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大俠真的可以拿著刀劍在街上行走嗎?《網路歷史》

事實上,古代人普通不允許攜帶武器。

但是佩劍的人的身份級別仿佛都還較高。

必需要有『功名』或『答應證』,才能夠光明正大地『佩劍』或『帶刀』。

當時佩劍之人,一是在官場,二是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三是有一定志向的。

至於『《硬》弓』和『弩』《遠程攻擊武器》,朝廷不斷嚴厲制止私人具有。

獵戶也隻能用『軟弓』。

但是,兩千餘年的皇權時期裡,多數時期是冷兵器時期,官府所具有的武器,其技術含量並不很高,容易被民間取得,因而對武器的控制,實踐效果並不理想。

周朝時期對兵器的管制還是比擬松的,有史書記載民眾能夠販賣弓箭,由於當時的農業還不算很興旺,許多野人《區別於國都裡的國人和國都左近的鄙人》依托狩獵和采集生活,所以弓箭是他們的生存工具。

春秋戰國這段特別的時期,沒有看到有限制武器配備的說法。

隻是當時金屬十分昂貴,平常百姓基本消費不起,只要貴族階級才有財力配劍。

春秋戰國時期,列國爭雄,官府對民間持有武器的限制反而非常寬松,我們看《史記》中孟嘗君的門客馮驩彈其劍而歌曰:『長鋏歸來乎,食無魚!』———一個落魄的人,身配長劍浪跡天涯,在當時是個常態。

秦王朝統一天下以後,開端收繳天下兵器。

毀天下兵器,築成十二銅人。

若此,則秦朝之時,隨意提刀帶劍在街上行走,應該很快會被當做亂黨抓起來。

秦朝增強了對民間武器的管制,但陳勝、吳廣等一幫子戍卒,照樣能在大澤鄉斬木為兵,揭竿為旗,傾覆了秦朝。

像韓信這種衰敗貴族,窮得叮當響了還天天挎把劍在屁股後面的,應當屬慣例。

漢承秦制,對武器的控制仍然比擬嚴厲。

漢代將軍絳侯周勃入獄後,嘗盡了獄卒對他的欺侮,慨嘆道:『吾嘗將百萬軍,安知獄吏之貴也!』這周大將軍被人構墮入獄的罪名是什麼呢?

是『私藏陰兵』。

唐代是中國歷史上經濟、軍事、文化都很輝煌的朝代,其兵器制造技術也有了長足的開展。

似乎佩劍,舞劍的習尚很甚,像李白,杜甫這樣的文人也經常劍不離身,喝了酒後,還得舞兩下。

杜甫還特地寫了《觀公孫大娘弟子舞劍器.並序》,『一舞劍器動四方』,寫的何等雄壯豪邁!唐朝為何能躋身世界第一強國,我以為,尚武的習尚也有一定的關系。

連文人墨客都以舞劍為時髦,市井小民豈能不跟風?

其實,唐皇朝對武器的控制仍然非常嚴厲,《唐律》就規則『甲弩、矛矟』不許私家具有。

但到五代十國後,宋朝似乎沒有了尚武之風,對武器控制較為寬松的宋代,也制止民間具有兵器。

宋朝是比擬奇異的朝代,寧可花錢買安定,也不想打戰,最終南北兩宋,皆被相對野蠻民族所滅,可見,尚武是一定要有的。

而中國自秦朝以後,至民國樹立,根本上可算『家天下』,整個國度是屬於一家一姓之私產,因而,這種產權屬性,必然招致如黃宗羲所言:『既以產業視之,人之欲得產業,誰不如我?

攝緘縢,固扃鐍,一人之智力,不能勝天下欲得之者之眾,遠者數世,近者及身,其血肉之解體在其子孫矣』那麼,面對眾多對其江山覬覦的匹夫,皇家是怎樣『攝緘縢,固扃鐍』,行將自家房屋的門鎖做得更結實的?

一個重要的方式就是嚴厲對武器的管制,禁私兵。

像武俠小說裡的江湖人士,一到某家酒店。

『把劍在桌上一放,然後叫道‘小二,切三斤牛肉,來半斤好酒』,這種劇情在影視劇裡演演倒是能夠,理想中發作的概率還是比較小的。

事實上,由於中國歷代王朝版圖寬廣,又加之交通、通訊不便,官府對整個社會的控制,常常力不從心。

武器管制的種種律令,多數時分是大打折扣的,官府頂多能在城鎮裡執行這類禁令。

武俠小說裡那些大俠扛著大刀走在通衢大街之上,多半不可信。

但在帝國有效控制的城池之外,民間尚有相當大的持有武器自在,至少官府並不能及時有效地限制民間人士具有以至鑄造武器,否則的話,洪秀全、楊秀清等人也不可能在廣西紫荊山中半公開地鍛造武器。

我們今天看《水滸傳》等古典小說,常能看到好漢們佩帶刀劍行走江湖,而魯智深這個出家人能夠馬馬虎虎花錢請鐵匠鋪給他打造禪杖和佩刀。

這類情況在歷史上應當是可信的。

如今假如有人提著西瓜刀光天化日在街上行走,估量很快就有110警察來到身旁。

西瓜刀已能傷人,那尖利的刀和劍,殺傷力顯然更大。

人有七情六欲,總有心情不好的時分,在公眾場所,一旦心情失控,抽出刀劍,必然會傷及很多無辜之人。

因而,從這一點上看,提劍帶刀在古代的法制法規上,應該是有所限制的。

那麼,我們再來看很多香港黑幫片,雙方要械鬥的時分,隨身帶著的管制刀具,至少也要用報紙包一下,再藏在懷裡,然後在街上走動。

這樣的局面,我覺得才是合理的。

像內個八大門派,搖著大旗,悍然持著利器,去和明教火並,從如今社會的常識來解釋,這些門派其實也無所謂什麼正派,邪教,說白了,就是黑社會之間搶奪地盤的械鬥,任哪一個朝代的官府,我看都是要制止的。

因而,得出結論如下:

一、古代老百姓沒有提刀帶劍的習氣,佩劍的普通都是一些上層階級,用來顯擺用的,而非防身。

像韓信這樣,窮困潦倒還掛著一把劍在屁股後面,在街頭巷陌遊走的人,應該是慣例中的慣例。

二、就算古代的老百姓想提刀帶劍,從政府維護治安方面思索,也不會無限制任由百姓想帶就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