衣袍染紅』。
駱駝在南方並不多見,跪拜俑亦多見於北方墓葬,可知該墓的隨葬器物帶有明顯的北方元素。
又,漳浦灶山曾發現兩座古墓《ZM1、ZM2》,簡報據ZM1出土的買地券中有『大唐國福建道』字樣認為其系中唐時期墓葬。
然有學者指出簡報推測有誤,該墓當屬唐末五代時期。
漳浦灶山ZM1和湖西畬族鄉蘇溪五代墓中均有跪拜俑出土,其中灶山跪拜俑『頭飾已毀,垂頭,穿對襟長袍,廣袖,拱手,作跪拜狀,高8.0、寬3.2、厚2.5厘米』,蘇溪跪拜俑『保存完整。
高9.5、寬6.5、厚6.3厘米』。
兩件俑尺寸比永春跪拜俑略小,或許與漳浦地處偏遠、制俑水平不高有關。
要之,伴隨著中古門閥大族的衰落,大量中下層出身者躋身統治階層行列,五代社會呈現出一種嶄新的面貌。
社會結構的變化對原有的禮法秩序形成了沖擊,促進了喪葬禮俗的縱向流動。
同時,受戰爭等因素的影響,當時存在大量移民,以此為媒介,喪葬禮俗在空間上的橫向流動得以實現。
這些變化為新葬俗的孕育提供了土壤。
三 喪葬禮俗之交融
五代時期的喪葬禮俗呈現出相互滲透、相互融合的特點。
首先是北方遊牧民族葬俗與漢族傳統葬俗的融合。
五代中原亂離,北方遊牧民族南下,沙陀人先後建立了後唐、後晉、後漢、北漢等王朝,契丹亦一度入主中原,遊牧民族的習俗因之傳播開來。
內蒙古呼和浩特清水河縣發現了數座五代壁畫墓。
其中,山跳峁墓地M4東壁壁畫中有四位披發、左衽的女子,為典型的少數民族形象和服飾。
M4殘存壁畫中還有雙鹿、雙駝、野豬、飛禽等反映遊牧民族生活氣息的圖像以及『上半身裸露的婦女和婦人手搭在男性老者手臂之上等一些與封建禮教相悖的嬉戲場面』。
同地區塔爾梁墓地M1西南壁的『出殯圖』中有一疑似薩滿女巫的披發舞蹈女子《圖一》,北壁的『蘆衣順母圖』中有一婦人,『上身赤裸並可見其下垂的乳房,腰間系有紅色和暗紅色的腰帶,下身著灰色長裙,露出小腿和腳』《圖二》。
這表明墓主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北方遊牧民族文化的影響。
又,內蒙古巴林左旗伊德妃墓『主室中部偏北有一磚砌小帳基座……小帳基座之上應設有木制小帳,已在數次盜掘中完全被毀,僅存西、北、東三面木枋的殘段』。
小帳是契丹貴族常用的葬具,可知依『中朝之軌式』營造的伊德妃墓,亦受到了契丹葬俗的影響。
其次是儒、釋、道三教的合流。
五代因襲唐制,喪葬活動以儒家禮儀為主體,但也吸收了一些佛教和道教元素。
後唐長興二年《931年》,朝廷令『每有喪葬,以色服蓋身,出城外任自逐便,如回來不得立引魂幡子』。
王銘認為引魂幡是一種用於象征性接引亡魂的旗幟,是儒家旌旗制度與佛幡融合的產物。
引魂幡的使用反映了儒家喪葬儀式對佛教文化元素的吸收。
太原後晉天福二年《937年》王氏小娘子墓『兼具佛、道教風格,陶塔式罐和棺床腳的壼門裝飾為佛教慣用,而棺床腰坑及墓志銘文,則具有道教文化色彩』。
成都海濱村後蜀廣政十九年《956年》劉瑭墓《M23》中出土了道教色彩濃重的買地券,後蜀廣政二十年《957年》墓《M24》中則出土了兩件墓幢,發掘簡報指出其中1件墓幢應為M23所立,『體現出佛、道二教文化因素的交織』。
前述塔爾梁五代壁畫墓M1西南壁第一層為一組三幅表現喪葬禮儀的畫面,中間一幅『出殯圖』的棺前為一白發長須的道士站於黃色高臺上,身披暗紅色道袍,衣領為紅色,內著白色長袍,手持法器。
這是儒家葬儀與道教儀式相結合的表現。
敦煌現存五代壁畫中亦有反映當時儒、佛葬俗相互滲透的圖像。
如莫高窟61窟北壁保存有五代『火化圖』,畫中亡者殮以棺槨,與棺槨一同火化,送葬者皆合十致敬。
這是儒家入殮之儀與佛教火化之俗相結合的產物。
出土墓志亦可體現這一時期三教葬俗的滲透與交融。
如《陰善雄墓志銘》載其『當清泰四年丁酉歲八月十四日壽卒於欽賢坊之私第,春秋五十,以其月二十日權葬於州東南漠高裡之原,禮也』。
陰氏生前供職於河西歸義軍節度使府,其自死亡至出殯僅間隔七日,較儒家一般的出殯日期為短,論者推斷此葬法是受到彼時盛行於敦煌地區的《十王經》的影響。
《十王經》全名為《佛說閻羅王授記令四眾逆修生七齋功德往生凈土經》,這是一部以佛為本,摻雜儒、道元素的作品,其喪葬觀念本身就是三教交融的產物。
天成四年《929年》王建立石槨底部題記稱:『王建立造石生灰骨槨子一座,隨任所到命終之處,仰眷屬七日內置柏界出焚燒,便入此槨子內,保骨肉後興』亦當是受上述觀念的影響。
又如《王審知墓志銘》載其喪祭情形曰:『至於桑門開士,霞帔道人,列校牙璋,內戚外屬,展祭而闐郛溢郭,發言而抆涕傷懷』10世紀的福建是一個『宗教與神話的社會』,佛教與道教均十分發達,王審知葬禮中出現僧人、道士不足為奇。
同處福州的劉華墓自然也不例外。
劉華為後梁南平王劉隱之女,閩惠宗王之妻。
墓志銘載其『佛典常觀,仙書亦覽……寢疾之辰……蓮宮杏觀,魚梵洪鐘,焚修之會聯翩,課誦之聲響亮』。
劉華墓隨葬器物中有戴道士帽抱卷俑和戴僧帽執物俑各2件,這是儒、佛、道相互交融的重要證據。
要之,五代時期的喪葬禮俗呈現出相互交融的特點。
北方遊牧民族葬俗傳入中原地區,為漢族傳統葬俗帶來了嶄新的文化元素;漢族葬俗亦伴隨移民北上,在遊牧民族地區生根發芽。
儒、釋、道三教的葬俗亦呈現出合流的趨勢,這是五代喪葬活動日趨自由化的表現,也是唐代以來三教合流的必然結果。
四 餘論
五代山河破碎,社會動蕩,加之中古以來的精英階層——門閥大族的消亡,舊有的統治秩序難以為繼。
為了維持國家行政系統的有效運轉,諸政權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註重現實問題的解決,因而逐漸形成了一種實用主義思潮。
受此思潮的影響,五代時期的葬俗也隨之發生了變化,墓葬壁畫中表現貴族生活的列戟、儀仗、出行、馬球、升仙、禮佛等圖像漸趨減少,反映日常生活的畫面逐漸增多。
如洛陽孟津新莊五代壁畫墓、洛陽龍盛小學五代壁畫墓、洛陽邙山營莊村北五代壁畫墓和洛陽苗北村壁畫墓中都發現了磚雕桌椅,龍盛小學五代壁畫墓中發現了磚雕衣架、矮櫃,邙山營莊村北五代壁畫墓發現了『侍女理櫃圖』,苗北村壁畫墓中發現了『開箱圖』『撥燈圖』。
洛陽地處五代王朝的核心區,此處墓葬壁畫風格的轉型在某種程度上具有典范意義。
此外,內蒙古清水河塔爾梁五代壁畫墓發現了宴飲、耕作、商旅、撫琴、喪葬等圖像。
太原第一熱電廠北漢天會五年《961年》壁畫墓中發現了一幅『備茶圖』,備茶的侍者、器具等皆描繪得十分細致。
後周朔方軍節度使、中書令、衛王馮暉墓壁畫中有數幅臂搭長巾、手捧唾盂、懷抱蒲團、手執凈瓶及拂塵的侍女圖像,此外還繪有成堆的銅錢。
這些帶有濃鬱世俗生活氣息的圖像無疑是實用主義思潮的投影,其承唐啟宋,構成了墓室壁畫『唐宋之變』的重要環節。
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
註釋從略,完整版請參考原文。
編輯:湘 宇
校審:水 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