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朱熹與呂祖謙喪葬觀看『江南無族葬』辨。《網路歷史》

20世紀中葉以來,浙江及其附近地區清理的兩宋墓葬,尤其是南宋墓葬,數目眾多。

但是,宋墓的系統整理和綜合性研究並不為學術界所重視。

《讀墓——南宋的墓葬與禮俗》是一部較為系統介紹考古發掘的南宋墓葬的學術論著。

澎湃新聞經授權選刊《『江南無族葬』辨》一文。

該文從風水、朱熹與呂祖謙喪葬觀的差異來辨析古人說的『江南無族葬』,揭示江南與中原族葬墓地的差異及其成因。

『江南無族葬』是宋人的說法,廖剛《高峰文集》卷十一《夫人廖氏墓志》稱『閩中無族墳墓者』;朱熹聲稱江南『墳墓非如古人之族葬』,墓祭故以隨俗為是;陸遊《放翁家訓》:『又南方不族墓,世世各葬,若葬必置庵贍僧,數世之後,何以給之?

吾墓但當如先世置一庵客,歲量給少米,拜掃日給之酒食及少錢,此乃久遠事也』;明初宋濂《宋學士文集》卷三○《趙氏族葬兆域碑銘》說:『蓋大江以南拘泥於堪輿家,謂其水土淺薄,無有族葬之者』

如前所述,江南既然存在一定數量的松散型家族墓地,古人為何又說『江南無族葬』呢?

江南多山多水,又惑於堪輿家,墓地呈現出與中原迥然不同的面貌。

若以《周禮》或中原族葬法的標準來審視江南,確實可以認為江南『無有族葬』。

形法墓地追求獨立的懷抱之地,與族葬沖突。

清四庫館臣為東晉郭璞《葬書》所撰提要稱:『葬地之說,莫知其所自來。

《周官》塚人、墓大夫之職皆稱以族葬,是三代以上葬不擇地之明證』將堪輿術《形勢派》視為族葬的對立因素,一語中的。

一、多占風水

試舉二例,足以說明『江南無族葬』。

準確地說,是江南很少有人追求多代人合葬,更不存在中原模式的家族墓地。

寧波鄞縣史彌遠家族是顯赫的家族,史浩、史彌遠、史嵩之,『一門三丞相』,史彌遠、史嵩之是宋寧宗、理宗兩朝的權相。

當其盛時,史氏家族當然有實力在家鄉實踐聚族而葬的意圖,但實際狀況絕非如此。

鄞縣東錢湖南宋史詔墓道石刻

以史彌遠一支為例。

史詔—史師仲—史浩—史彌遠—史宅之—史堯卿系:史詔墓在鄞縣東錢湖鎮綠野嶴村,史師仲墓在橫街村吉祥安樂山烏竹坪,史浩墓在翔鳳鄉吉祥安樂山采坑,史彌遠墓在大慈山北麓,史宅之墓址待考,史堯卿墓在『東湖大慈山秀峰夏家嶴之原』,眾墓各自獨立,距離遙遠,互不相屬。

寧波東錢湖南宋史氏家族的墓道石刻

以史嵩之一支為例。

史詔—史木—史漸—史彌忠—史嵩之、史巖之—史玠卿系:史木葬鄞縣世忠寺;史漸葬上水村鳳凰山南麓,即今東錢湖南宋石刻公園所在;史彌忠墓在五鄉鎮寶幢王墳山;史嵩之墓在慈溪縣石臺鄉,即今餘姚大隱車廄山,2011年經搶救性考古發掘,距離其祖父史漸墓約30千米;史巖之葬『紹興府餘姚縣龍泉鄉』,即今慈溪橫河鎮梅湖水庫;而史嵩之長子玠卿於至元二十二年《1285》葬於『慈溪縣金川鄉東麓之原』。

眾墓各自獨立,或在慶元府鄞縣、慈溪縣,或在紹興府餘姚縣。

一代儒宗朱熹,也不曾選擇族葬。

朱熹祖父朱森,墓在福建政和縣蓮花峰下,祖母程氏,墓在政和獎溪鐵爐嶺;朱熹父親朱松,初葬崇安縣《今武夷山市》五夫裡,後改葬崇安上梅裡寂歷山,朱熹生母祝氏墓,在建陽天湖之陽;朱熹夫婦墓,在建陽唐石大松谷;朱熹長子朱塾,葬於建陽茶垱;次子朱埜,墓在建陽左衢村;三子朱在,墓在建陽永安寺後;朱熹長孫朱鑒,墓在建陽秦溪外裡;曾孫朱浚,墓在建陽登仙裡小溪。

更有甚者,朱熹祖父母、父母,竟然均未完成夫妻合葬。

建陽朱熹墓

墓地分散,乃『多占風水』之故。

朱熹迷信風水,其墓地由術士蔡元定卜定,此事為人周知。

朱熹妻劉氏卒於淳熙三年《1176》十一月,次年四月下葬於建陽唐石,其間相隔半年,因為崇安墓地不理想,朱熹『更呼術人別卜他處』,呂祖謙、張栻都曾寫信勸他勿聽信陰陽風水。

江南無族葬,一方面由於江南的自然條件與中原迥異。

元代奉化籍學者戴表元,以其祖墓為例,說『江南山稠水迫,難用中原昭穆為穴,穴多者惟以磚槨隔分左右』;另一方面是南方不同於中原的堪輿術數傳統,囿於形勢派風水教條,多占風水,如宋濂所謂『蓋大江以南拘泥於堪輿家,……無有族葬之者』。

方大琮批評朱熹多占風水:『惟朱文公最喜風水,韋齋《朱松》與祝氏皆別葬,文公又自葬唐石,門人執紼者數日乃至,水心《葉適》笑之,謂其多占風水』朱熹指摘『永嘉之學』等異己學派一向矯激,葉適則譏諷朱熹迷信風水:『二鄭《鄭伯熊、伯英》因是喜陰陽家,餘嘗怪蘇公子瞻居陽羨而葬嵩山,一身豈能應四方山川之求。

近時朱公元晦聽蔡季通《蔡元定》預卜藏穴,門人裹糗行紼,六日始至,乃知好奇者固通人大儒之常患也』

父子、祖孫多占風水,各自尋找佳域吉穴,這是江南很少人家謀求合葬的主要原因,偶有族葬,也隻是松散型的聚葬,與秩序井然的中原家族墓地根本不同。

從這個意義上說,江南確無族葬,即不存在中原模式的族葬。

居住址和墓地,是傳統家族看重的兩個禮儀空間。

葉適譏諷朱熹喜陰陽家,致使墓地分散,給子孫、友人的墓祭帶來不便。

南宋初名相趙鼎,墓在衢州常山縣,其《家訓筆錄》第十三項『田產既不許分割,即世世為一戶,同處居住,所貴不遠墳壟』,即告誡子孫最好聚居在墓所附近,以便於族人墓祭,更利於聚族。

如果居住址和墓地距離較近,宋人多樂意在墓志中予以強調。

徐邦憲墓在武義縣西郊壺山腳下,據出土壙志載其葬地『去耕廬僅半裡』。

『耕廬』即徐邦憲生前在武義縣城內的居址——書臺山。

書臺山在壺山腳斜對面,壙志說『僅半裡』,數據基本準確,『半裡』應該是個很近的心理距離。

但其子徐謂禮卻葬於城東,可能是徐謂禮自擇風水之故。

徐謂禮夫妻合葬墓

麗水出土李垕為其亡室所撰《李垕妻薑氏壙志》曰:『餘不勝伉儷情重,□遠葬,卜所居西偏地吉,顧視不勞舉足,大愜餘意,遂以嘉定己卯十一月甲寅殯諸壙。

至嘉定壬午四月乙酉乃定向親土焉,亦循陰陽家說雲爾』在時人看來,墓址靠近居址是理想的選擇,便於後人守墓、墓祭和生活。

然而,生活和聚族的好處,依然不可與陰陽家宣稱的利害相沖突。

堪輿風水觀念對多數人具有決定性的影響,為追求好風水,人們寧願葬於遠離居址的地方。

顯然,朱熹未曾考慮將墓地作為聚族的向心點。

朱子惑於風水的事實,對後世儒家標榜的價值觀造成了困擾。

據明溫州永嘉人項喬《遊九鯉湖武夷山紀事》,嘉靖十六年《1537》項喬遊歷建陽考亭朱熹晚年故居,得知朱熹子孫昌盛,認為『皆公一人盛德所鐘也,公有大造於天下後世學者,故宜然,或謂公善擇地裡而然,今觀故宅,虎高於龍,主低於案,則未必然;或又謂其葬韋齋、祝氏及所自擇葬三地,形勝異常,以致然者,此尤事理之必不然也,吾不敢信』。

項喬為朱子辯護,稱其子孫昌盛,非因風水,乃因其道德功業;然而,朱子迷信風水,事跡昭彰。

稍後,嘉靖十八年項喬葬母婁氏時,『談風水者謂將不利於塚子塚婦,塚婦驚恐』,項喬特撰《風水辨》辨之,或問:『朱子,大儒也,兆二親於百裡之遠而再遷不已。

子以程、朱為不足法乎?

』項喬答曰:『兆二親於百裡之遠而再遷不已,謂朱子純孝之心,惟恐一置其親於不善之地則可矣,若謂緣此求蔭,恐非聖賢正誼明道之本心也。

況生則同室,死則同穴,中古以來未之有改也。

使二親而有靈,夫豈安於百裡之暌離,而不抱長夜之恨乎。

其所以屢遷者,或以藉以求蔭焉耳。

嗚呼!其求之者力矣,何後世子孫受蔭,不過世襲五經博士而已。

豈若孔子合葬於防,崇封四尺,未嘗有意蔭應之求,而至今子孫世世為衍聖公耶!』終於承認迷信風水是朱子的千慮一失。

二、朱熹與呂祖謙喪葬觀的比較

朱熹、呂祖謙是乾淳年間最具代表性的學者,二人以同志之交,分別撰有《家禮》《家范》,對喪禮各有較系統的整理,但二人對喪葬的具體言行,頗多不同,別有意味。

《朱子家禮》是指導一般士庶家族的祠堂禮、冠、婚、喪《葬》、祭儀禮的實用書,在後世成為指導家庭倫理綱常、日常生活的基本準則。

《家禮》卷四《喪禮》是朱熹構思最早、用功最深、篇幅最大的部分,主要有三部分組成:第一為制作,即喪禮所需的服裝、器物的材料、規格尺寸、制作工藝,如縗、絰、杖、深衣等;第二為程序,從始死到成服、居喪到最後除服的各個環節,成服以前的初終、小斂、大斂,成服後的治葬、反哭、虞祭、卒哭、祔,居喪期間的小祥、大祥、禫等環節的儀式、服裝和器物準備;第三是服紀,即服制,以死者與喪主之間的親疏關系,確定相應的服喪期限和禮儀。

服紀是喪禮中最繁難、爭議最多的部分。

喪禮的復雜性與重要性,是婚禮、冠禮所無法相比的。

但是,喪禮中最復雜的程序和禮儀,並不體現在考古發現的墓葬物質遺存中。

《朱子家禮·喪禮》偏重強調技術性、程序性的原則和內容,尤其強調墓室『無使土親膚』的要求,而對與思想觀念關系更密切的合葬、族葬、昭穆之類,則隻字不提。

這應該與《家禮》用以指導士庶日常生活的性質以及朱熹的理念有關。

相對而言,呂祖謙《家范·葬儀》的條目設計更加簡潔,突出強調『入土為安』的常識,《葬儀》第一個條目就是『筮宅』:『既殯,謀葬,擇地得數處。

執事掘兆四隅,外其壤。

掘中,南其壤』開門見山,強調人死入土的迫切性。

與呂祖謙《家范》相比,朱熹《家禮》稍顯繁復,但更為體系化、程式化。

當然,《家禮》又較司馬光《書儀》簡明。

呂祖謙《家范·葬儀》、朱熹《家禮·喪禮》均本於司馬光《書儀》和儒家經典的核心價值,唯詳略有差。

二人涉及的共同議題,在文本上的差異並不大,畢竟其經典依據大體重合,隻是在內容的側重點和程序的系統性上有所差異。

武義明招山呂祖謙家族墓地

《家禮》《家范》的具體文本貌似大同小異,但在具體喪葬行為中,朱、呂二人差異極大。

呂祖謙在武義明招山為其父母呂大器、曾氏以及前三任妻子經營喪事,均以『入土為安』為要務,在三個月以內完成下葬。

據考古勘探所知,呂祖謙和前韓氏、後韓氏墓地位於明招山大坑的小山丘,並無好形勢可言,墓室也簡陋。

朱熹說:『因說地理曰:‘程先生亦揀草木茂盛處,便不是不擇。

伯恭《呂祖謙》卻隻是胡亂平地上便葬。

若是不知此理,亦不是。

若是知有此理,故意不理會,尤不是。

’』呂祖謙於喪葬漫不經心,『隻是胡亂平地上便葬』,朱熹對此深不以為然。

明招山出土的《呂好問壙志》

反觀朱熹,其對風水擇址和墓室密封性遠比呂祖謙重視。

淳熙三年《1176》十一月,朱熹為亡室劉氏尋找墓地,頗費周折,曾引起呂祖謙批評。

至於朱熹改葬生父朱松,而其生母祝氏墓地『東北距先君《朱松》白水之兆百裡而遠』,朱熹為長子朱塾治喪,從『初終』到下葬,相隔近兩年。

處處與呂祖謙不同。

朱、呂二人喪葬觀的最大差異,尚不限於此。

開禧三年《1207》進士、興化軍莆田人方大琮說:

呂氏自南渡來,子孫雖分散四出,多歸葬婺之明招山,故成公為人墓志,遇附葬者必喜道之,然或者謂呂之子孫不甚壽,亦祖山掘鑿太過也。

惟朱文公最喜風水,韋齋《朱松》與祝氏皆別葬,文公又自葬唐石,門人執紼者數日乃至,水心《葉適》笑之,謂其多占風水。

前輩之不同蓋如此。

明阮元聲編《宋東萊呂成公外錄》所附《明招山墳圖》書影

呂祖謙出身於北宋大族東萊呂氏,中原士大夫家族有營造家族墓地的傳統,安陽韓琦、洛陽富弼、藍田呂氏家族墓地均為其例。

呂祖謙七世祖呂夷簡在北宋天禧年間置家族墓地於鄭州新鄭神崧裡,遷祖呂龜祥、父呂蒙亨靈柩於其中。

慶歷四年《1044》,呂夷簡卒,亦葬該處。

此後,諸子孫如呂公著、呂希哲等皆祔。

宋室南渡前夕,神崧裡已形成八代人聚葬的墓地,連呂好問、呂祖謙祖父呂弸中等人壽穴均已安排就緒。

南渡以後,呂氏子孫分散四出,但不分房派,從南宋初至元代,凡五代家族成員《包括少數第六代成員》悉數聚葬明招山,形成江南地區罕見的家族墓地。

河南安陽韓琦家族墓地

可能與中原故家大族的傳統有關,方大琮敏銳地發現,『成公為人墓志,遇附葬者必喜道之』。

查呂祖謙《東萊呂太史集》,呂祖謙撰《金華時澐母陳氏墓志銘》,開篇即宣揚族墳墓『居焉而父子有秩,兆焉而昭穆有班,奇邪譎怪之說未嘗出於其間』對於『維死生之大紀』的重要性,而正文用來記述志主生平事跡的篇幅反而不多;又如《金華遊玠母陳氏墓志銘》,呂祖謙稱遊玠『祖墓岸城濠,湫隘無以族昭穆,乃卜地於城之東』。

呂氏不隻鼓勵他人合葬、族葬,自家更在明招山踐行族葬,即所謂『族昭穆』。

事實上,呂祖謙的主張在當時的士大夫階層中產生了影響和示范效應,時人稱『呂伯恭辦喪葬,一切如禮經,除朝夕奠之外,無一事不焚紙錢,蓋其自信如此耳』。

與此相反,朱熹多占風水,致使墳墓分散。

方大琮稱『前輩之不同蓋如此』,足見二人行為差別之大。

因為自然環境、人文傳統、風水觀念的不同,中原、江南分屬兩大不同文化區域,呂祖謙代表中原傳統,而朱熹更具江南文化傳統的背景。

中原與江南,有不同的歷史背景和文化傳統。

《讀墓》 鄭嘉勵 著

《本文收錄於浙江人民出版社新近出版的《讀墓——南宋的墓葬與禮俗》,題目為編者所擬。

作者系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