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歐洲貴族寫作資料大全分享。《網路歷史》

一、封地和爵位

公、侯、伯、子、男這些大家都知道的爵位排列,偶就不說了

偶感興趣的是爵位和領地的關系

歐洲國家,一個大國也不過50萬平方公裡,而一個小國隻有5萬平方公裡,那一個男爵,到底有多少領地呢?

話說男爵的領地,在歐洲的習慣是30個到50個騎士領的規模,恩恩,在這裡我們就必須想象一下,一個騎士領到底有多大——查資料查不出直接的數據,但是這裡面有二個因素可以借鑒

首先,我們必須說明獨立領地的最基本單位——莊園

QUOTE:

莊園裡最主要的是土地,另外還有農舍、谷倉、牛欄和馬廄,還有手工作坊,莊園經濟是自給自足的,從種糧食到紡紗、織佈、縫紉、烘面包、釀造啤酒,從飼養牛羊雞鴨到做襪子、鞋子、水桶、碟、盆、酒杯、鐵器、鍋、菜刀等,全部在莊園內部進行,隻有少數和外部進行交往,甚至給莊園外的人送信,也是由莊園裡的隸農去做。

隻有在城市中,才有專門的送信的人。

在鄉村中,自己擁有土地的自由民是極少的,基本上都是沒有土地的隸農。

每一個莊園裡的土地都劃分為三部分。

第一種是領主保有地。

它們是莊園裡最好的土地,隸農每星期有固定的幾天在它們之上耕作,這些土地的農產品歸領主所有。

第二種是隸農的份地。

每個隸農家庭都擁有一塊份地,隸農用一定時間耕作,份地上的農產品歸隸農所有,養活自己的一家。

第三種是公地。

它包括所有耕地周圍的天然草地、沼澤、荒地和森林。

公地的所有權一直是模糊不清的,反正在中世紀時,莊園裡的所有人都可以使用。

莊園內所有農民──不論是隸農還是自由農,都受到該莊園貴族領主的管轄,都對該莊園的貴族領主有著依附關系──隻是程度不同而已。

根據資料,由於當時的生產力水平不高,莊園的規模一般情況下並不大,一個大莊園的土地面積大概就在1000畝—1500畝之間《包括領主保有地、隸農的份地、公地》,而一個小莊園的土地面積隻有500—600畝左右,由於歐洲中世紀以莊園為基本經濟單位,通常把一個莊園稱為一塊地產《當時城市隻有寥寥無幾的幾個呢》,因此,一個半獨立的騎士,其領地很可能就是一個或者幾個莊園

QUOTE:

一副騎士盔甲,就相當於一個農場《莊園》的三年收入

基本上如果這樣看的話,那一個男爵的領地,大概就是50個或者100個莊園了

QUOTE:

男爵領有大有小,歷史上在英國,大的如威廉王的半血緣的兄弟莫爾坦擁有793處地產,年收入達2500英鎊《日後升為伯爵》,小的如德文郡的羅伯特持有15處地產,年收入僅為26英鎊。

在這裡我要說一下,當時的一英鎊是指453克白銀,扣除國王的兄弟這個特殊的男爵不管,一般情況下的男爵也不過年收入100磅左右,那就是《50公斤》50000克白銀《換算中國的當時單位就是1600兩白銀》——當然,有必要說一下,英國為了限制大貴族對王室的威脅,許多事實上還有很富裕的貴族都停留在男爵的位置上,這和其他歐洲國家有很大的區別。

這樣一看,大家就有直觀的印象了吧,歐洲貴族到底有多富,平時可以吃到什麼東西,可以有多少錢花花,都可以推理出來——其實這樣一算下來,一個普通的鄉村騎士,他的收入最好也不過30兩白銀一年,恩恩,盔甲之類是祖傳下來的,要買新的是不太可能的。

好了,再換算一下,當時的土地開發有多大?

或者說,一個50萬平方公裡的大國《比如法國》,其中真正開發的農田《莊園》有多少比例,這個數字很是為難了,但是也可以通過其他資料換算隼礎蟾攀?

%,不要問我怎麼算出來的,其實偶是以一塊領地為標準,不負責的推算到全國《但是我要說一下,在江南現代農村,其農田開發的面積也隻有總面積的40%,以蘇州為例,但是蘇州的人口已經是歐洲當時一個大國的總人口了》,所以我覺得這個數字還是比較恰當的,哈哈

恩恩,這樣一來,按照我的自說自話的理論,一個中世紀的強大王國,其地產《莊園》大概在10—20萬個左右,可是這樣的問題又來了,那就是在中世紀王國,根據資料,我知道王室的領地是全國領地的17%—5%《其中最大的就是英國,所以它的王權最強最穩定》,這樣換算下來,王室大概就有1萬個地產,而一個男爵的大概有100個地產。

在中世紀的當時,各地大部分被貴族和騎士瓜分,自由民少的可憐,而且多是貴族和騎士的遠方親戚,或者在城市中有多一點比例。

通過這樣的自編理論,偶堅決BS藍晶的吝嗇,在藍晶的世界內,一個男爵隻有50畝地,暈,這可是連一個騎士的領地都不足啊,而身為統治某郡的伯爵,領地才六百餘畝,鬱悶啊

QUOTE:

男爵與主教的地位相同,要做一個男爵,必須先得到一塊完整的男爵采邑,獲得了一塊完整的男爵采邑,才能獲得國王的冊封,並且記錄在案,就成為一個世襲的貴族。

一塊完整的男爵采邑至少包括了50塊地產,其中必須有15個地產是直接采邑領地。

男爵采邑的中心,是一個世襲莊園,一般由長子繼承,如果沒有兒子,才可傳給女兒,而在這種情況下,通常會傳給長女。

藍晶的貴族時代,其實應該還沒有出現資本主義,貴族的根本在領地,而在地方上,貴族的領地根本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所以對於已經瓜分的地方各郡,其郡長隻是一個傳達國王命令的角色,根本不可能像現代市長一樣具有行政權,所以說藍鯨實在太吝嗇了,把貴族的領地擴大一百倍才勉強符合當時的實際啊

引用藍晶的某書

QUOTE:

國王因此大吐血拿出三千公頃土地和二百個爵位

3000公頃有多少畝?

45000市畝,或者是7500英畝,就算這三千公頃全部是良田,一塊森林或者湖泊也沒有,那換算下來,大概也隻是45個莊園——鬱悶,這點土地還不足冊封一個男爵呢,如果再分成『二百個爵位』,那就是平價一個貴族隻獲得0.2個莊園,也就是每年多獲得10—15兩銀子……默,這個國王也太吝嗇了吧,有功貴族隻賞個10兩銀子,難道是打發一群乞丐?

其實不是國王吝嗇,而是作者吝嗇啊

恩恩,在這裡又要補充一句,在一神教制度下,教會所占的土地面積,大概和王室相當,也有5%—10%左右,這樣算下來,留給貴族的領地的比例並不大,大概就是50%左右,還有一些是騎士、商人、自由民、學者等等的領地《這個要說明一下,由於歐洲貴族的封號隻能由一個長子繼承,所以其他兒子隻能當騎士、商人、自由民、藝術家等等的職業,他們才是自由民或者說市民的真正來源》。

所以就算是強大王國的貴族,其總數大概不能超過1000家吧,當然,其中上位貴族的數量更是稀罕。

還有啊,以英國為例

公、侯、伯、子、男是世襲的貴族

如果平民呢《就是沒有貴族血統,或者說沒有直系的貴族血統》,那就最高隻能冊封為準男爵和騎士,其實爵士就是騎士,而準男爵一般稱為世襲爵士《或者說世襲勛爵也是差不多吧》,所以啊,無論幹了多少功勞,一般情況下,一個平民在第一代的時候,能夠當上世襲爵士就已經非常不得了,這是一般情況下頂點,以後想升遷,還必須子孫後代的努力了,畢竟冊封一個新貴族,就必須賜予相應的領地,而領地,是有限的,國王冊封新貴族,又不能剝奪其他貴族的領地,是要從王室領地中扣除的,這可是在挖國王的肉啊,所以國王一般情況下是很吝嗇的

還有,不要以為男爵和子爵地位就低,嘿嘿,其實全國就這幾百人或者一千人,他們全部是有相當高的地位的

歐洲貴族制度

在英國5級貴族中,伯爵出現最早。

個別學者認為伯爵爵位來自歐洲大陸,至遲在公元900年的法國,伯爵已成為公爵的封臣。

但更多的學者認為英國伯爵《Earl》與法國伯爵《Count》並無繼承或連帶關系;而且英國伯爵稱號是5種貴族稱號中惟一的英文詞,是由古英語eorl轉化而來;大約在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後期,因王權不夠強大,英格蘭廣大地區曾劃為幾個較大的伯爵管轄區《great

earldom》。

而伯爵爵位卻是在

11世紀初由丹麥國王克努特引進英格蘭的。

11—12世紀中葉之前的伯爵多是鎮守一方的諸侯。

他們大多是一人治理數郡,所以又被稱為『方伯』。

諾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國後,擔心他們權勢過重,危及王權和國家統一,遂將方伯權力加以分割,移交給他的親信,每個伯爵的轄區僅限一郡,與國王有著極其明確的封君封臣關系,伯爵倘敢興兵作亂便會被王軍鎮壓,或受其他貴族制裁。

伯爵職權名號可由後代繼承,但會因為有的伯爵缺少繼承人而使總數有減無增。

斯蒂芬在位時,破格加封格奧弗雷·德·曼維爾為艾塞克斯伯爵。

14世紀以來,伯爵數目攀升。

1307年計有9名。

1327年愛德華三世即位時僅餘6名,10年後增至12名;愛德華在位晚期增至14名。

14世紀20年代之前,伯爵作為高級貴族,是男爵的『天然領導人』,在地方上負有對男爵、騎士的管理責任。

但在1327年政治危機[指愛德華三世廢黜其母法國伊沙貝拉公主的攝政,登極親政時,伯爵曾作為一個具有『自我意識』的政治群體獨立行動,與男爵們的『距離感』突然產生。

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瑪奇伯爵領地之後,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職責。

在重大正式場合,伯爵穿著鑲有白色毛皮邊的深紅色絲絨外套,軟帽上縫鑲著三條貂皮以表明爵位級別,冠冕上有一鍍金銀圈,上沿飾有8個銀球;而國王則稱伯爵為其『真正可信可愛的夥伴』

盎格魯一撒克遜時代已有男爵一詞《Baron》,但無男爵爵位,而且詞義不夠確定。

似有『自由者』或『國王的臣仆』之意,但無尊貴的含義。

英國男爵出現於11世紀。

到12世紀初國王大部分高級世俗貴族都被封為男爵。

其中少數與王室關系密切、封地較多者又被稱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間。

很快,大男爵發生分化,顯赫者升為伯爵,其餘與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正因當時男爵在世俗貴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於『男爵』一詞長期作為貴族的集合名詞使用。

11-14世紀,男爵的封號和封地可通過血緣和婚姻關系傳遞,但不得隨意出售和轉讓,歷代國王也不隨意增加或褫奪貴族封號。

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補男爵爵位,比奧查姆波·德·豪爾特被封為基德敏斯特男爵。

以後數百年至今,居於5級貴族之末的男爵始終人數最多。

在正式場合,男爵穿著與伯爵同樣的外套,帽子上鑲有兩條貂皮,冠冕上有一淺色銀圈,飾有6個銀球。

依次出現的是公爵《Duke》。

早在羅馬帝國時期,歐洲大陸的公爵稱號通常授予守疆拓土、軍功卓著的高級指揮官,以後因重大政治變化而中斷。

幾百年後,公爵爵位又見於德國。

大約在公元970年,德國皇帝奧托一世初設公爵爵位。

不久法國和歐洲大陸其他地區也建立了公國《duchy;大公國,Archduchy》。

在英國,公爵是僅次於國王或親王的最高級貴族,與作為一國之主的歐洲大陸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

英國公爵爵位出現很晚。

1337年,愛德華三世把康沃爾郡升為公國,將公爵爵號授予年方7歲的『黑太子』愛德華。

該王儲16歲參加百年戰爭,鋒芒顯露;1355年前往法國指揮作戰,軍功卓著。

父王對他賞賜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種稱號,如

1343年封為威爾士親王,1362年加封為阿基坦公爵。

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後多年裡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親均不許稱王,最高可獲公爵爵位。

隨後,愛德華三世及其繼承人又先後建立了蘭開斯特公國《1351年》、克拉倫斯公國《1362年》、約克公國和格洛斯特公國《1385》、赫裡福德公國《1397》、貝特福德公國《1413》和薩默塞特公國《1443》等。

這些公國的領有人都是王室宗親,他們得到高級爵位後,在貴族中鶴立雞群,威勢不凡,為以後爭奪王權、擾亂朝綱、制造戰亂埋下了隱患。

自從1483年建立諾福克公國以後,公爵爵位開始授予王親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國。

而且能獲此最高爵位者多是軍功顯赫的統帥。

行政界政務家即使任職多年,政績昭著,也難獲此殊榮。

在正規場合公爵也穿深紅色的絲絨外套,帽子上鑲四條貂皮。

其冠冕上有一個金環,上飾8枚紅色金葉片。

國王則稱公爵為『我們真正可信和最為敬愛的夥伴』

再看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

就詞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邊疆殖民地總督;伯爵]演變而來。

侯爵原意與『方伯』詞義相近,系指統轄一處的封疆大吏。

在英格蘭,拉丁語『侯爵』一詞最初指威爾士邊疆的領主。

那時隻說明他們領地的位置靠近邊界,並不說明其地位高於伯爵。

1385年涵義變化,第9代牛津伯爵羅伯特·德·維爾被封為都柏林侯爵。

1397年,薩默塞特伯爵約翰被封為多西特侯爵和薩默塞特侯爵。

侯爵的地位和尊榮程度不甚明確,大約在公爵和伯爵之間,一段時期內不被看重。

亨利六世在位期間,約翰·德·比奧福特被國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為此向國王請願,要求恢復比奧福特的爵位。

但他本人卻反對乞求國王,並說:『侯爵乃是一個新的榮譽稱號,完全不為先人所知。

所以,應對此冷漠視之,並不認為接受它是明智之舉』到了15世紀,這級爵號穩定地保持了它在貴族爵位中的第二級地位以後,才被貴族們所看重。

與其他4個等級的貴族相比,侯爵的數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場合,候爵也穿紅色絲絨外套,帽子上鑲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裝一銀環,帶有四片金葉和四個銀球。

國王對他的稱呼一如對待公爵。

上院貴族中數子爵資格最淺。

子爵稱號《Viscount》源於法國,原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時可能是實力強大的諸侯。

在英國,1440年比奧芒特的約翰被封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兩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銀環,飾有6個銀球。

直到此時,英國5級大貴族方完備成形,成為相對固定的貴族等級制。

在學界,有一種很流行的說法:英國5級貴族是上院的當然成員。

史實卻非如此簡單。

在13-15世紀,盡管所有大貴族都擁有出席上院的資格,但每屆議會召開前還必須得到蓋有國裡的國王詔令,否則不可前往開會。

自14世紀起,伯爵、子爵、男爵以及公爵之子又稱為『勛爵』《lord》,後來勛爵也可泛指公爵以下的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其涵義與『顯貴』《nobility》一詞相近。

另外,在英國『貴族』一詞始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貴族《aristocracy》源於希臘文和拉丁文。

在希臘文中原有『傑出』、『優秀』之意,可以用來指大貴族。

但在含義較廣泛的拉丁文中,該詞除了用指大貴族外,還包括地位較低的自由人,並含有『愚蠢』、『平庸』的貶義,爾後同形異義地轉化為英文源,意為服兵役的自由農民。

從諾曼征服到近現代,aristocracy用來稱呼包括騎士在內的大小貴族。

5級貴族形成後,為示區別,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詞nobility和Peerage專稱上院大貴族。

以後,Nobility除用指上院貴族外,有時還泛指政界要員。

與歐洲大陸的西班牙、葡萄牙、瑞典、法蘭西等國貴族相比較,英國貴族集團的特點之一,是人數較少。

長期以來,貴族稱號以及相應的財產權和政治特權隻是由爵位領有者本人所擁有,其家屬雖為貴族家庭成員,但政治地位接近一般自由民,不得列席上院。

貴族爵號和封地按照相當嚴格的長子繼承制傳遞;若長子早歿,依次由長孫、次子、幼子或其他家庭成員依序遞補。

若某貴族沒有繼承人,可根據其遺囑或生前安排,並經國王和高級法庭批準認可後,由其近親繼承其封號封地。

但在多數情況下是被國王收回爵位。

通常,英國貴族爵位和封號不可隨意轉讓、出售。

歷代國王為保持貴族的群體規模和出於其他方面的考慮,大多會適量增補貴族。

某要人一旦獲得一種爵位,並非固定不變。

若新獲顯赫軍功、政績卓著或受到國王格外寵愛,可以晉升更高級的爵位,或兼領新爵位。

除此之外,貴族聯姻也是獲取、增添或提高爵位的良好機會和方式。

因爵位封地耀眼可人,為社會上不少人所仰慕,所以擁有貴族身份和家產者以及其長系繼承人總能輕易得到愛慕者和求婚者。

例如蘭開斯特王朝的興建者亨利四世,即位前所擁有的公爵爵位就是由他的母親佈裡奇從娘家帶來。

佈裡奇是亨利三世的曾外孫女,她除擁有蘭開斯特公國外,還擁有德比、林肯和萊斯特的伯爵領地。

英國5級貴族大致定型於13—15世紀。

它與中國周初的5級貴族分封制不同。

不是在某一特定時刻一次建立起來的,而是在漫長的歲月裡逐漸形成,最終成為定制的。

14世紀初,在5級貴族之上的王室貴族中,還出現了一個頗為獨特的、專為王儲所占有的稱號——『威爾士親王』。

該稱呼最早為一度統一過全國的威爾士王子利維倫制造出的名號。

1282年,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率領大軍與艦隊攻打威爾士,利維倫死於非命。

兩年後,威爾士合並於英格蘭,愛德華在1301年把威爾士親王之頭銜加給不列顛王位的繼承者。

在政局動蕩、戰事連綿的中世紀後期,歐洲各封建君主為了使各級貴族在騎士精神的感召下建功立業、效忠國王,除了利用貴族爵位科賜臣下之外,還別出心裁地設立了劃分為不同等級名分的勛章勛位,獎賞他們的戰功政績。

在英格蘭,最著名的勛位是創立於4世紀中葉的嘉德勛位《the Order of Garter》。

據傳,愛德華三世設立這個勛位是為了紀念一次似乎風馬牛不相及的偶然事件。

在一次慶祝攻陷加萊城的舞會上,姿態秀美的索爾茲伯裡女伯爵落下一隻藍色襪帶,被愛德華三世撿起,纏在自己的腿上,旁觀者見了哄堂大笑,愛德華斥責他們說:『凡是認為這是壞事的人可恥』。

以後這句話成為國王在1449年建立襪帶騎士團和頒發勛位的格言,它同藍色襪帶和聖喬治十字架圖形一起出現在勛章上,激勵武士們在戰爭——當時主要是百年戰爭——中蔑視死亡,奮勇廝殺。

愛德華本人也是襪帶騎士團的成員。

他與寵愛的武士圍繞圓桌議事,共同進餐,多次主持武士們的比武演技,使已經衰落的騎士精神有所振作。

並使嘉德勛位成為以後英國最誘人的貴族勛章。

歐洲大陸貴族來歷大致如下:最初有的隻是公爵、伯爵和男爵。

其中公爵應該是來自戴克裡先改革羅馬行省以後的省行政或者軍事長官,後來被蠻族用來稱呼大領主。

伯爵則是克洛維王朝的軍隊指揮官。

但因為往往隨著軍役而授予領地也成了領主。

男爵則是對宮廷顯貴的尊稱。

子爵和侯爵是分別作為副伯爵和副公爵而設立的。

這些官銜在加洛林時代吞並采邑的過程中也被當成了采邑而繼承下來,才慢慢變成爵號的《就像萊茵—巴拉定選侯自己是行宮伯爵但還是皇帝的驥廄總管。

勃蘭登堡侯爵還是皇帝的禦前大臣一樣,他們的官銜也成了采邑隻是擁有的人太少而沒能成為爵號而已》。

所以很多擁有領地但沒有官銜的貴族,就以領地為頭銜。

中間加中綴詞。

翻譯過來就是某某地方的某某先生。

很多名門包括日後君臨半個歐洲的波旁家最初也都是這些沒封號的家族裡的。

關於騎士

在中世紀,一個男人的最大夢想和最高的榮耀是成為一個騎士。

跨下寶馬良駒、身披厚重的盔甲、手持鋒利的寶劍在戰場上馳騁縱橫的騎士,是閨中淑女夢中的王子,是國王和貴族所倚重的國之幹城。

騎士是時代的英雄,是編年史家所津津樂道的傳奇。

他們在疆場上的殺伐,在比武場上的雄姿,在貴婦淑女面前的翩翩風度,這些當時不脛而走的事跡,成了今天的佳話。

成為一個騎士,即成為一個職業的戰鬥人員。

當時的人被分為3類,祈禱者、打仗者、做工者。

騎士是那作戰者。

中世紀有拉丁文詞匯『米勒』,專門指稱那些武裝人員,那些戰士。

有戰爭就有戰鬥人員,在中世紀早期甚至日爾曼時期,就有許多以戰鬥為業的軍事侍從,他們團結在王或者其他首領周圍,被稱為武士、戰士、親兵、家丁或其他。

但他們不是中世紀的騎士,騎士的出現當以持有封土為典型特征。

他們以行臣服禮和服役《尤其是服軍役》而持有封土。

正是在封君封臣關系的作用下,騎士階層悄然而迅速地興起。

在歐洲大陸,獨立的騎士階層的出現當是在10世紀末和11世紀初。

他們作為一個軍事侍從階級在大貴族之家看門護院,更經常地是為領主看守城堡。

故騎士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是地方堡主勢力擴張的結果。

堡主為控制和統治他所轄地區,當然需要武裝力量的支持,騎士就成了他們的依附者和秩序的維護者。

所以可以說騎士的興起是1000年前後發生的封建革命的副產品。

英國則是在1066年諾曼底公爵征服之後才有少量的騎士出現。

當時威廉需要武裝人員來保衛城堡和控制民眾,於是在11世紀末制造了少量騎士以備短期的軍事行動所用,而到理查一世時《1189-1199在位》,英國騎士已經成為一個人數眾多,以戰鬥為業的集團了。

要成為一個騎士並非輕而易舉之事。

多年漫長的學習與訓練是成為騎士所必須經過的,其間的艱苦磨練在今天看來都是不能想象的。

據雲,對騎士的培訓是從孩子出生的那一刻開始的。

貴族或騎士的兒子一出生就由其父親親自監督著給孩子洗澡,它標志著成為一個真正騎士的漫長的培訓歷程的開始。

之後給孩子進行作為基督徒的洗禮,標志著他不僅是一個基督徒,而已將成為一個基督騎士。

洗禮之後把孩子交給乳母喂養,一直到7歲。

這時看不出他與其他孩子有多少不同,這位未來的騎士現在所能學習的也隻是一般小孩的玩藝兒。

咿呀學語、蹣跚學步、打彈子、滾木球、玩板球、放風箏,如此而已。

7歲之後他被送往本地或外地某位重要的騎士或領主家中接受教育。

他也就成了一個隨從或學習騎士。

他接受的是從精神到肉體的有關騎士的訓練與培養。

如學習如何飼養獵鷹,如何放飛,如何以口哨將其喚回等技巧;學習宗教知識及日常生活禮儀的知識,如他應該在別人邀請之後再坐下,不要在主人面前搔癢,不要倚靠在柱子上而要挺拔站立,他要學會服從主人;但他不一定要學會讀書與書寫,讀書不是他們的事,他們的事業在戰場。

14歲時他成為騎士的扈從《squire》、扈從分不同的等級,以貼身扈從和禮儀扈從最為榮耀。

前者為領主和夫人提供個人的服務,並在各種場合中學習待人接物的技巧,後者則參加諸如法庭等重大儀式,他攜帶主人的寶劍、盔甲。

這些可增加扈從的閱歷和見識,但諸如作戰的技巧、騎馬的本領則隻能在作為騎士的主人的親自傳授下才能掌握,而有時一個或幾個專門的教練也在那裡教給扈從們許多騎馬打仗的經驗與技術。

主人參加戰鬥,扈從們也全副武裝地跟隨,他們攜帶主人的盔甲、長矛、寶劍、旗幟等,其中最為人所羨慕的是幫主人拿盾牌。

戰鬥中他們為主人吶喊助威,看守主人抓獲的俘虜。

經過這樣的幾次戰鬥,扈從已經積累了相當的經驗與技巧。

他這樣以準騎士的身份一直學習和服務到21歲,在經過一個所謂的騎士授予儀式之後成為真正的騎上。

騎士授予禮《dubbingceremony》於11世紀末出現於法國,它是一個基督教特征極其突出的儀式。

該儀式存在地區的差別,德國的出現約晚於法國1個世紀,且僅限於王室子弟。

法國則在所有貴族階層實行之,從國王、伯爵之子到堡主及普通騎士的子弟都有享受此項殊榮的權利。

騎士授予儀式不是個人的事情,它是莊嚴、公開的集體儀式,一般由重要人物來主持,如國王、大主教、主教、公爵、伯爵等。

該儀式有些重要的步驟,我們以被視為中世紀騎士楷模的威廉·馬歇爾為例來說明之。

威廉是英國威爾特郡一個小封建主之子,其父曾為享利一世朝的司馬監,故姓馬歇爾。

威廉出生於1144年,他年輕時所受的教育正如我們上面的描述。

12歲被送往諾曼底的叔叔家學習,然後成為騎士的扈從。

1164年他被授予騎士稱號。

當時英王亨利二世正與法王路易七世作戰,急招老威廉助陣,老威廉於是決定授予小威廉騎士頭銜,以便讓他參加戰鬥。

儀式由沐浴開始。

威廉先沐浴,以示洗掉身上的所有罪惡。

然後他身著白袍,腰系袍帶,象征他決心保衛上帝的法律。

在教堂裡,由主教和一幫貴族騎士組成的儀式授予小組,授予威廉金馬刺和寶劍,要求他要有為上帝服務和戰勝敵人、保護那些可憐的人們的勇氣和決心。

儀式結束,威康成為一個騎士。

儀式的細節可能在各地會有差別,但授予騎士的精神是相同的,即騎士必須是為上帝服務者,他必須是個基督騎上。

所以儀式中宗教的氣氛特別濃厚。

有些地方要求預備騎士必須手持系有金馬刺的寶劍一直跪著祈禱到午夜,然後才進行騎士授予儀式;有些地方將寶劍置於祭壇之上,然後由教士將寶劍交給預備騎士佩帶在身上,或以肩帶懸掛在脖子上,或以綢帶系於腰間;有些地方還實行親吻禮,主持儀式的教士或貴族還要對騎士說:記住這一禮儀,記住你接受禮儀的這一天。

我祈求上帝賜給你榮耀,使你不至於因輕浮而搖擺,祈求上帝使你聰明謹慎而又有節制,在戰鬥中堅忍不拔;有些地方還要聽取預備騎士的誓言,並由教士以掌心輕擊一下騎士,以示激勵。

這樣騎士授予儀式結束,該人正式成為一名基督騎士。

民族 歐洲的三大族系民族 歐洲的三大族系

一》日耳曼:

在部分國人的印象裡,一說起日耳曼民族,好象單單指德國人,實際上,這可是一個天大的誤會了!

A古羅馬帝國晚期,日耳曼人已形成幾大分支,如東哥特、西哥特、法蘭克、勃艮第、汪達爾、盎格魯、薩克森、諾曼人等《當然還有些小支派》。

B東哥特人中的主體——倫巴底人後與羅馬人融合成為現代的北部意大利人;西哥特人則構成今西班牙人、葡萄牙人的重要淵源;法蘭西民族、比利時的瓦隆人《講法語》是一部分法蘭克人與凱爾特人《也即高盧人》融合的結果;另一部分法蘭克人與大部薩克森人是今德國人、奧地利人、大部瑞士人、荷蘭人、比利時的弗拉芒人《講荷蘭語》的祖先;盎格魯人、一部薩克森人《也即撒克遜人》,還有朱特人到了英格蘭;諾曼人的一部自然是今丹麥、挪威、瑞典和冰島各民族的先人啦,另一些諾曼人則匯入了英格蘭人、法蘭西人《北部》、愛爾蘭人、東斯拉夫人。

C至於汪達爾人,聽說過汪達爾主義吧?

日耳曼人中的破壞之王!在當年的所謂蠻族入侵羅馬帝國的浪潮下,他們經西班牙攻入北非迦太基並建國,後又於公元五世紀二十年代一度北向渡海攻占了萬城之城——羅馬,將其幾乎燒個精光,比中國秦末項羽一把火燒掉阿旁宮可出名多了,汪達爾主義由此得名;大約一個世紀後,東羅馬帝國查士丁尼派兵再入北非,滅亡了汪達爾王國,汪達爾人從此消失得無影無蹤,一般認為是同化於當地土著及後來的阿拉伯人了《汪達爾人他們總共才四五十萬人》。

所以,你能一口咬定前世界足球先生——阿爾及利亞裔的齊達內身上就沒一點汪達爾人的血統嗎?

總之,汪達爾人算得上是光榮的日耳曼人中歷史表現最差的一支了,一點建設性都沒有。

以上關於日耳曼人和現今歐洲一些民族之間的關系,當然是在很概括的層面上談的,實際的演變過程顯然要比這復雜一些,因此血統上會更混血。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相比較而言,丹麥人、挪威人、瑞典人、冰島人、荷蘭人、英格蘭人、德意志人,絕對是日耳曼人最純粹的後裔。

例如,古羅馬帝國滅亡以後,英格蘭直到公元1066年,外敵多次入侵,但全部是日耳曼人:先是盎格魯一撒克遜人和朱特人,然後分別是維金人、丹麥人、諾曼人《後三者其實統稱為諾曼人,屬於日耳曼人的北支》。

原住民凱爾特人與古不列顛人被驅逐到北部和西邊,分別形成今天的蘇格蘭人和威爾士人《凱瑟琳·澤塔·瓊斯就是威爾士人》。

日耳曼人的優秀是無庸置言了。

其自由主義和個人主義意識、契約觀念以及勇武冒險精神等等這些卓越的種族稟性再加上偉大的基督教信仰和古希臘、古羅馬的寶貴遺產,從一開始就已經決定了日後西方文明必將大行於世界。

二》斯拉夫:

斯拉夫人分為以下三大支:

A西斯拉夫人-——有波蘭人、捷克人、斯洛伐克人。

拉丁天主教文明圈的重要成員,均為中歐國家《無論從歷史、宗教、文化還是地理上講,波蘭、捷克、斯洛伐克以及匈牙利都一直屬於西方文明圈而非東歐范疇,把他們劃入東歐,完全是冷戰的產物,這原本就是一個誤會》。

波蘭人、捷克人深受日耳曼德意志人的影響,特別是捷克人,長期受奧地利人統治;斯洛伐克人則被嚴重地馬紮爾化即匈牙利化了。

捷克人理性、溫和,由於日耳曼化,更多個人主義傳統,胡斯運動是一個標志,她也是斯拉夫人裡第一個資本主義化的民族。

波蘭人具有宗教熱忱,也頗富科學天賦。

B南斯拉夫人——有保加利亞人《突厥系的保加爾人與斯拉夫人融合而成》、塞爾維亞人、黑山人、馬其頓人、克羅地亞人、斯洛文尼亞人、波黑人。

南部斯拉夫人居住的區域通常被稱做『巴爾幹』《這個詞來自土耳其語》,從15-19世紀土耳其人控制著巴爾幹的大部分地區《除了克羅地亞和斯洛文尼亞》,造成了災難性的後果。

克羅地亞人和斯洛文尼亞人則是幸運的,過去一直由奧地利統治,有點日耳曼化,拉丁天主教文明圈成員,與西斯拉夫人一樣同屬狹義上的西方文明圈《即不包括東正教國家在內》。

大體上隻有波黑人信伊斯蘭教,這是土耳其人幾百年**的結晶。

南部斯拉夫人中,克羅地亞人、斯洛文尼亞人的整體發展水平最高,與西斯拉夫人相當,他們假如不是因為幾十年的斯大林體制的統治,本來決不會比現歐盟15國差。

事實上,一旦拋開片面的GDP產值,該五國就綜合素質而言,是要領先於歐盟裡的兩個窮國——希臘和葡萄牙的。

C東斯拉夫人——分為俄羅斯人、烏克蘭人、白俄羅斯人。

早期的基輔羅斯公國是由內訌的東斯拉夫人邀請一幫北歐的日耳曼諾曼人前去做他們的統治者的罕見情況下建立的,因此,起初東斯拉夫人的上層階級主要是由請來的異族人組成的!!!後來又去了一批諾曼人,進一步補充到東斯拉夫人裡,所以,東斯拉夫人的血統中有一定的日耳曼人的成分,這就是為什麼俄羅斯人、烏克蘭人、白俄羅斯人裡金發碧眼的人相比較其他斯拉夫人特別是南斯拉夫人多的多並且整體素質與歷史成就也更高的原因。

13-15世紀蒙古人的殘暴統治就象其後奧斯曼土耳其人統治巴爾幹一樣,其後果完全是災難性的,不僅打斷了東斯拉夫人正常發展的社會歷史進程,而且導致原本統一的東斯拉夫人最終分裂為俄羅斯人、烏克蘭人、白俄羅斯人三個獨立的民族。

俄羅斯人的專制傳統正是蒙古人影響的舶來品。

三》凱爾特人《即高盧人》:

凱爾特人的外貌特征與日耳曼人差不多,特別是多紅發,他們同樣屬於優秀種族。

A比較純粹的凱爾特人——蘇格蘭人和愛爾蘭人。

其實他們也已融合進相當的日耳曼成分。

a.蘇格蘭人

蘇格蘭人很優秀,在近現代世界文明史上地位很突出。

蘇格蘭裔是構成今日英、美、加、澳、新等國白人新教徒《多為加爾文宗》的重要力量,象休謨、亞當·斯密、瓦特、庫克船長、麥克斯韋等都是蘇格蘭人,托尼·佈萊爾也是。

各個領域的大名人還很多,我一時想不起來了。

1603-1640、1660-1703間英格蘭的斯圖亞特王朝就是由蘇格蘭人詹姆士繼承絕嗣的都鐸王朝而建立的《詹姆士是伊麗莎白一世的侄子》。

b.愛爾蘭人

愛爾蘭人也很優秀《更多體現為墻裡開花墻外香》,愛爾蘭裔作為天主教徒,為羅馬公教在英、美、加、澳、新等國的振興和發展發揮了舉足輕重的巨大作用,其深遠的影響和意義難以估量。

當然,也有部分愛爾蘭裔改信新教的,如裡根和克林頓;不過,象肯尼迪總統就是天主教徒。

海外的愛爾蘭裔總數約五千萬左右,80%以上是天主教徒。

B此外,法蘭西人、比利時的瓦隆人《講法語》、盧森堡人的血液裡來自於凱爾特人的分量相當多。

二、其他重要民族——

1猶太人:其優秀自不必言。

從中世紀起,已陸續有一部分人改信基督教。

2匈牙利人:也稱為馬紮爾人,,以公元9世紀從中北亞來到多瑙河平原定居的馬紮爾遊牧部落《近突厥系》為主體,融合了部分日耳曼人、斯拉夫人以及早先已經在此居住的匈奴人後裔,形成了匈牙利人。

匈牙利人在歐洲的歷史地位是很重要的,紀元1000年匈牙利人接受天主教以後,很快躋入歐洲的主流舞臺,13世紀的一次十字軍東征就是由匈牙利國王領導的,15世紀在抗擊奧斯曼土耳其人的艱險鬥爭中,匈牙利作出了極為重要的貢獻。

匈牙利人還在科技、文學、音樂、藝術方面有很好的天賦《類似於波蘭人》。

匈牙利是中歐國家,不是東歐國家。

3芬蘭人:本是馬紮爾人近親,不過吸收了太多的日耳曼諾曼人,已嚴重日耳曼化,從外表上已經看不出與日耳曼人有什麼區別。

4羅馬尼亞:達契亞人同古羅馬人長期融合的結果。

信東正教。

5希臘人:早已不見古希臘人的精神與素質。

2004年的奧運會能辦好嗎?

6波羅的海三國:立陶宛、愛沙尼亞、拉脫維亞,不錯,都很優秀。

其中立陶宛人信天主教,而愛沙尼亞人、拉脫維亞人則主要信奉新教路德宗。

三、——

1信奉伊斯蘭教的波黑人。

2大部分信奉伊斯蘭教的阿爾巴尼亞人《和波黑人一樣,這也是土耳其人幾百年暴政的結晶》。

3茨岡人《即吉普賽人》。

歐洲各國軍隊的組織歐洲各國軍隊的組織

14、15世紀,歐洲各國軍隊的組織方式大同小異,國王下面是總管和元帥,他們的職權時而獨立時而交叉。

再下面是傳令官Herald,擔任副官、文書和參謀的角色,並且顧名思義的,常被派去對方營地下戰書或要求停戰,戰後還要負責清點己方的傷亡,是個全能的職位。

下面的作戰部隊以中隊劃分,由貴族或者騎士統帶。

一般來講,騎士分成兩個級別,一種叫Banneret,就稱為騎士,這個名字來自於他們長方形的旗幟,是作戰的主力。

見習騎士稱為Bachelor,即學徒兵,組成更小的隊列跟在主力後面,他們需要積累經驗,掌握更多的作戰技巧。

見習騎士的旗幟也是長方形的,但末端開叉成燕尾狀。

等他們有了相當的功績後,可以向司令請求升級。

於是傳令官將之旗幟上的燕尾剪去,升級成騎士。

所有這兩種騎士都由他們的侍從護衛著,侍從的騎槍尖上掛著長三角形的矛旗。

這些旗幟的規格是統一的,上面繪著家族的紋章。

相應的,騎士分成兩個等級,侍從也有兩個等級,Squire指較為年長的侍從,隨著主人參加戰鬥;而Page相當於勤務兵,多為接受騎士訓練的孩子,當時每座城堡都是騎士學校。

這些侍從在青年時代完成訓練後,經過CR禮就可以成為正式的見習騎士。

有些人無法承擔騎士的高額開銷而終生作為侍從,當然,有來頭的王子和大貴族子弟一生下來就是騎士。

有升級自然就有降級,但極為罕見。

截至1793年,英國共發生過三例降級事件。

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奪騎士頭銜,在威斯敏斯特大廳舉行,可見何等嚴重。

他的馬刺被收回,劍帶被割斷,簡直是奇恥大辱。

一般而言的騎士道神髓與精華,結合了當時貴族化的氣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對女士的尊重。

理想的騎士不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絕對的忠誠、慷慨、與寬容。

如同史詩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為善良的民眾效勞,以教會的名義行俠仗義,保護去東方的朝聖者。

中世紀歐洲的一些情況的簡介,算是一個資料

一個年輕人來到教堂,接受了神甫象征性的沐浴,表示洗凈過去所有不端行為,然後開始在神壇前徹夜不眠地祈禱和思考著自己的職責。

第二天清晨,他回到城堡,父母和一群人在那裡等待著他。

一位年長的騎士走過來,幫助他穿上盔甲,佩戴好寶劍。

他單膝跪在地上,城堡領主用劍面重重地拍了他一下,朗聲宣佈,他已經成為一名騎士,已經具有了騎士和使用武器的本領。

他激動地跳起身,人們向他表示著祝賀。

中世紀時的歐洲出現了一個特殊的階層,他們以服騎兵軍役為條件,獲得國王或大領主的封地。

他們是參加鎮壓農民起義,或國王、大領主掠奪戰爭的級別最高的戰鬥人員,是以馬代步馳騁於沙場的貴族。

他們,就是騎士階層。

當時,出身於貴族家庭是成為騎士的重要條件,同時騎士還必須從小經受訓練,到領主家充當侍從學文習武,向女主人學習禮儀,21歲時方能被正式授予騎士稱號。

授職的儀式逐漸地復雜化,舉行這樣的儀式花費很大,這筆開支是由受封的騎士的家庭來負擔的。

如果他的家庭無法給自己的後代提供爵位和土地,那麼他隻能終身當侍從。

獲得稱號的年輕騎士常常通過馬上比武,顯示自己無愧於騎士這一光榮稱號。

馬上比武是模擬戰鬥的娛樂活動。

騎士用平頭的長矛和鈍劍對打。

比武場上,鮮艷的旗幟迎風招展,衣著華麗的貴族男女在一旁唱彩助威。

比武者並不想傷害對方的,但是比武有如實戰,發生意外事件在所難免,但重傷卻不常見。

教會人士曾試圖廢除馬上比武,可大多數人認為,如果騎士不通過馬上比武為實戰做準備,那麼在戰場上是無法表現出色的。

在那個尚武任俠的年代裡,無論是文字記載還是口頭傳說中的著名英雄都是騎士,像羅蘭、亞瑟王、蘭斯洛特和黑太子愛德華等。

騎士在擁有馬匹、重武器以及駕馭馬匹和使用重武器方面確實有著優勢。

勢力大的騎士,還擁有高墻與深溝環繞的城堡,統治著附近的農村。

中世紀早期,國王和中央政府幾乎沒有了實權,權力旁落到最出名的騎士手中。

他們甚至目無法紀,妄自尊大,肆意發動戰爭。

一個裝備優良的騎士要備有:一匹能征善戰的駿馬、一匹供婦女出遠門騎的乘馬和一匹運載騎士本人武器、裝備的馭馬。

其中戰馬還有專名,被視為騎士的朋友。

騎士的盔甲在不同時期不完全相同。

在比較早的年代裡,騎士身上

所穿的佈料或皮革長袍又長又重,遮蓋著身體的大部分,外面再穿上由鐵環連結編成的網狀鎧甲,脖子上有兜帽保護,頭戴鋼盔,有時還帶有保護鼻子的金屬罩。

在稍後一個時期,鎧甲由硬的金屬片制成;頭盔帶有厚的面甲,可放下把臉遮住。

騎士的武器有盾牌、長矛和劍等。

盾牌是用皮革包裹、邊緣繞以金屬的輕木質板。

盾面或有騎士自己的徽章,也有的畫上飛龍、大熊或獅子等野獸作為標志,稱為『盾形紋章』。

騎士在戰鬥時,挺矛策馬全速前進,刺向敵方。

當長矛被折斷或從騎士馬上墜落後,他們才使用手中的寶劍。

也有力氣大的騎士會使用戰斧、狼牙棒和鐵球等。

騎士間的戰鬥並不像人們所想像的那麼可怕。

許多戰鬥是小規模的,常常隻有幾百人參戰,幾個小時便結束。

他們更感興趣活捉對方,而不是將對手殺死。

因為俘虜一個敵人就可以索取一份贖金。

贖金的多少按俘虜的地位和家產而確定。

俘虜地位越高,家產越多,騎士的所得自然就越豐厚。

當然,普通的騎士也並不總是以這種態度來對待戰爭。

這也許是因為他們從戰爭中獲得的東西太少了。

騎士無論是參加馬上比武還是進行實戰,都要遵守某些成文規則和慣例。

如:一個騎士不能對另一個毫無戒備的騎士發起攻擊,而必須讓對方做好戰鬥前的準備。

搞突然襲擊,對真正的騎士來說,是一種可鄙的行為。

另外,當一名騎士俘虜了另一名騎士後,必須將俘虜待如上賓。

騎士為什麼要這麼註重這些法規和慣例呢?

這大半是事關彼此之間的切身利益的原因。

今天雖然俘虜了別人,也許明天自己也會成為別人的俘虜,所以雙方都要為自己留下後路。

除了交戰的慣例外,騎士制度還包括了許多其他內容。

基督教會教導騎士應該遵守基督教的戒律。

如:『騎士應該幫助窮人,保護教堂、婦女和所有無防衛能力的人』,等等。

雖然,並不是所有騎士都遵守這些準則,理想的騎士和現實中的騎士差別很大,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情況還是有變化。

1350年時的騎士就比1050年時的騎士,更有禮貌和文明得多。

基督教會和貴婦人努力促使一個魯莽、好鬥的騎士變為有教養,懂禮貌的騎士,並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騎士制度盛行於11世紀至14世紀。

這時期也出現了反映騎士生活理想的文學作品。

主要體裁分抒情詩和敘事詩,表現了騎士為了愛情、榮譽和功業而戰的精神。

騎士文學對後世歐洲詩歌和小說的形成有著較大的影響。

到了1500年,騎士作為戰鬥人員已經被備有火器射擊武器的雇傭軍取代,騎士階層走向了衰亡。

但是騎士精神和騎士制度並沒有完全消失。

而騎士制度的觀念——彬彬有禮、舉止端莊——仍是當今西方世界重要的觀念。

而對於騎士而言,他們的戰鬥中,生活中秉承大量的宗教禮節。

慷慨、謙遜、勇敢、堅韌,由亞瑟王提出的圓桌騎士標準成為了一種騎士的核心標準。

部分禮節如下:

執勤時遇到長官,長矛下垂,斜直前方地面,同時左手按於右肩之上;或右手握劍,放於肩膀之上,劍尖指向天空;或右手持弓,放於腰間,低頭致意。

長官應當右手握拳,平放於胸前,表示人格上的平等和尊重。

一般生活中相見,沒有必要的禮節。

戰鬥中,丟棄一件裝備,《多以手套和頭盔為主》表示賭上騎士的尊嚴,全力交戰

而使用劍尖對準對手,表示對對手的蔑視。

將武器平放於胸前,同時左手指向對方,表示普通的訓練。

對於社交場合,標準的紳士禮《就是一手在前,一手在後,放在腰間鞠躬的禮節》是通用的禮節,不過丟棄手套表示對同性對手的挑戰和對異性的好感。

貴族:

中世紀的貴族多由血緣繼承,在這一過程中,出現貴族間交換婚姻的情況十分的普遍。

中世紀一個典型的貴族統治時期,貴族是維持統治的階級結構,有統治權,成分復雜,隨早、中、晚期不斷變化。

早期人們不註重譜系,因為是個民族與羅馬的混容時期,是重視現有勢力和土地;中期,社會基本定型,人們開始註重譜系,強調封號,看重出身,貴族集團也於此時形成,成為一個封閉的團體;到晚期,因為商品經濟發達和社會上成分的流動增加,也開始有下人加入貴族行列,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有封號而無土地的破落貴族。

中世紀晚期貴族具有了明顯的封閉性,且貴族內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記,表現出不同的權勢:公爵,此稱號授予部落首領,為一地的統治者,仍有政治、經濟、法律和權利,他們僅為名義上的歸附。

侯爵,大都為邊防長官,是由國家派為邊境地區的長官負責數郡的統治,這些人大都出身於當地的大家族,為半獨立力量,可任命當地官員。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長官,如郡首,由國王任命,時間長久後也成為半獨立狀態。

公爵的委任者也稱伯爵,其權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時,常常由社會秩序的維護者成為統治者,如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

以上三種貴族為高等貴族,均擁有大量的領土,能實行獨立或者半獨立的統治。

此外還有兩個爵位是男爵和子爵,屬於低級爵位,一般是戰鬥中有卓越貢獻的騎士獲得,這一類的貴族不世襲,不繼承,沒有土地和治理權。

至於貴族的繼承,一般采用降級制,即公爵的後代繼承侯爵的爵位,侯爵的後代僅僅為伯爵。

如果繼承者有一定的功績,可以重新獲得新的爵位。

這一制度是為了保證貴族的生命力和刺激貴族努力工作。

當然也有一部分特殊的貴族,屬於世襲貴族,這一類貴族在後代繼承爵位的時候,不降級繼承,一般屬於在王國建立時有極大貢獻的一族。

貴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個社會生活方面。

衣食住行方面:衣服的顏色、款式均以法律規定,非貴族者不得穿金戴銀,不能穿絲絨、毛皮衣服。

農民隻能穿黑、灰兩色,貴族可以追求華美,是當時服裝改革的推動者;在飲食上,東方而來的長途運輸香料,成為當時貴族的專利。

在居住方面,中世紀貴族,在莊園中心地帶有貴族的住宅,一般也有代表權勢之地的城堡,城堡的作用眾多,不僅是貴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場所,也是在戰亂時周圍居民的避難場所。

中世紀貴族的婚姻為政治婚姻,貴族結婚的目的是為了延續後代和加強貴族家族之間的聯系。

貴族在中世紀社會中屬於上層,所以其他方面也有特征,比如貴族隻與貴族聯系,生活習俗固定、聯系固定,在封閉集團內大家共有貴族意識,並通過外部法令使其確立,使階層固定,與其他階層形成明顯的界限。

到了中世紀的中期,貴族集團的意識明顯,主要有以下幾種表現:首先,貴族有意識的和自由人劃分界限。

成為貴族不僅僅是財產上的要求,還必須經過授封儀式,越來越嚴格,使得貴族隻能在貴族兒女身上產生,且授封隻有國王才能進行,成為貴族的條件變得日益苛刻。

其次,貴族開始更加註重譜系,其中不能有模糊之處。

貴族還開始采用族徽,這一標志的起源和戰爭有關,當時交戰的雙方習一特殊標記來分清敵我,後來就漸漸演變為貴族之徽。

然後,作為貴族在職業上也和其他人有嚴格區別,他們所從事的工作大都與戰爭相聯系。

當時的社會一般把工作類型分為作戰者、祈禱者《教會》和勞動者《農民》,作戰是騎士、貴族的特權也是地位的象征。

最後,貴族的生活方式、觀念都和其他階層有所不同,他們崇尚忠誠、浪漫、風度。

其榮譽不受玷污。

貴族本身作為一個相對獨立的階層,但是其中也有流動,尤其是到了後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達和社會上成分流動的增加,中世紀晚期也開始有下曾人加入這一行列。

他們有的通過婚姻方式,因為貴族集團內部男女比例失調,出現低等家族和貴族的聯姻;有的是因為在皇室和貴族中服役,表現出色而受封貴族稱號;還有的是經濟富有者憑借經濟實力而升為貴族。

同時,也出現了無土地、破落的貴族,族徽成為貧窮的象征。

騎士一般要看他的所屬,如果是流浪騎士,沒有什麼好說的,他一天的安排就自己隨便

如果隸屬於某個騎士團,就要有一定的安排,基本上要巡視和執勤,非戰備時,每天三班,三人到五人小隊,巡視境內防禦范圍。

戰備的時候,為了保證精力,會改成四班或五班。

而不值班的時候,騎士會自己進行日常的活動,沒有什麼強制的安排。

下面是一個普通的中世紀騎士隊長的一天:

清晨7:00,執勤完畢,回到家中休息。

早上11:00,出門,前往鐵匠鋪,拿回了自己的加固盾牌。

中午1:00,和自己的情人出門郊遊,路上和執勤的隊長范德斯一起討論了一下最近的情況。

下午3:00,緊急集合,由於不遠處的南迪斯爾森林出現一群遊民,襲擊過往貴族,出動三個小隊於晚上趁夜包圍。

下午3:45,集合自己的隊員,檢查裝備。

同時集中在一起休息,保證精力。

晚上9:35,全員出城,開始剿滅抵抗遊民。

晚上11:50,回到城內,有三個遊民逃跑了。

抓獲,殺死七人。

同時報告了損失。

凌晨1:00,檢查完人員裝備,處理好傷口,通知明天不用執勤,休息。

可以說對於騎士而言,沒有必要的修煉,他們自己明白自己的生命掌握在自己手中,所以他們會自己安排自己的修行和日常生活,保證自己的體力和技術可以挽救自己。

如果註重保養的騎士,會經常檢修自己的武器裝備的。

畢竟你的生命托付給了你的武器。

貴族的生活就比較簡單,男性成年人一般早上睡到8:00左右,然後起來處理一些事物,包括自己領地內的一些事務。

下午一般就休息一下,包括簡單的會見和拜訪,晚上一般有舞會的,就去出席,沒有就看看書,睡覺。

成年女性大概起來以後就是打扮自己,盯著仆人做事,互相拜訪,開個茶會,出席晚宴,沒有什麼特別的。

未成年人,一般的長子和次子會重點地培養,每日有專署的教師進行禮儀,政治,經濟,戰術,騎射的學習,學習的時間比較長,安排也比較多。

至於其他的孩子,大部分任由其自身發展,不特別要求,畢竟將來他們隻能繼承極少量的遺產,日後需要他們自己決定自己的命運,這個發展方向就交給他們自己決定。

女孩子就主要學習禮儀,間或學習一定的文學和美術知識。

其他時間由母親或年長的女性進行教育,主要是在大家族中的生活要領。

貴族的生活,上面一貼有,至於仆人,分兩類,一類是戰俘,一類是沒有土地的佃農。

戰俘負責是家中最勞累的工作,砍柴燒火,伐木修房子,放養牛馬,有些還必須帶上刑具。

至於一般的佃農,負責家中的比較輕松的活,諸如洗衣服,打掃衛生,燒飯做菜之類。

等級的話,早一些時候就比較明確,雜力是最底下的,他們是由戰俘組成,也有一部分佃農,大部分屬於男性,地位極低,工作繁重,非常辛苦。

沒有假期,大部分隻能有一個黑面包作為一餐的夥食,可能還加上一些蕎麥糊。

上一級叫階傭,屬於一個比較特殊的群體,是普通的佃農主動前來工作,也可以折算一部分的土地租金。

他們的處境稍微好一點,有工資,或者可以抵扣租金,夥食也比較好,一般可以任意的吃飽。

主要的工作是衛生清理,廚房幫工等等,有固定的假期。

再上一級叫家仆,屬於傭人中的高層,一般是女主人的近仆,廚房的大廚,《其實管家也是這一階級,不過一般多獨立看待管家》地位已經很高了,有豐厚的薪水,家族內的成員也很重視他們,可以有很高的自主權。

工作主要是管理各自的下屬的階傭和雜力,基本上沒有什麼太辛苦的。

特別說一下管家,由於英國貴族中的管家一般是看起來要負責整個家族的事務,很多人認為管家的地位很高,其實在傳統中,管家很多是貴族的遠親擔任的,而且一般看作家族的一員,可以說是半個主人,主要管理整個傭人的工作,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監管家族內的財務,所以一般是比較信任的遠親擔任。

至於升遷的問題,一般在傭人體系內很少升遷的可能。

除了大廚以外,很少升遷。

而管家一職是由主人自己決定。

或者是管家自己的後代,很小就開始在這一個家族內工作,可能會繼承這一個職務。

到了中世紀中晚期,由於戰爭中戰俘的減少,以及無土地佃農數量的增加。

所以雜力的工作逐漸由家仆負責,仆人內的階級也漸漸變成了管家和仆人兩級。

至於仆人的禮儀:好像有記載的隻有看見主人要彎腰鞠躬,不可正視主人的臉。

吃飯的話,一般是大廚和管家站在主人身後,幾個仆人上菜,沒有什麼特別的。

關鍵是這一部分的禮節沒有太詳盡的記錄,幫不上

那就說一下吧,騎士的交戰,一般分為戰鬥和競賽,戰鬥中兩個騎士之間沒有什麼話好說,沖上去就砍,和大家的印象不一樣,不過沒有辦法,因為對於一個騎士而言,半點的猶豫都會讓他在戰場上送命。

至於王前競賽,就很講究,一般分為騎戰,射擊《弓箭》,刀劍

正統的順序是:

騎戰,雙方著重裝鎧甲,長矛的尖端用佈包裹,騎馬出場,跪在王之前,右膝著地,左膝彎曲,右手將長矛放於地下,解下佩劍,右手放於左肩,說:『尊敬的XX陛下,您忠誠的騎士XX將為了您的榮耀而戰,請賜我神的護佑』這時候王一般會伸出禮劍《禮節用劍》指向騎士,說:『神祝福與你。

我的騎士,為了光榮而戰』

然後雙方上馬,對視,一般情況下,如果是不同貴族的所屬騎士會喊:『為了XX公爵而戰!』同貴族不同騎士團的就喊:『為了XX騎士團的榮耀而戰!』要是同騎士團,那就是為了自己的尊嚴而戰。

當然,如果說是『比武招親』《找不到合適的詞》,那就要喊:『為了XX公主《小姐》而戰』然後對沖,落馬的就輸了。

射擊和刀劍的過程差不多,說的話也大致相同,不過就是射擊比賽要各自折斷三根箭,說:『以聖靈、聖父、聖子之名保證,我的箭隻射向敵人』同時比賽結束後,有騎士私下交換裝備的習慣,這就不是通用禮節了。

不過補充一點,各個騎士團的團長和副團長在出征前要跪在王的面前接受祝福,一般是將禮劍放在團長的頭上,說:『願萬能的主保佑我們的戰士,為了榮耀與幸福,為了光明,向一切對手揮舞他們的武器。

也請神寬恕他們的殺戮』然後主教會用聖水撒在團長的頭上,並且將一本聖經給副團長。

如果是普通的私鬥,是不被允許的,一般的切磋隻有師徒之間,沒有固定的禮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