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在中國歷史上是一個飽受爭議的人,有人將其看作是篡漢的亂臣賊子,也有將其看作是有遠見且無私的社會改革家,歷史人物肯定都是多面的,在評價他們的時候需要辯證看待。
王莽是西漢末年的外戚權臣,他篡漢建新,宣佈推行新政,雖然這次改革結局以失敗告終,但是其中許多改革內容對後世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今天我們就來聊一聊王莽時期的奉祿制度改革。
秦朝時因征討各諸侯國,軍費開支龐大,常常克扣官吏的俸祿補貼軍用。
漢推翻秦朝時也將秦朝的俸祿制度繼承了下來,幾無改變,因此西漢的各級官吏俸祿十分微薄。
據《漢書.百官公卿表》中記載,三公中稱為萬石的官員,俸祿是每月350斛谷;稱為二千石的官員,俸祿每月是百八十斛;稱為二千石的官員,俸祿是每月百二十斛;比二千石的官員,俸祿是每月一百斛…縣丞、縣尉等,月谷30斛,最低的佐史月谷8斛。
漢代時1斛=1石=120斤,但是據考古發現,漢代時期的1斛大概相當於今天的60斤,像縣丞《相當於今天的區委副書記兼副區長》、縣尉《縣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一個月也就1800斤谷子,這隻是應發的,到手又會大打折扣,從中我們不難看出漢代普通官吏的俸祿非常微薄。
在這種低薪制度下,出現了許多弊端。
最明顯的就是中下級官吏辦事效率低。
在很多漢代史書中都有官員因為俸祿低導致常為衣食擔憂而導致辦事效率低下的記,《京兆舊事》中記載:京城長安小官吏孫晨家境極為貧苦,10月份時竟無禦寒的棉被,晚上用蓑草等取暖,白天再收起來。
從記載中可以看出,漢代中下級官吏的正常俸祿是難以有效維持生活的。
這種低俸祿必然導致官吏的辦事效率低下,公務得不到及時處理,甚至還會有欺上瞞下的行為,危及西漢統治根基的穩固。
除了辦事效率低下外,低俸祿還造成官吏貪污現象嚴重。
兩漢史籍中多次記載了西漢官吏嚴重的貪污受賄的現象,《後漢書.左雄傳》中記載:漢代各級官吏因俸祿極低,便紛紛從平民百姓手中搜刮衣物車馬,小貪的官吏隻是從百姓手中取足所需,而大貪的則是變本加厲,從百姓手中掠奪更多的錢財物品供家人使用,更有甚者從百姓手中謀取暴利,隨後行賄更高級別的官吏,以此造成惡性循環,政治腐敗,民不聊生。
史書中多處記載,漢代官吏貪污現象極為普遍,嚴重擾亂社會正常秩序,大大激化了社會矛盾,這是造成國家面臨危機的根本原因之一。
為解決這個問題,王莽嘗試以高薪養廉
王莽改制頒佈新的俸祿制度,制度規定:『四輔公、卿、大夫、士,下至輿僚,凡十五等。
僚祿一歲六十六斛,稍以差增,上至四斛而為萬斛雲』很大幅度提高了官員的俸祿。
浮動俸祿制度
他頒佈了浮動俸祿制度,規定農業生產的好壞直接影響和決定著官員的俸祿,以鼓勵發展農業生產。
他認為這樣做不僅利於官員與百姓同樂同憂,還有利於官員和百姓共同努力促進農業發展,穩固社會。
其實王莽的浮動俸祿制度和現代管理學上的績效工制作沒有太大區別,可見其思想的超前。
完善了官吏的退休金制度
王莽在平帝時期以輔政主要職責,王莽頒佈政令規定全國兩千石以上的官吏退休之後可以領取原俸祿的三成作為退休金,直至去世。
雖然這項改革的本意是為了拉攏上層官吏,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為國貢獻一生的官吏老有所養,有效保證了官吏心理上的平衡,使其維持了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是值得肯定的。
他的這一系列官員俸祿改革雖說初衷是好的,但是由於制度過於繁瑣,且在當時並無實施的土壤,這些俸祿改革並未真正的實行起來,貪污腐敗現場依舊沒有得到改善。
甚至還產生了反差作用,最終改革以失敗結束。
最終敲響了新莽政權滅亡的警鐘。
雖然如此,但在中國歷史上,王莽是嘗試高薪養廉的制度的第一人,即使失敗了,也對後世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