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我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老殘遊記》
在人人都崇尚清廉大老爺的過去,劉鶚為什麼一反常態,不但不贊許清官,反而惡評尤盛?
這都是因為本文的主角,一身清廉的毓賢。
毓賢,內務府漢軍正黃旗人,捐監生出身。
和清末的大多數官員不一樣的是,毓賢為官非常清廉。
從他出仕為官到最後因罪被斬的二十多年中,從未貪沒一兩銀子,一心隻想著報效朝廷。
註:『捐監生』指通過納糧報捐入國子監為監生,獲取功名以及出仕為官的資格。
也正是因為毓賢不同流合污,他的仕途並不通暢。
光緒十五年,已在山東摸爬滾打十來年的毓賢,才獲取署理《暫代》曹州知府一職。
年近半百的毓賢,覺得時不我待,想要抓住這難得的機會,盡快建功立業。
因此毓賢瞄準了一個升遷的捷徑 — 『治盜』,也開啟了他殘忍的人生。
毓賢上任後良莠不分,大量捕殺有『盜匪』嫌疑的人。
為了讓嫌犯盡快招供認罪,毓賢對他們濫用酷刑。
諸如打杖條、軋杠子、跑鐵鏈子、跪鐵蒺藜、站鐵鏊、站木籠等等。
在曹州任上毓賢曾創下三個月處死兩千多人的記錄,他也因此被冠以『屠伯』的稱號。
不過鮮血也讓他獲得了『善治盜』的名聲,並幫他染紅了頂戴。
光緒二十一年毓賢升任山東兗沂曹濟道,二十二年補山東按察使,奉命鎮壓曹縣、單縣大刀會起義。
之前練就的殘忍手段為他換來了更大的成績,光緒二十五年被授山東巡撫。
在此期間毓賢也感受到了全新的威脅 – 洋人和教會。
毓賢和大部分滿清士大夫一樣,並沒有意識到滿清自身的腐朽和落後,視洋人為帶來災禍的妖孽,覺得應當將他們全部消滅或者驅逐出去。
第二次鴉片戰爭後,隨著教會傳教范圍的增大,新興的教會勢力和地方民眾間的矛盾日益增多,山東境內各種民間集社也紛紛組織民眾對抗教會。
義和拳是其中發展最快,同時也是最為激進的一個,常攻擊教會和地方府衙。
註:基督教的觀念《反對偶像崇拜、天主之下眾生平等》與當時社會倫理沖突嚴重,民眾大多視教民為背叛傳統和祖宗的叛逆。
朝廷擔心山東有民變的可能,傳令毓賢予以鎮壓。
對於義和拳,毓賢並沒有什麼好感。
但是義和拳和教會的沖突,又讓毓賢覺得『民心可用』。
幾年『治盜』的經歷,讓毓賢有了借義和拳為朝廷滅洋的決心、狠心以及權力。
因此毓賢沒有像以往對付『盜匪』那樣趕盡殺絕,而是采取了『懲首解從』的政策。
將頭目、不好控制的鎮壓,其餘的收編為己所用。
攻擊地方府衙的就是『不好控制』,隻對抗教會的則是可收編的對象。
由於毓賢的政策,山東地區的義和拳不但沒有被打壓下去,反而發展得更快,而且與教會的沖突也愈發激烈。
朝廷怕激起教案,引發列強武力幹涉,遂將毓賢革職以袁世凱代之。
此時朝廷剛剛經歷戊戌變法,雖然慈禧為首的後黨將光緒軟禁於瀛臺,掌握了朝廷大權。
但是列強並不買賬,各國公使明確表示支持光緒。
慈禧廢光緒另立新帝的計劃,也正是因為列強的反對而取消。
這讓本就仇視洋人的朝廷權貴們更加敵視洋人,他們隻是苦於沒有對付洋人的力量。
同時朝廷因之前鎮壓太平天國向地方督撫釋放了大量權力,聚集在慈禧周圍的滿族權貴們也希望收回這些權柄。
但是手上實力不足,自然無法撼動有錢、有兵的各督撫。
毓賢抓住了這個難得的時機,借覲見慈禧的機會詳細說明了他的策略,並懇請招撫義和拳,收為朝廷所用。
最終朝廷采納了毓賢的建議並發出上諭,改拳為『團』。
有了朝廷的支持,義和團得以重整旗鼓並迅猛發展。
剛被解職的毓賢也因有功於朝廷,被升任為山西巡撫。
註:團指團練,即朝廷許可並接受朝廷管轄的地方武裝。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六月十九日,自覺已經準備充分的清廷向列強發出通牒,限他們在一日內撤離京師,否則後果自負。
第二日,德國公使克林德被清軍章京恩海槍殺,同日清軍和拳民開始圍攻東交民巷。
二十一日慈禧以光緒的名義向十一國發佈了宣戰詔書,局勢開始變得岌岌可危。
八國聯軍占領天津後,清廷強硬的態度又開始動搖。
加上東南督撫聯名拒奉《宣戰詔書》《李鴻章稱『此亂命也,粵不奉詔』》,並上疏朝廷要求議和。
清廷遂暫停了對東交民巷的圍攻,並與各國公使開始書信來往。
此時聯軍因兵力不足等原因也不願意北上,局勢一度出現了緩和的契機。
不過遠在山西的毓賢,卻比朝廷有著更大的抱負 — 消滅教會和洋人。
為了方便自己揮舞屠刀,他故意曲解並篡改了朝廷的諭旨。
7月1日清廷向各督撫發佈諭旨稱:
現在朝廷招撫義和團民,各以忠義相勉,同仇敵愾,萬眾一心。
因念教民亦食毛踐土之倫,豈真甘心異類,自取諸夷。
果能革面洗心,不妨網開一面,著各省督撫通飭各地方官,通行曉諭,教民中有能悔悟前非,到官自首者,均準予以自新,不必追其既往。
前諭知民間凡有教民之處,準其報明該地方官,聽候妥定章程,分別辦理。
現在中外既已開釁,各國教士應一律驅遣回國,免致勾留生事,仍於沿途設法保護為要。
而毓賢以奉旨為名發佈的通告是:
由地方官查明境內教堂幾處,洋人幾名,立即按名驅遣回國,毋任逗留生事,倘不遵通飭留住不去,設被義和團殺害,咎由自取,悔莫能追。
至從教民人,皆系朝廷赤子,但能悔悟,誠心出教,即予自新,決不究其既往;倘仍聽信洋人,勾結聚眾滋事,即屬甘心異類,應即立正典刑,斷難寬貸。
諭旨要求將傳教士驅逐出境但沿途要設法保護,毓賢則是去掉了『沿途設法保護為要』,加上了『倘不遵通飭留住不去,設被義和團殺害,咎由自取』。
這樣被殺都可以被冠以自己不走,咎由自取。
對於教民,諭旨要求給予他們悔過自新的機會,毓賢將悔過自新定義為『誠心出教』。
更重要的是他加上諭旨沒有地『立正典刑,斷難寬貸』,也就是說教民不叛教,立殺!
雖然封疆大吏們在不違背朝廷原則的基礎上有相當大的自主權,但是毓賢這種刻意升級的做法,明顯是違背了朝廷不主動擴大矛盾的本意。
如果朝廷最終勝了,還好說;敗了,就不光是他自己的麻煩了。
準備好屠刀後,毓賢以保護傳教士安全為借口,將太原地區的傳教士及家屬騙入太原城豬頭巷客館並全部監禁起來。
7月9日,毓賢在巡撫衙門西轅門一次性處死大小男女洋人46名和教民17名《含11名兒童》。
出於仇視,毓賢也親自參與了殺戮並剖心示眾。
7月14日,又遣巡捕執令箭一次性處死教民41人。
Ernest Pond Atwater與Jennie Pond Atwater夫婦的孩子,前排兩位7月9日死於太原,另外兩個8月15日於汾州被殺
在毓賢的煽動下,山西境內掀起了滅『洋』狂潮。
事後統計山西全省殺害傳教士及親屬191人《整個庚子國變洋人一共被殺231人》、中國教民及其家屬子女1萬多人,焚毀教堂、醫院225所,燒拆房屋兩萬餘間。
毓賢的行為讓列強和清廷之間本就緊張的關系再無緩和的餘地,可以說是導致『庚子國變』的最後一根稻草。
後八國聯軍甚至準備進軍山西進行報復,因擴大戰爭的意願不統一加上英國傳教士李提摩太的勸阻才作罷。
但在《辛醜條約》中特別規定山西除每年承擔116萬兩白銀的庚子賠款,還需要額外支付263萬兩白銀賠償教會的生命財產損失。
註:李提摩太遊說諸國指出問題的根源是民智未開,在他的勸說下各國同意每年五萬兩、十年為期,從賠款中拿出五十萬兩白銀在太原創建一所大學堂《山西大學前身》,『專為開導晉人知識、教導有用之學』。
1900年9月26日『罪首』毓賢被清廷革職並發配。
1901年2月13日,朝廷下令加重對『首禍諸臣』之懲處。
詔書在甘肅追上了發配途中的毓賢,22日毓賢被斬於蘭州。
這既是罪有應得,也是為朝廷出最後一把力 –背鍋。
現在再回看劉鶚的話就能明白他為什麼怒斥這種清官『小則殺人,大則誤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