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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析洪江汛把總署與綠營兵
作者:廖開順
『汛把總署』四個字怎樣讀?
『汛把總署』是洪江古商城的著名旅遊景點,全國文物重點保護單位。
不但完整保存了高墻大院的清代窨子屋建築舊址,而且是清代洪江軍事政治的一個標本。
可是很多遊客並不了解『汛把總署』,看見大門匾額『汛把總署』四個大字時,往往按照現代漢語雙音節組詞的習慣,誤讀成『汛把/總署』。
其實,這四個字含有『汛/把總/署』三個詞義,分隔的節奏應是『汛把總/署』或『汛/把總署』。
『署』是辦理公務的機關,古代縣政府機關的正式稱呼是『縣署』,而『縣衙門』隻是俗稱。
洪江『汛把總署』是駐洪江的綠營兵長官辦公的機關,因而裡面的佈置與縣署公堂基本一樣。
洪江綠營兵有哪些職責?
綠營兵又叫綠旗兵,與八旗兵同為國家經制軍,也就是有編制的正規軍。
八旗兵是皇帝的嫡系部隊,由旗人組成,主要負責京城、畿輔防務,並在重要城鎮、軍事要地和東北等地駐防,還有八旗兵高中級軍官在綠營軍中任職,監督綠營兵。
八旗兵以騎兵為主,隻有20餘萬人,無法佈控全國,因而,清朝在明朝舊軍隊的基礎上,改編組建了由漢人組成的綠營兵,旗幟為綠色,區別於八旗兵的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
在道光年間《1821—1850》以前,綠營兵保持在60萬人左右,是八旗兵兵力的3倍。
明朝軍隊主要集中駐紮,可迅速集結,便於應對北方外族入侵和國內民族地區的軍事,而綠營兵除了邊疆駐軍以外,在全國『星羅棋佈,分散駐紮』,一直延伸到鄉村的中心村落,可以管控全國。
與其他基層綠營兵一樣,駐洪江的綠營兵有兩大主要職責,一是軍隊的作用,遇到民變或其他群體性事件,協同州縣政府迅速出兵處理。
在湖南境內,今湘西州和麻陽縣境內的綠營兵最多。
二是兼『治安警察』和差役的職能,主要有治安巡查、捕拿盜賊和緝查走私違禁三個方面,所以,洪江『汛把總署』是公堂式的,而不是單一的軍營。
洪江為明清新興商鎮,遠離所屬縣城和州府,離不開軍隊的的防衛,因而清代洪江未遭受過匪患。
雖然一般社會事務由商人自治,但還須官府執法和遣派差役。
這都對洪江商業的順利發展起了保護和促進作用。
為何在雍正年間設洪江汛把總署?
雍正六年《1728》設洪江汛把總署,稱為『分防洪江』。
從清兵入關至康熙三年《1664》前,湖南和湖北還是元朝以來的同一個『湖廣行省』。
康熙三年湖南與湖北分治,雍正二年《1724》設湖南巡撫,標志湖南正式建省。
康熙在位六十二年,康熙年間的中期才平定天下,國家從以軍事為主轉為發展經濟和維護社會穩定,洪江發展為沅水上遊最繁華的商鎮。
康熙之後的雍正年間設置綠營兵機構是對洪江商鎮的防衛和維護,所以,駐洪江的綠營兵主要任務不是作戰,而是起到治安、司法和擔負很多雜役的作用。
洪江汛的『把總』是多大的官?
『把總』是綠營兵的基層軍官,卻是武職正七品,而知縣隻是文職正七品,但是武職和文職不完全對應,也很難用現代軍官的級別來精準對應。
清兵的層級很多,『把總』大致相當現代軍銜的『尉』級。
以下梳理綠營兵的品級系列:
4.1一省的綠營兵統帥
清代實行『以文制武』的基本國策,存在文官節制武官,同品級文官的職權高於武官等現象。
邊疆以外的一個普通省份就是一個軍區,全省綠營兵既受軍隊系統指揮,又受省裡最高文官『總督』或『巡撫』節制。
『總督』統轄一省或二三省,本職為文職正二品,但添加有『兵部尚書兼督察院右都禦史銜』這一虛職銜,實際級別相當朝廷尚書《部長》的文職從一品,總督為一省或二三省綠營兵最高統帥,相當省軍區或大軍區司令。
『巡撫』相當於省長,為文職從二品,低於總督,但巡撫不隸屬於總督,二人都是朝廷直管。
在沒有總督統轄的省份,巡撫兼『提督』,也是一省綠營兵統帥。
『提督』是一省綠營兵的最高武官,武職從一品,是全省綠營兵最高軍事指揮者。
4.2提督以下的綠營軍官
『提督』以下的綠營軍官依次為:《1》總兵,正二品;《2》副將,從二品;《3》參將,正三品;《4》遊擊,從三品;《5》都司,正四品;《6》守備,正五品;《7》千總,正六品;《8》把總,正七品;《9》外委千總,正八品;外委把總,正九品;額外委,從九品。
以上都是武職。
『外委』是清朝的特殊武官,來源較為復雜,但納入軍制。
外委與相同官職的『千總』『把總』的職權相當,但品級和俸餉比非外委低。
清代小說《儒林外史》第四十回有一句話:『木耐見了少保,少保問他些情節,賞他一個外委把總做去了』少保是太保的副職,是輔助太子的從一品虛職。
洪江『汛』是怎樣的軍事單位?
綠營兵軍事單位較為復雜,不像現代軍隊序列的標準化,同名軍事單位的規模大小、主官級別、駐紮的行政區往往不一樣。
5.1 鎮
『鎮』是綠營兵省以下最大的戰略單位,負責一方軍事,主官為『總兵』,武職正二品,指揮機關駐防區中心城鎮或軍事要地。
如鳳凰的『鎮』原駐芷江,後來移防鳳凰。
並非每個省的州府都統一設『鎮』。
如嘉慶年間《1796—1820》湖南綠營兵共設三個鎮級軍事單位:永州鎮、鎮竿《今鳳凰縣》鎮、綏靖《原永綏縣,今花垣縣》鎮,後兩鎮都在湘西苗族區,三個鎮並不覆蓋湖南全省。
5.2 標
『標』的層級低於鎮,『標』不是防衛一方的軍事單位,因而可以不把『標』作為綠營兵的一個層級,但比『協』的規格高。
『標』是總督、巡撫、提督、總兵直轄的部隊,以免『將不掌兵』。
以上將領分別直轄的若幹個『標營』,分別叫督標、撫標、提標、鎮標,因各省各地的范圍大小、遠近、險要、人口多少和長官級別不同,因而以上將領直轄的『標營』的數量和規格不一樣。
5.3 協
『協』是類似鎮一樣,負責一方防務的軍事單位,比『鎮』的級別和范圍小,又叫『協鎮』。
協主官的標配是副將,武職從二品。
協下面一般設2—3個營,也有不設營的協,還有協直接管汛,如洪江汛直屬靖州協,在洪江汛和靖州協之間沒有『營』這個層級。
靖州『協鎮署』設在靖州城西門內正街,乾隆末年協鎮《協最高將領的別稱》尚維昭重修。
靖州城還有『都司署』,設在城後街,先後有嘉慶十七年《1812》的都司富祥、道光年間《1821—1850》都司喻士德重修。
靖州協管轄的『城守營』《營的類別,城防部隊》的千總署,設在靖州城紅牌樓街右,道光末年《1850》千總楊榮可始建。
靖州城外還有分防千總署在三嚴橋,分防把總署在黃泥關,分防外委署一在大梁坡,一在查塘關。
明清兩朝,靖州軍事機構和據點遍佈,可惜都已毀於戰火或拆除。
清初順治十六年《1659》設置靖州協,屬『偏沅巡撫』《駐貴州施秉偏橋和芷江》管轄。
清代靖州是直隸州,相當於府,略低於府,由省直轄。
靖州下轄州治《今靖州縣,原名永平縣,入直隸州後不作為縣建制》和會同、通道、綏寧三縣,1994年《會同縣志》誤為轄靖州、通道、會同三縣。
會同為靖州首邑,即靖州直隸州第一縣。
據《光緒靖州直隸州志》,靖州協有從二品副將1員,都司1員,千總2員,把總4員,外委5員,額外委2員。
有馬兵、戰兵、守兵共699名。
四名把總分防會同縣城、洪江商鎮、通道縣城、黃泥關。
5.4 營
『營』才是綠營兵最基本的單位,一般以營為基本單位進行調配和佈局。
營級低於協級,但協不一定是營的上級,如高級將領直轄的『標營』無協一級管轄。
綠營兵的營與現代軍隊的營在大小、規格、序列上完全不同,少則幾十人,多則上千人,營的主官有正三品參將、從三品遊擊、正四品都司、正五品守備。
在隸屬關系上,有直轄營和統轄營。
《1》直轄營,是將官總督、巡撫、提督、總兵直轄的『標營』。
督標直轄2—5營,撫標2—3營,提標3—5營,鎮標2—5營。
『協』的主官副將也有直接統領的『協營』,鎮守州府城。
《2》統轄營,是以上將官直轄營之外,依職權或分轄的其他營。
在功能上,分為城守營《駐省和州府城》和分防營《駐縣城和要地》。
靖州協有一精銳分防營『綏寧營』,駐綏寧縣。
該營有從三品遊擊1員,正五品守備1員,正六品千總2員,正七品把總4員,外委千總1員,外委把總2員,經制兵421名。
綏寧縣老縣城寨市
5.5 汛《哨、司》
『營』下面分為若幹『哨』,『哨』下面分『司』。
『哨』和『司』統稱為『汛』。
洪江綠營兵是『汛』的建制。
『汛』的詞義一是指發洪水,二是指『軍隊駐防的地方』。
洪江地處沅、巫兩水岸邊,容易發大水,因而遊客很容易把『汛把總署』理解為洪江的防汛機構。
『汛』也是因地制宜的大小不一的軍事單位,主官級別不一,有正六品的千總、正七品的把總、正八品的『外委』,還有從九品的『額外外委』,也有都司、守備等中級軍官分防各汛。
『汛』的指揮機關一般駐紮在縣城和縣以下重要地方,如會同縣城、洪江、黃檀堡。
會同縣有三個『汛』。
雍正六年《1728》設縣城汛,有把總《左哨把總,清朝按周禮以左為尊》1員,額兵53名《最多達93名》,內馬兵7名,戰兵8名,守兵7名,字識守兵1名,營房30間。
雍正六年同時設洪江汛,有把總《右哨把總》1員,內馬兵5名、戰兵12名、守兵33名,額兵共51人《最多達76名》。
洪江汛把總署原駐大佛寺,咸豐年間移駐育嬰巷,始建署衙,有營房16間。
洪江『汛把總署』是洪江典型的窨子屋院落,單進三開間,木質穿鬥式,兩層樓為回廊式佈局,鬥拱造型,窗欞雕刻精美。
天井居中,東邊為配房和側天井,東南角建有曬樓。
會同縣還有雍正十三年設置的黃檀汛《又叫黃檀哨》,在會同縣城西南60裡與天柱縣交界的黃檀堡,現屬廣坪鎮。
黃檀汛有外委1員,額兵16名《最多達40名》,內馬兵1名,戰兵12名,守兵15名,營房12間。
5.6 塘
『塘』是汛以下的最小軍事單元,汛和塘往往合稱『汛塘』或『塘汛』。
也有營以下不設汛,直接設塘的建制。
『塘』一般指較大的水池,還有『堤岸』『堤防』的詞義,引申為軍隊駐防地。
塘是隨著綠營兵延伸到基層社會而衍生的,領兵者叫塘長,相當現代軍隊的班長。
今洪江區域內,曾有川巖塘、橫巖塘、竹瓦溪塘,每塘駐兵5名。
鄰近的鄉鎮若水有馬蹄坳塘、魯沖塘,各有汛兵5名,也應該屬於洪江汛而不是縣城汛,離會同縣城汛太遠,但未載入1994年《洪江市志》。
綠營兵汛塘人數不多,設駐在幾乎所有軍事、交通、經濟要地,擔負著緝捕匪類、維護治安、守衛地方的任務,大量的守城、守庫、守獄和押送錢糧、人犯等差役都由城防營、分防營和汛塘士兵擔任,十分辛勞。
康熙皇帝為之慨嘆:『朕巡視京畿,見綠旗兵無頃刻之暇,甚屬勞苦,深為可憫』
鳳凰縣苗疆邊墻
基層綠營兵的種類和武器
基層綠營為步兵,配備極少數馬兵,稱『內馬兵』,用於通訊和緊急軍情,非騎兵建制的步兵附屬。
在沈從文小說《邊城》中,有一個退伍老軍人『楊馬兵』,是翠翠的爺爺的摯友。
這個稱謂來自綠營兵,可見沈從文對綠營兵極為熟悉。
6.1洪江汛士兵的類別和待遇
《1》馬兵,士兵一等,年餉銀22兩8錢,馬糧草在外。
《2》戰兵,巡防征戰的步兵,士兵二等,年餉銀17兩4錢。
《3》守兵,駐守的步兵,人數最多,屬士兵三等,年餉銀13兩6錢4分。
守兵中有1名『字識守兵』《即識字的守兵》,最初是兼辦文書的守兵,後來轉為專職文書兵,如沈從文在民國舊軍隊中做過文書兵。
以上之外,士兵每年大米3石《dan》6鬥,家中紅事賞銀2兩,白事賞銀4兩。
洪江汛官兵的餉銀由靖州協分春秋兩季發放,軍糧由會同縣按月發放。
基層綠營兵是一種職業,可養家糊口。
6.2洪江汛把總的待遇
《1》把總:享有1名馬兵、1名戰兵和3名守兵的全部待遇,配備坐騎馬2匹。
《2》外委把總:享有1名馬兵和1名戰兵的全部待遇,配備坐騎馬1匹。
軍官待遇被稱為『養廉』待遇。
6.3洪江的水師
沿海和江河地區有綠營兵水師。
在洪江,咸豐三年《1853》曾國藩在湖南辦團練,組建洞庭水師,在洪江訓練水師營。
咸豐八年《1858》湖南巡撫招募的水師營進駐洪江,同治七年《1868》更名為『長勝水師』,駐洪江長達10年。
咸豐十年《1860》還有辰州《治沅陵》水師營進駐洪江,堵擊太平天國翼王石達開的軍隊,因石達開去了四川而返回辰州駐地。
曾國藩的團練不屬於國家經制軍綠營兵,而是民間部隊,個人統領,服裝為『勇』字,後發展為湘軍,當時綠營兵已經衰落。
洪江『長勝水師』的將領曾有水師提督、副將、參將等高中級軍官統領,與洪江汛把總署無隸屬關系。
曾國藩
5.4綠營兵的武器和早期的戰力
基層綠營兵的常用武器是刀、矛、鳥槍、抬槍、藤牌、雲梯等,重要營配備大炮、火箭、火球等。
康熙年間中期以前的綠營兵戰力很強,在清初平定三藩之亂、噶爾丹叛亂、西藏和青海農奴主叛亂、四川大、小金川土司叛亂和收復臺灣的戰鬥中起了主力軍作用。
在湖南,湖南巡撫原為『偏沅巡撫』,明代萬歷年間設置,駐貴州偏橋《施秉》和沅州府《芷江》,清代管轄湖南全境的七府二州,所統綠營兵對湘黔邊殲滅南明《明朝滅亡後的小朝廷》軍隊餘部和統一民族地區起了很大作用,康熙三年偏沅巡撫移駐長沙。
洪江汛的官兵主要是哪裡人?
明代軍隊多為招募的兵員,在駐地不入籍《戶口》,不帶家小,很容易發生逃亡和違法事件。
清代的汛兵一律使用本地人《包括周邊地區》,家庭在本地或周邊,可以世代當兵,可免除部分賦役,也便於管控和補充兵源。
在清代湘西《今湘西州》的很多城鎮,把當兵作為一種不離開家鄉的職業。
從洪江汛『把總』的籍貫,可知駐洪江的把總主要是靖州和鳳凰人。
兩地都是明清軍事要地,把總都是行伍出身。
其中靖州人不一定都是靖州州治人,包括靖州所轄縣份和鄰縣的在籍居民。
嘉慶十五年《1810》之前洪江汛的把總名單缺史料。
嘉慶十五年到同治七年《1868》,洪江汛把總《缺個別》名單如下:
段芝蘭,鳳凰人,嘉慶十五年任職;蕭本殷,靖州人;閻中駒,靖州人;餘江龍,常德武陵人;郭鳳兆,鳳凰人;楊勝登,乾州《吉首》人;劉清泰,永順人;吳支陞,鳳凰人;王才熺,靖州人;徐順清,湘潭人;楊萬鋒,靖州人;謝連甲,邵陽人;陳兆墀,鳳凰人;臧傅治,鳳凰人;陳德昭,鳳凰人;黃儃分,□人;周占傲,靖州人;閻國泰,靖州人;田大川,永順人;馮作名,靖州人;張和貴,靖州人;梁啟桂,靖州人;臧宗湖,靖州人;臧傅照,靖州人;王先得,□人;許大德,靖州人;吳自順,靖州人,同治七年九月任職。
洪江汛把總署與洪江巡檢司的關系
8.1汛把總署的優勢
清代洪江有兩個官署,一是巡檢司,二是汛把總署,二者職能多有交叉重復,做到相安無事和互相配合則取決於各自的優勢。
此外,同治十三年《1874》洪江成立了『保甲總局』,是會同縣署組建的洪江市民自治組織,半官半民,不是正式官署,但發揮的作用很大。
汛把總署具有兩個優勢:在級別上,把總是武職正七品,與會同知縣文職正七品平級,而洪江巡檢司的巡檢隻有文職從九品。
在兵力上,汛屬於正規部隊,而且軍事系統很容易從外地調兵。
洪江巡檢司隻有弓兵24名,弓兵是賦役兵,不是國家編制的經制兵,也不能隨意招募增添弓兵,弓兵的戰鬥力必然很差。
8.2巡檢司的優勢
清朝『以文制武』,洪江巡檢是知縣的輔佐官,代表會同知縣巡檢洪江,史稱『彈壓』,治安、稽查等職能都是朝廷所規定,因而各地巡檢司有『小縣衙』『少宰』之稱。
汛把總署除了軍事行動以外,對社會事務須配合巡檢司,如洪江巡檢司四次押解銀兩赴京城,由汛兵武裝押送。
朝廷和地方政府對巡檢司極為重視,要地才派出巡檢司。
巡檢雖然是從九品官,但儀制按正九品待遇,朝冠為鏤花陽文、金頂無飾物,朝帶為銀銜烏角圓版,補服為前後練雀。
乾隆十六年《1751》駐洪江的若水巡檢司改名為洪江巡檢司時,由省巡撫頒發印章,所鑄銅印方一寸九分,厚四分。
巡檢的官服和印章具有政權機構的威儀。
巡檢司可設官署,洪江巡檢司地址在今巫水路稅務局地段,所以叫『司門口』,曾有司門大街,也是明朝洪江驛舊址。
有大堂三間、儀門三間,有辦公房、內勤皂房、茶水間、簽押房、迎賓館等齊全設施,氣派甚於汛把總署。
汛把總署廉政警語的背景
洪江汛把總署首先是軍事機構,因此,公堂正面的匾額為『鎮戍疆域』,而不是一般縣署公堂的『明鏡高懸』。
又因汛把總署負有各種治安和司法事務,公堂四周又鐫刻有廉政和儒家文化警語:『對天勿欺』、『罔談彼短』、『待人以恕』、『勿矜己奇』、『不局不卑』、『居仁由義』。
正堂的楹聯是『片言九鼎威信源於清政;一公百服聲望始於廉明』。
整個公堂充滿廉政文化氣息。
據說是段芝蘭把總留下的廉政警語。
嘉慶十五年《1810》段芝蘭赴洪江任把總,警語既是他為官的體會,又是他對綠營兵難免產生腐敗的防范。
康熙中期以後已無較大戰事,綠營兵軍紀渙散,腐敗也日漸嚴重。
綠營兵的腐敗從將官開始,突出表現是『空名坐糧』,即占用缺編的空額兵的軍糧。
洪江汛把總署進駐兩年之後,雍正八年(1730)軍中明文規定允許軍官吃空糧:提督吃空名八十分,總兵六十分,副將以下依次而減,千總吃空名五分,把總吃四分。
《據《清朝續文獻通考》兵一》『分』指空名額軍餉的百分之幾。
乾隆即位後發現了這一弊端,下詔廢除吃空額的規定,但已無法扭轉,綠營兵缺額的現象越來越嚴重。
將官的腐敗蔓延為綠營兵的普遍腐敗和衰落。
軍制造成基層綠營兵分散駐紮,懈於訓練,戰鬥力逐漸衰落。
乾隆之後嘉慶即位《1796—1820》,嘉慶初年爆發了白蓮教起義,綠營兵無力作戰,隻得另招鄉勇參戰。
之後洪江也有同類現象,同治四年《1865》洪江募集團勇六七百人,參與清軍鎮壓少數民族起義。
汛兵俸餉微薄,又常被克扣。
綠營兵參與社會執法,他們都是本地和周邊人,熟悉當地情況,會通過各種方式勒索盤剝商人和老百姓。
吸食鴉片的綠營兵也很多,貴州從清代咸豐年間開始大種鴉片,洪江是貴州鴉片最大集散地,煙館多,綠營兵難以潔身自好。
段芝蘭任把總時,正是全國綠營兵走向全面腐敗之時,他書寫廉政警語和做人的道德,有非常嚴峻的現實背景。
雖然清帝多次頒發諭旨,嚴令督促各地整飭營汛不良習氣。
但是,嘉慶、道光年以後,各省綠營兵不僅喪失了戰鬥力,而且在維護社會治安方面也疲軟無力。
從同治至光緒年間,朝廷對綠營兵多次裁汰,很多戰鬥營改編為警察性質的巡防營,失去了常備軍的作用。
鴉片戰爭後,綠營兵完全衰落,光緒二十七年《1901》實行『新軍制』,各省精選若幹營,分為常備、續備、巡警等兵類,操持新式槍炮,嚴格訓練。
至清末宣統年間《1909—1911》,靖州已設置『續備兵營』,各縣續備兵200—300名,徹底取代了綠營兵,但最終未能挽救大清王朝的覆滅。
《老洪江》系列專題
編輯:洪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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