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子也叫假子,義兒、螟蛉之子等等,收養子的現象在古今中外都很普遍,也有一些著名的養子,西方如凱撒的養子屋大維,中國如李克用的十三太保《裡面有親兒子,大多數是養子》等等。
這本來是一種很普遍的社會現象,但在五代十國時期,這種收養子的現象浸習成風,大為流行,這其中有很多出類拔萃的養子,更是成為了政治舞臺上重要的角色。
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了五代十國時期湧現出了如此多優秀的養子呢?
以下我來具體說明。
養子制度
隋末唐初的時候,就已經出現了一些著名的養子或收養子的人,例如王世充曾請為劉太後假子;李世民功臣張亮養了五百假子;武則天時期的索元禮,曾經收養武後的面首薛懷義為假子。
自從節度使一職設立後,養子制度在河朔地區軍中開始流行,等到安史之亂後,藩鎮割據,養子制度在各地節度使的軍中蔓延開來。
到了五代十國時期,實際上仍是唐朝藩鎮割據的延續,收養子的風俗進一步發展,基本上各藩鎮節度使以及他們手下的悍將都有自己的養子。
比如李克用的十三太保,朱溫的養子朱友文,前蜀王建有一百二十多個假子,後周郭威養子柴榮等等。
唐朝藩鎮割據圖
實際上,養子制度和藩鎮割據是兩個相輔相成的事物。
養子制度加劇、延續了藩鎮割據;而反過來,藩鎮割據又使得養子制度風行天下。
因為能被收為養子、義兒的人,一般都是勇武過人,膽識謀略超群之人,他們與養父的關系更多的是利益的結合,互相利用各取所需。
當養子替養父賣命的時候,割據勢力的力量得到了加強;而當父子反目成仇的時候,又會造成動蕩局面,甚至產生新的割據勢力。
始於胡風,盛於兵制改革
五代十國時期的養子制度,和我們國家歷史上普遍的養子制度是有很大差別的。
傳統意義上的養子,多是出於養老送終,延續香火,財產繼承等原因;而五代十國時期的養子制度,更接近於胡人的養子制度:由於戰爭頻繁,部族成員尤其是男性成員的死亡率比較高,需要不斷接納外人收為養子,借以擴大部落的力量。
這與李唐皇族起源於北朝胡化漢人,傳統的夷夏觀念淡薄有關。
從初唐開始,許多異族將領在唐軍中擔任要職,因此他們把胡人的養子制度帶進了軍中,並逐漸流傳開來。
如安祿山是柳城雜胡,其八千假子則是奚族、契丹族等胡族降兵俘虜中挑選的佼佼者;安祿山的養子之一,後來割據成德的李寶臣是奚族;李懷光的養子,朔方邠寧節度兵馬使石演芬是西域胡人等等。
府兵制
而唐代兵制的轉化,以及藩鎮割據又進一步推動了這種新興的養子制度,進而取代了中國傳統的養子制度。
我們知道唐代最初的兵制是延續北朝、隋代的府兵制,而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的基礎上,隨著唐代均田制逐漸消亡,府兵制也逐漸被募兵制所替代。
募兵制的特點簡單來說,就是軍人作為一種職業出現,將領長期統帥一支軍隊,兵將之間有了隸屬關系,導致軍閥的形成,而這也為養子制度的盛行創造了客觀條件。
利之所在
我們前面說過,唐末五代的養子與養父之間,更多的是『以利相合』,實際上這就是募兵制的一種升級改良版,兵將之間的隸屬關系進一步發展為養子與養父之間更為親密的關系,但維系這種關系的本質還是一個『利』字。
募兵制之下,節度使給軍隊發餉銀,軍隊成為節度使的私兵;養子制度下,養父要給養子更大的利,除了金錢還要有權勢、地位等等。
這進一步促使了更多的人願意成為養子,畢竟利之所在,人心所向。
此外,唐末五代還有更進一步的升級版養子,即回歸傳統的養子制度:養子改換姓氏,委以重任,甚至具有繼承權。
比如說朱溫的養子朱友文,就被朱溫選定為繼承人;郭威的養子柴榮,繼承了郭威留下的江山登基為帝。
這種回歸傳統的養子制度,在客觀上也促進了五代十國許多有才能沒出身的人,心甘情願成為他人的養子,以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
雖然這種情況下的養子與養父間,確實有父子之情,但剖析本質,還是離不開一個『利』字。
綜上,五代十國湧現出許多優秀的養子,這與大的社會環境是分不開的。
從唐初一直延續下來的、帶有胡化的養子制度,在藩鎮割據這個溫床中不斷發展壯大,終於在唐末五代成為了一種流行風俗。
由於具有養子身份的人基數大,因此,這裡面出現一些出類拔萃的人也就不足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