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首富盛宣懷的善財保家之策,為何不能阻擋家族的迅速衰敗?《網路歷史》

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

盛宣懷

在中國近代史上,晚清首富、紅頂商人盛宣懷是頗具話題性的歷史人物。

一方面,他在洋務運動中廣辦實業,創造了11項『中國第一』,是中國近代工業的先驅之一。

盛宣懷創辦的第一個民用股份制企業《輪船招商局》、第一家銀行《中國通商銀行》、第一條鐵路幹線《京漢鐵路》、第一個鋼鐵聯合企業《漢冶萍公司》成為近代中國工業進程中的骨幹企業,甚至延續至今。

另一方面,『洋務與賑務並重』是盛宣懷四十餘年政商生涯的重要特征。

他在組織疏浚山東小清河過程中創造的『以工代賑』方法,成為此後數十年廣泛應用的救災手段;他參與創辦了中國紅十字會並擔任首任會長,主導創辦了北洋大學堂、南洋公學等,是中國近代慈善事業的開創者之一。

不為眾人熟知的是,盛宣懷也是中國家族善財傳承的先鋒實踐者。

盛宣懷臨終留下遺囑,對其龐大的家族財富作了明確安排,希望通過『自利+利他』的善財傳承架構實現『保家之策』。

盛家用其一半家產設立的愚齋義莊,應該是中國歷史上首個具備現代慈善特征的復合目的家族信托。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盛宣懷精心構思、投入巨資建立的愚齋義莊,僅僅持續了15年即告解散。

而且,他最看重的兒子盛恩頤,最終在貧困交加中病逝於盛家祖業留園的門房,死前但求一碗紅燒肉而不得!

 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

為什麼富可敵國的家族財富不過百年就灰飛煙滅?

為什麼融合慈善和傳家目的先進『保家之策』不能阻擋家族的迅速衰敗?

本文聚焦百年前中國首富、商業巨子盛宣懷的家族善財傳承案例,期待給今天的超高凈值家庭傳承安排提供重要啟示。

江蘇省常州市青果巷盛宣懷故居內的盛宣懷坐像。

圖/傅昌波

洋務與賑務並舉,

積累巨額財富

1844年,盛宣懷出生於江蘇省常州府武進縣,其父親盛康與李鴻章、左宗棠等名臣交情甚篤。

盛宣懷追隨李鴻章後,在『經世致用』文化熏染下,逐漸展示出其過人的政務和商務才能。

1871年直隸地區遭遇嚴重水災。

直隸總督李鴻章無奈之下,建議清廷以獲取功名為激勵,大力推廣民間捐贈。

這讓當時晉升通道受阻[1] 的盛宣懷看到了新的希望。

他先是深入江浙地區,帶頭勸捐數萬件棉衣,然後經辦勸捐三萬石糧食的任務,並大獲其功。

1872年,盛宣懷因在賑災活動中的優異表現,被賞加『花翎二品頂戴』,得以走上政治舞臺,後獲得參與籌建輪船招商局的機會。

可見,賑務能力是盛宣懷角逐政壇的發力點,是他的『官場人設』與『核心競爭力』。

在長期賑災活動中,盛宣懷與朝廷地方的巨擘、江浙地區的紳商、文教界人士形成了密切的社會關系,促進了各方在洋務運動中的廣泛合作。

在仍在建設中的江蘇常州盛宣懷故居,有一個觸屏式的『盛宣懷朋友圈』展示。

從中可以看到,在盛宣懷的政治生涯與商業進程中,與之保持持續互動關系的重要人群,就包括光緒,及載澤、李鴻章、張之洞等清朝高官,張騫、鄭觀應等新興商人,以及袁世凱、孫中山、蔡元培等政治精英。

這個以慈善和洋務為紐帶、交錯形成的『小圈子』,是影響中國近代進程的重要力量。

盛宣懷『朋友圈』示意圖。

圖/傅昌波

『商業與慈善促進,創富與慈善為伴』是盛宣懷事業發展中的鮮明特征。

在此過程中,這位『領導晚清中國工業化並發揮顯著作用的第一個工業家』[2] 創設電報、織佈、繅絲、采礦、輪船、鐵廠、鐵路等公司,縱貫實業、交通與金融,利用『官督商辦』壟斷地位,打造了龐大的家族財富帝國。

根據『盛檔』[3] 統計資料,1916年盛宣懷去世後,受托成立的財產清理處花費了一年多時間,清點出其家族動產、不動產、有價證券《如企業股票》等折合白銀約1296萬兩。

這筆數額龐大的遺產相當於:《1》當時中國海關總收入1/5。

根據《中國近代海關稅收和分配統計》,作為晚清最重要收入來源的海關,在1916年總收入(連船鈔在內)為6467.4萬兩白銀;《2》按當時銀本位下1英鎊=5美元=6.2兩白銀的匯率,相當於同期的1045萬美元;《3》即使享受『一戰』紅利的美國,當時也僅有約2.1萬名百萬富翁;以1917年美國花費2500萬美元從丹麥購得維京群島來看,盛宣懷家族可稱得上『富可敵國』。

可以確認的是,經過幾十年的經營,紅頂商人盛宣懷成為名副其實的晚清首富,其家族也成為民國初期無可爭議的『上海第一大家族』[4] 。

位於上海市淮海中路的盛家『老公館』。

近代慈善事業先驅,

功不可沒

在中國近代慈善發展史上,盛宣懷在理論、實務方面貢獻頗多。

1919年《即盛宣懷去世三年後》,其子盛恩頤組織編撰了記敘盛宣懷生平事跡、表述身後評價的《盛宣懷行述》。

在這篇『蓋棺定論』式的紀念長文裡,盛宣懷的慈善活動被提到了與興辦實業同等的高度,成為盛宣懷『事功』的主要內容:『府君早歲服官,盡瘁國事……平生最致力者,實業而外,唯賑災一事』 [5] 

這一表述或有誇大,但總體能得到歷史資料的佐證。

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上海圖書館對館藏的盛宣懷檔案進行了清查整理。

在2015年出版的100冊《盛宣懷檔案選編》中,慈善活動類資料達到了驚人的36冊,說明慈善、賑務等活動在盛宣懷事務中的比例,可能僅次於政務和洋務。

盛宣懷的慈善事業成就中,有幾個濃墨重彩的地方。

首先,重視實業的盛宣懷強調『非商辦不能謀其利,非官督不能防其弊』的理念,認為部分新辦洋務具有公共產品性質。

因而他在交通、礦山等基礎設施相關產業,也包括教育、文化等方面有巨額的投入。

據統計,盛宣懷先後主辦、參辦、資助20多所教育機構,其中包括著名的北洋大學堂《天津大學前身》和南洋公學《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前身》。

其次,盛宣懷以身作則,在賑災活動中表現突出。

例如在1871年賑濟直隸水災中,盛宣懷曾三次得到朝廷嘉獎,其中包括舉家之力捐助棉衣2萬件,按照『每件銀1兩』的標準,價值約2萬兩白銀之巨。

在此後的甲午賑務、兩湖賑災、庚子催款、民國初立等歷史事件中,盛家均表現積極,得到各界褒揚。

上海交通大學閔行校區盛宣懷銅像。

再次,盛宣懷註重賑災慈善中的制度創新。

例如在擔任山東登萊青兵備道期間,他開展過幾項水患治理的慈善項目,尤其是在疏浚小清河工程期間,為了解決經費不足、提升民眾參與積極性,他創造性地采取了『以工代賑』的策略,讓受災災民參加治河工程,給予工錢,起到了救濟災民與興修水利的綜合效應,該策略成為之後數十年間賑災的『標配』。

最後,盛宣懷是中國紅十字會的重要開創者。

1904年3月10日,上海萬國紅十字會成立,成為中國紅十字會的前身。

在成立僅一周後,該會通過了經盛宣懷核定的籌款辦法八條,並獲得清政府外務部、商務部的支持。

同年7月,《上海萬國紅十字會暫行簡明章程》發佈,盛宣懷是三位起草人之一。

當上海萬國紅十字會退出歷史舞臺、創建獨立的紅十字會時,清廷於1910年2月27日發佈任命,『著派盛宣懷充紅十字會會長』,從國家層面給予中國紅十字會以支持[6] 。

盛宣懷利用自己的社會影響力,為紅十字會的早期規范運作作出了卓著貢獻。

保家之策:

設立愚齋義莊

根據《盛宣懷行述》及《龍溪盛氏宗譜》,盛宣懷祖上在明朝末年由金陵遷往江蘇常州,紮根於武進縣龍溪河畔。

盛氏是官宦世家,盛宣懷的祖父盛隆是清朝舉人,父親盛康是進士。

受范仲淹創立義莊、范氏一脈『百年不輟、薪火相傳』的傳奇故事所吸引,盛隆、盛康等有曾嚴肅探討設立義莊的重大事項:『昔范文正公置義田千畝,以養濟群族,七百年來族中至今賴之。

予有志久矣……假我數年,我與汝等共籌之,吾願足矣[7] 』

事實上,在盛宣懷設立復合目的家族信托之前,其父盛康在1867年創立了『拙園義莊』。

這一宗族慈善事業依賴大量不動產[8] 的持續收益,外聘專人負責打理《『概用外姓,以避嫌疑』》,目的是『設義莊,增祭田,建義學,修宗譜』。

盛宣懷功成名就後,對家族傳承的制度性安排始終是他重點考慮的事項。

從他1916年的臨終遺言『我之遺囑早經辦好,但未完全』的表述,我們可以看出,他對於巨大家族財富的傳承早就有初步的安排,但臨終前有了新的構思。

盛宣懷與莊夫人和眾人合影《1908年攝於日本》。

1911年,因盛宣懷建議將地方鐵路收歸國有而引發的『保路運動』,成為辛亥革命的重要『導火索』。

隨後,盛宣懷被當局宣佈『當場革職,永不再用』,不得已避往日本。

旅日期間,盛宣懷對三井家族『不分家產已歷數百年……家有議會,會有憲法,子孫繼承弗替』的傳承制度非常欽佩[9] 。

結合『亦官亦商』的人生經歷,盛宣懷認為,中國傳統的『死後分家』制度固然爭議較少,但容易耗散家族的整體影響力,不利於大家族的基業長青和永續傳承。

因此,盛宣懷希望結合中國家族傳承慣例與日本『不分家』傳承制度的優點,走出一條家族善財傳承之路。

1916年4月26日,盛宣懷臨終前作出安排,全部家產一半遵照傳統慣例分家,一半用於建立兼顧利他和自利的復合目的家族信托:『將來家產應有進項,作十份開拆,以五份留作善舉,五份分給五房』

根據他的遺囑,盛宣懷近1300萬兩白銀的遺產進行三重分配:

① 先行撥付部分財產,用於安置兩位遺孀《繼室莊德華70萬兩,妾侍蕭氏30萬兩》,安排女性後輩嫁妝《女兒嫁妝6萬兩,孫子3萬兩》。

② 剩餘1160萬兩遺產對半分為兩部分:分析股與保存股。

其中,分析股是留給五房均分的遺產,保存股用於設立綜合目的的家族信托。

③ 價值580萬兩的保存股,又被均分為10股。

其中四股為『善舉準備金』《即真正用於義撫饑饉、水災、旱荒、疫癘、地震及天災等慈善活動的本金》,四股為『本支準備金』《用於祭祀、宗祠建設、購置義田等盛氏宗族活動》,另外兩股為『公共開支準備金』《用於基金日常運營費用,如董事會經辦費用》。

圖片來自鄭宏泰、高皓《盛宣懷家族義莊》一文。

從盛宣懷遺囑的整體結構可以看出,這是一個兼顧家庭利益與社會公益的家族善財傳承安排,如果得到完整的實施,應該能夠實現『保家之策』。

單獨從社會公益角度看『保存股』的運用,這個名為『愚齋義莊』的家族信托,已經突破傳統宗族慈善的局限,兼具家族信托、家族慈善信托雙重功能。

違背遺願,

善財傳承計劃落空

從歷史資料看,盛宣懷對愚齋義莊的安排,也汲取了歐美家族慈善的經驗。

例如他指定執行監督人李經方《李鴻章的長子》會同盛氏五房及親族會議商議,成立愚齋義莊董事會,訂立章程。

章程規定董事會遵循『動息不動本』原則,即隻準動用生利,用於組織的日常運行,不得變賣義莊財產。

在去世前,盛宣懷委托顧潤章、盛玉麐等親信下屬擔任至善堂《愚齋義莊的前身》執行辦事。

在按其遺願建立的『議會』中,董事人選的來源、人數、任期都有具體規定,竭力避免『家族一言堂』。

這樣的制度安排,已經具備現代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的基本特征。

因此,愚齋義莊可以說是中國家族善財傳承的首創案例。

遺憾的是,愚齋義莊設立僅15年便告解散:先是其子孫在1927年底瓜分了復合目的家族信托的六成非慈善用途資產,由此觸發了連番的內外爭奪;1931年,愚齋義莊董事會在《申報》《新報》等重要報紙刊登通告,正式宣告解散義莊。

分析中國首個家族善財傳承計劃未能實現初衷、難以保障家族基業長青的原因,主要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慈善資產界定不夠清晰。

制度經濟學認為,資源的稀缺性必然伴隨著配置過程中的沖突,隻有在既定的規則之下,當事人才有意願、有能力參與資源分配的競爭。

這意味著,產權是約束人們經濟行為的基本規則。

作為晚清著名實業家與政治精英,盛宣懷的眼光無疑是深遠的,但他吸取日本、歐美傳承范例,建立起規模宏大、規則完善的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卻不及其父盛康建立的宗族慈善『拙園義莊』[10] ,這與兩者的產權性質界定有關。

盛康建立『拙園義莊』時,曾尋求故交曾國藩的支持。

同治皇帝對此表示嘉許,並要求拙園義莊將田號明細、莊規條例等『送禮部查核』。

盛康爭取公權力的認同與保護,顯然是為了在政治上尋求庇護。

但不容忽視的是,最高統治者的背書讓拙園義莊脫離了『家族財產』的范疇,成為一項公認的『公共慈善資產』,從而明確了『脫私就公、產權明晰』的產權性質。

盛氏後人即使想打拙園義莊的主意,也缺乏法理依據。

相反,1920年創辦的愚齋義莊,雖然完全按照盛宣懷的遺囑執行,但在社會制度層面上缺乏相應的法律土壤,在產權方面存在巨大的『模糊邊界』。

當時的北洋政府及稍後的國民政府僅出臺了《捐資舉辦救濟事業褒獎條例》《管理各地方私立慈善機關規則》等具體條例,對慈善財產界定不明晰,對慈善組織的獨立性缺乏清晰認識。

因此,當愚齋義莊出現內部離心離德時,運營者難以尋求法律制度的有效保護。

第二,公私混同致監察人難以履責。

這是產權不明晰導致的另一個惡果。

按照當時的制度安排,李鴻章長子、曾出任清朝駐外大臣的李經方擔任愚齋義莊的監督人,在社會名聲上『鎮得住場子』,且李經方本人多年來負責李鴻章家族的田產事宜,具有豐富的實務經驗,這一安排不可謂不高明。

但由於愚齋義莊不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尤其是名稱僅以『義莊』描述,當時的輿論普遍認為,這是盛宣懷家產的一部分,相關矛盾純屬家族內部的遺產糾紛。

正因為如此,包括李經方在內的參與者並非法定的義莊利益獨立監護人,而隻是受盛宣懷委托、擔任兼職的『德望長者』,因此,他們沒有法定的理由去保持愚齋義莊的獨立性和完整性,與圖謀瓜分義莊資產的盛家後裔、相關機構正面抗衡。

正如愛惜羽毛的李經方在事後表示:《當時的》司法、民眾都認為,愚齋義莊的前程是盛氏家事。

既是家事,外人如何過多幹涉?

這一『時代誤解』直接導致盛宣懷的遺願遭遇現實挑戰時,真正有能力維護秩序之人有心無力,隻能眼睜睜地看著善財傳承載體被拆散。

第三,女主人智慧與見識不足。

盛宣懷去世後,遺孀莊德華執掌家政。

但她思想因循守舊,難以理解盛宣懷的先進理念與政治智慧。

例如,按照盛宣懷的遺言,在清帝退位、民國已立、群雄爭鋒的改朝換代時刻,其葬禮隻能『僧衣薄殮』,並要求將『家中所有錢財,交由專門機構打理』。

但莊夫人在傳統觀念的支配下,認為盛宣懷一生致力於朝廷基業,即便清廷已經覆滅,盛仍然應當盡享哀榮。

為此,盛家從北京請來了給慈禧太後辦喪事的儀仗,在上海南京路上舉行了規格超越『國葬』的超級豪華喪儀。

這場風光無兩的世紀葬禮,固然足以宣示家族存在感,但卻把失卻權力庇護的盛家置於風口浪尖處,加速了各方覬覦盛家財富的進程。

從這個角度看,莊夫人未能體悟『藏拙』與『中庸』的深意,加劇了家族善財傳承的潛在風險。

1917年11月18日在上海舉行的盛宣懷葬禮場景。

此外,莊夫人難以維系家族秩序,無法遏制來自家族內部的離心趨勢。

例如愚齋義莊建立後,莊夫人逐漸掌握了義莊董事會,也獲得了實際經營的主要決策權。

但在後輩《尤其是親生兒子盛恩頤》的反復遊說下,莊夫人未能堅守愚齋義莊設立的初衷《以家族力量抱團整體發展,而不是分開單幹》,這讓各房子孫開始圖謀解散義莊,分錢到房。

第四,公權機構參與合謀分肥。

莊夫人去世前後,正值北洋政府與國民政府交替、各政治派系利益紛爭的特殊時期。

盛家子女違背祖訓、瓜分愚齋義莊之舉,引來了江蘇省政府的介入調查,但該調查的意圖竟然是,通過支持盛宣懷家族『自行支配愚齋義莊財產』,得以分享義莊的部分財物。

而之後的國民黨南京政府也不甘落後,通過強行推銷國庫券、國債的方式,參與了這場針對愚齋義莊的分肥大戲。

最終,在 1931年國民政府行政院批準解散愚齋義莊後,本應用於慈善事業的230萬兩巨款由中央政府查收,用作『解剿匪經費』。

穿越時間的長河,無論多大的家族財富,都可能面臨水毀、火災、戰亂及官府征收等不可抗力的考驗。

民國初期中國政治秩序劇烈變動,社會秩序與法律保護極其脆弱,這也是愚齋義莊未能成為百年老店的重要原因。

對新時代家族善財傳承的啟示

如果說,社會、政治、法律等制度缺失,是造成盛宣懷雄心勃勃的善財傳承計劃無奈落幕的客觀原因,那麼,思索『個人可控』的因素,對於今天的高凈值人士更有啟示意義。

首先,及早妥善的善財傳承安排,有利於及時發現問題,增強糾錯能力。

從盛宣懷遊歷日本萌發善財傳承計劃的想法到其去世,時間隻有5年,很多想法可能來不及充分論證。

例如愚齋義莊章程中,就存在著一個暗藏隱患的條款,『超過董事會半數成員同意,即可更改本規章及條文』。

這個看似為了避免義莊落入外人之手的規定,卻給後人從內部破壞永續經營原則提供了方便,也為日後盛家決裂、內外合謀瓜分義莊資產埋下了隱患。

我們無從知曉愚齋義莊制定該章程的經過,但很顯然,如果創富者盛宣懷能夠參與章程的決策討論,通過其與律師樓、信托監督人的交流,為實現永續運營的目的,該條款應該能夠設計得更加完善。

從人類的社會發展規律看,當事人尚在春秋鼎盛之際,具有更充沛的體力、精力構建實務框架,也有更強大的執行力與影響力推動項目實施後的容錯糾錯。

而在其走向人生終章之際,不但本身決策能力下降,對傳承的實際掌控力也日漸衰弱。

因此,家族善財傳承計劃的建立,最好是創富者在『當打之年』早作安排,避免在彌留之際匆忙托付,甚至因突然離世痛失妥善安頓家族傳承的機會。

這一點,在現代社會依然可以找到無數事例。

比如,臺灣富豪王永慶突然去世,留下『超高遺產稅』《家族需繳納的遺產稅總額達到300億新臺幣,是臺灣其他富豪30年實際繳納的遺產稅之和》、『海外資產無法拿回』《例如存在瑞士銀行的400億元新臺幣無法取出》等系列的後遺症。

而香港特區的李嘉誠早在2012年就啟動了家族善財傳承計劃,兩個兒子依據不同的稟賦作了不同的傳承安排,同時用李嘉誠基金會作為家族善財傳承的主要利他通道。

其次,家風建設基礎不牢,地動山搖。

家風家教是一個家庭最寶貴的財富。

在莊夫人去世之後,其子孫不再堅守原本的復合家族信托安排,一個最重要的原因是,奢靡的生活讓盛家子孫對社會財富缺乏起碼的認知。

盛宣懷兒子盛恩頤。

被視為盛家接班人的四子盛恩頤,曾被送到英國倫敦大學、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接受高等教育,但由於家教缺失、家風不正,盛恩頤最終淪為典型的敗家子。

例如盛恩頤先後迎娶了11房姨太太,並給她們都配備了別墅與汽車;在接管漢冶萍公司總經理一職後,盛恩頤『一邊抽大煙,一邊批文件』;在賭場裡,盛恩頤甚至一夜之間輸光名下100多套上海的洋房別墅。

任何人不會天生就是『敗家子』。

但是,在家族後人尚不能理解財富背後復雜的社會關系時,就輕易地讓其享有巨大財富的支配權,其結果隻能是悲劇式的。

在盛宣懷的兒女們看來,家族與企業就好比是一口古井,自有財富洶湧而出。

錢來得太容易,自然會失去對賺錢的敬畏感,養成驕奢淫逸、揮霍無度的惡習。

龍溪盛氏家訓有『禁止賭博』的條款,但顯然未能約束盛恩頤。

圖/傅昌波

盛宣懷去世後,在朝代更替、群雄逐鹿的時代背景下,工商企業與不動產的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不分家產,隻動利不動本』的遺產處置原則,使得盛宣懷各房子女的實際可支配收入大幅減少,無法滿足其奢侈的日常支出;權責不清又激化了各房對共有遺產支配權的糾紛。

這兩股強大的離心力,最終使得家族後人無視遺囑及章程約定,向上海臨時法院提出,將已歸入『愚齋義莊』的信托基金由盛氏五房重新分掉,並引發了連續不斷的家族官司。

從個人命運的角度看,帶頭私分愚齋義莊財產的盛恩頤,因不擅勞作、沒有收入來源,最終在祖宅的門房淒然去世。

盛宣懷善財傳承計劃落空的案例充分說明,家風家教才是家族最寶貴的財富,也是留給子孫後代最好的遺產。

盛宣懷留下的龐大家族遺產在數十年內煙消雲散,反而是其興辦或資助的教育機構、慈善機構、公共圖書館等,在百餘年後仍然在世間熠熠生輝。

可以說,無論是盛宣懷,還是當代的先富人群,他們的財富積累不但包括個人的努力與智慧,也離不開社會資本的支持、人力資本的奉獻和自然資本的消耗。

因此,安排家族傳承必須考慮回報社會,這也是善財傳承的要義所在。

在盛氏家族善財傳承計劃落空之際,在大洋彼岸,與它同期成立的家族慈善基金會卻茁壯成長,活躍至今——例如洛克菲勒基金會《1910年成立》、卡耐基基金會《1911年成立》、福特基金會《1936年成立》。

以洛克菲勒家族為例,從石油大王約翰·戴維森·洛克菲勒算起,100多年來,其家族設立了70多個慈善機構,資助了包括芝加哥大學、洛克菲勒大學、北京協和醫科大學在內的眾多著名慈善項目。

其家族也已傳承七代,共300多人,每年都會舉行家族慈善聚會。

家族慈善至今仍是這個龐大家族緊密團結的橋梁和紐帶。

江蘇常州市盛宣懷故居。

圖/傅昌波

晚清首富盛宣懷的家族善財傳承計劃以失敗告終,令人唏噓,發人深思。

江蘇常州市的盛宣懷故居,應該成為超高凈值人士的打卡點。

在這裡才能真正看清楚:能夠穿越時間的家族財富,隻能是利他與自利相平衡的財富;在逐步實現共同富裕的新時代,慈善是超高凈值家庭的必選項,善財並行是家族傳承的必經之途。

《傅昌波,北京師范大學社會學院教授;肖彪,京師善財傳承實驗室特約研究員》

註釋:

[1] 盛宣懷早年未能考取進士,因而依附李鴻章從事庶務。

但鎮壓太平天國運動之後,為抑制地方派系坐大,李鴻章所代表的東南地方勢力遭遇打壓。

盛宣懷原本擬定調往直隸聽差,卻因『核與定章不符』,被吏部否決。

[2]  美國學者Feuerwerker在《中國早期工業化》中的評價。

[3] 盛宣懷家族極重視檔案記錄與保存,曾留下17.5萬件、1億餘字的檔案史料,匯編而成的『盛宣懷檔案』《即『盛檔』》記錄了家族在1850-1936年的各類事項,成為研究中國近代史的重要資料。

[4] 參見夏東元《盛宣懷年譜長編》。

[5]  參見沈雲龍《驚呆中國史料叢刊續編》中的《愚齋存稿》。

[6]  參見《酌擬中國紅十字會試辦章程請旨立案折》。

[7]  參見《龍溪盛氏宗譜》,此處『我與汝等共籌之』,是指盛隆與盛康籌建義莊的計劃。

[8]  從《龍溪盛氏宗譜》中的記載,初始投入的資產包括『屋:四廈三十餘楹;贍族義田一千二十二畝,祠基祭田一百一十二畝,共田一千一百三十四畝』。

[9]  參見彭曉飛《族產制度近代轉型之探索:上海盛氏愚齋義莊研究》。

[10] 根據當地縣志,拙園義莊規模較小,但卻持續運作到1949年當地土地改革後方才解散。

作者:傅昌波、肖彪

圖片編輯:張旭

值班編輯:邱宇

《中國慈善家》2022年第5期

2022年10月20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