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立志|通往帝座的陰陽選舉。《網路歷史》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認為,中國歷史『在大部分上還是非歷史的,因為它隻是重復著那終古相同的莊嚴的毀滅』《《歷史哲學》《王造時譯,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年,頁109》譯文很拗口,意思很明確,中國沒有歷史《『非歷史』》,要說有,也不過是王朝的循環、毀滅的重復。

對中國的看法,黑格爾、馬克思一脈相承。

馬克思把中國稱作『活化石』和『木乃伊』,當然有道理。

假如把1789年作為時間點,這一年,法國大革命爆發,華盛頓當選美國總統,而此時78歲的乾隆皇帝愛新覺羅·弘歷,還陶醉在『十全武功』的自慰裡。

乾隆皇帝弘歷與美國總統華盛頓同年逝世《1799年》。

國人總以為,乾隆皇帝是古人,華盛頓是今人。

人們從不思考,乾隆皇帝是終身皇帝,而華盛頓卻是民選總統,而且拒絕再次連任。

袁世凱劇照

盡管中國是循環的王朝、重復的毀滅,但改朝換代的方式卻是多樣的,除了家族世襲與外寇顛覆之外,皇位的輪換有胡亥式、劉邦式、曹丕式、李世民式、趙匡胤式等等,唯獨沒有選舉式,選舉式是袁世凱創造的。

正如袁氏馬仔電文所示:『粵稽前代國家更新之際,無論出於禮讓或行征誅,均各有歷史上之事實展進沿襲而來。

而此次國體問題,乃由人民倡之於依法之請願,復由人民成之於立法之定程,不特吾國歷史所未有,抑為世界歷史所鮮聞』《《袁氏盜國記》,文海出版社,民國五年,頁134》誠哉斯言!不過其中的偽造民意、操縱選舉、愚弄民眾,亦為世界之惡例。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發,1912年1月中華民國成立。

臨時約法雖然短命,畢竟有過共和實驗。

及至袁世凱洪憲復辟,也不敢公然廢除共和,他不得不偽托民意,不得不假裝選舉。

袁世凱急不可待,決定國體與推戴皇帝並舉。

為了1916年1月登基,他沒有耐心等待原有程序,於是批準成立國民代表大會,履行推戴皇帝的變通機制。

袁世凱一開始就在欺世惑眾,他的選舉是一套陰陽機制,明的一套,暗的一套,一廂掛羊頭,一廂賣狗肉,一廂是公開的、合法的,一廂是隱蔽的、非法的,其馬仔電告各省,『關於解釋法文者用明,關於運用方法者用密』《同上書,頁124》,黑箱操作,暗室作業,在國家層面淋漓盡致地為婊子立牌坊。

在明處,袁世凱指令『國民會議事務局』為決定國體、推戴皇帝的總機關,辦理一切相關事務,並用該局名義發佈文告和指示,並命令各地把這些東西,刊載報端,大肆宣揚,極力標榜此舉出之民意,完全合法。

這樣的運作是掛羊頭,與選舉沒有關系。

在暗處,由朱啟鈐等人組成『十人團』,他們才是決定國體、操縱選舉的操刀手,這些人以『皇上股肱心腹』自居,策劃於密室,點火於基層,由他們密電地方官員,傳達『主座』《袁世凱》命令,按內定步驟操縱選舉程序。

這套陰陽機制如同太極圖,黑白同在,明暗並行。

他們向各省發出密電,『辦理國民會議事務局……為全國選舉事務總機關』,明面上,『不失法律之尊嚴』;暗地裡,『力求事實之便利』。

《同上書,頁117》他們再三強調,『事務局屢次通電純系官樣文章,萬無拘泥,轉生妨礙。

……但求表面與規則吻合,而內部運用只要操縱得宜,便可放手辦去也』《同上書,頁128》該局要求對其所有指令文告,廣而告之,但不要當真,官樣文章隻是『假戲』,不可『真做』。

暗地裡則要求,『私人函電所陳辦法,自當格外穩妥』《同上》,有關選舉事宜,地方官員盡可『因時因地,便宜辦理』,不可向『事務局』請示,因為『一以電詢,轉不能不依法答復,將不免發生窒礙』《同上書,頁126》,以免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只要能達目的,盡可不擇手段,表面公開選舉,實則縱容舞弊。

選舉代表。

據唐在禮《時為袁世凱親信,曾任總統府軍需處長、參謀次長》回憶,在決定國體與推戴皇帝之前,首先要在各省區選舉『國民代表』。

候選人名單是內定的,大多為袁氏親信所提議之在京官員,然而卻按籍貫分到本省去選舉。

當然,也為各省官紳留出少數名額作補充,這就是候選人名單的基本樣貌。

於是,責成各省照單選出,非經批準不得遺漏或更改。

《《文史資料選輯》第53輯,中國文史出版社,頁184》1915年9月10日,國民會議事務局密電要求,投票之前,應『暗中物色可以代表此種民意之人,先事預備,並多方設法使於投票時得以當選,庶將來決定投票不致參差』《《袁世凱偽造民意紀實》,文海出版社,民國五年,頁2》足證唐在禮所言不虛。

如何保證候選人的可靠性呢?

『盡可於未舉行初選之前,先將有被選資格之人詳加考察,擇其性行純和,宗旨一貫,能就范圍者,預擬為初選當選人。

再將選舉人設法指揮,妥為支配,果有滯礙難通,亦不妨隱加以無形之強制,庶幾投票結果均能范我馳驅』《同上書,頁6》對候選人『設法指揮,妥為支配』,在選舉時,『能就范圍』,『范我馳驅』,反之,就可采取強制措施。

選前控制。

唐在禮是『十人團』之一,他回憶說,在參加決定國體投票之前,每個國民代表『贈給』大洋500元,作為參加選舉的川資和公費。

《《文史資料選輯》第53輯,頁186》『選舉國民代表場所設在監督所在地《即各省官衙》。

……每縣初選當選人來省報到,必須設招待員或派員疏通意見,再由監督長官以談話宴飲為名召之至署,將君憲要旨及中國大勢,並將擬定充選之人名示之,須用種種方法,總以必達目的為止』《《袁世凱偽造民意紀實》,頁7》以下要求更細致,『應於未投票之先,……遴選妥員,分途聯絡,……將應被選之人開單支配,各成一組,而禮貌之間無損於威,酒醴之勞無傷於財,必使下之身心樂為上用,而後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袁氏盜國記》,頁139》殷殷叮囑,無微不至。

總之,要候選人馴服聽話,絕對順從。

這樣的接待與宴飲,顯然帶有收買與威脅性質。

時人揭露說,『此次國民代表雖已壓迫選舉,而於既舉定後惟恐被人利用有礙帝制,特由袁氏私派親幸分佈各省,隨地收買代表,凡花酒冶遊之資,無不任意揮霍,故1993人竟得1993票,一律贊成君主,亦金錢運用之力也』《同上書,頁111》選舉之前的饋送與宴飲,當然是收買,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短,當然要順從人家的旨意。

選舉標的。

作為偽造民意的兩大事項,決定國體與推戴皇帝,中國應行何種國體,推戴誰當皇帝,表面上是由代表投票來取舍與選擇的,事實並非如此。

所有事宜都已內定,代表隻需走個形式,官方電文明示,『所謂以國民代表大會決定《國體》雲者,不過取正式之贊同,更無研究之隙地。

將來投票決定,必須使各地代表共同一致,主張改為君憲國體,而非以共和、君主兩種主義聽國民選擇自由』《《袁世凱偽造民意紀實》,頁2》很明確,不是讓代表就共和與君主作出選擇,而是必須贊成君主政體,代表的選擇隻能由官方來決定。

決定國體隻能遵照官方指令,推戴皇帝更是目標專一。

袁世凱的馬仔們電令各地,『國民推戴書文內有必須照敘字樣曰:‘謹以國民公意,恭戴今大總統袁世凱為中華帝國皇帝,並以國家最上完全主權奉之於皇帝,承天建極,傳之萬世。

’』再三強調『此45字萬勿絲毫更改為要』《同上書,頁10》這哪裡還有『選』與『推』的味道,隻是定向背書、指定膜拜而已。

選票設計。

國民代表大會投票決定國體,在共和、君主二者之間,被剝奪了共和選項,這在選票設計上得到體現。

官方就選票設計提出具體方案,既『以君主立憲為標題,應即於投票紙決定國體字樣之下長方欄內印刷‘君主立憲’四字,並於‘君主立憲’字樣欄下,加印直行圓形兩圈,各國民代表依法所寫之‘贊成’與否字樣,即於此圓形圈內各寫一字,以免形式參差。

此項投票紙既系用以依法決定國體,關系甚巨,擬請通用玉版宣紙加功印刷,其中印刷之文字圈線,一律改用朱色,以昭典重』《《袁氏盜國記》,頁131》本來要求,『投票者如贊成‘君主立憲’即寫‘贊成’二字,如反對‘君主立憲’則寫‘反對’二字』《同上書,頁130》然而,官方很快反悔了,他們『特別聲明,如果贊成‘君主立憲’者,即依法於投票紙上親寫‘贊成’者姓名,並親寫‘贊成’字,俾符征求正確民意之本旨』《同上書,頁131》『反對』者呢?

電文未提。

根本不會出現反對票。

操縱選舉。

10月25日選出了『國民代表』,10月28日即進行『決定國體』的投票。

投票既是記名方式,誰投什麼票不難查明。

為保萬無一失,除了選舉前的談話、宴飲與發錢之外,在投票階段,仍然實行了極其嚴厲的監視。

各省為圓滿投票,通往票箱之路,軍警林立,讓代表們從刀叢槍林中通過,氣氛陰森恐怖。

繼之官員演說,痛詆共和,稱頌君憲,要代表慎重從事。

投票場所,監視嚴密,虎視眈耽,稍有交頭接耳,即遭大聲呵斥。

即以四川為例,場內每個代表桌上,放有毛筆1支,墨盒1個,點心1盤。

筆桿上、墨盒上甚至點心上均刻有『贊成帝制』4字。

主持人宣佈投票後,眾多監視人員手指墨盒,連聲催促『寫』。

一見有人猶豫,便厲聲喝斥『快寫』、『快寫』。

與場內相配合,場外的士兵也把槍柄拉得嘩嘩響。

《《袁世凱全傳》,當代中國出版社,1994年,頁441》前有金錢收買,後有刀槍脅迫,眾目睽睽之下,誰敢投票反對?

計票結果出來了,袁世凱的馬仔們興奮地宣佈,『全國國體投票,全數主張君主立憲,並全數推戴袁大總統為皇帝。

是國體大定,帝位有歸,內外臣民,同深慶幸,尤希廣行曉諭,以定人心』《《袁氏盜國記》,頁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