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劉邦建立的王朝,盛極一時,成為了一個民族的符號。
明朝,作為一個曾經強大的王朝,近代以來為人青睞,明朝前期開疆拓土,遠征異域,《明史》說:『遠邁漢唐』又說:『蓋兼漢、唐之盛而有之,百王所莫並也』
意思是:明朝的疆域和武功,已經超越漢唐,為歷史之最。
筆者以為,明朝確實很了不起,但是他並沒有達到漢朝的高度,漢朝即便在滅亡時仍很強大,而明朝則是被自己活活搞死的。
為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明朝與漢朝相比少了一個重要的舉措!
這個舉措是什麼呢?
就是強力的削藩!
秦始皇掃平六國,統一天下,當時的政局出現兩種架構的爭論:一派認為應該實行周朝的分封制,另一派認為應該實行郡縣制。
秦始皇選擇了後者。
郡縣制當然是一種先進的制度,但是任何制度都要由現實決定的。
秦朝的郡縣制導致了地方控制力不足,因此秦始皇死後不久,農民起義燒遍全國,秦朝滅亡。
針對郡縣制過於超前的弊病,劉邦采取了折中的辦法,以郡縣制和分封制並存。
劉邦大封劉氏子嗣為地方實權王爺。
劉邦的這個舉措是有效果的。
後來呂氏亂政,幾乎要顛覆劉氏天下,之所以沒有成功,除了周勃和陳平在中央的主持,主要就是因為當時劉氏地方實力派始終牽制著呂氏。
《史記@孝文本紀》就說:『高帝封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此所謂盤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彊』
地方實權王爺在最初有他的好處,但時間一久弊端也很明顯,那就是長久之後,諸王子孫繁衍,代代擴張,到最後就會尾大不掉,成為國家和社會的負擔,甚至威脅。
漢景帝、漢武帝時代,就是針對諸王的威脅,發生了漢朝的『削藩戰爭』,史稱『七國之亂』
通過周亞夫的戰勝,漢景帝滅掉了包括吳王在內的幾個強大的諸侯王,武帝即位,繼續進行了強力削藩,頒佈『推恩令』,從制度上斷絕了藩王坐大的可能。
什麼是『推恩令』呢?
就是規定,藩王的領土必須分給每個兒子。
這樣一來,藩王的領地就隨著子孫的繁衍越來越小,慢慢喪失獨立生存的能力,直到最後被朝廷全部收回。
漢景帝漢武帝的兩代改革,將漢朝藩王危險降到最低,為漢朝的長治久安打下基礎。
看完漢朝,我們再看明朝。
明太祖朱元璋和劉邦一樣,也是將國家分封給自己的兒子們,尤其以鎮守北方邊境的『塞王』實力最強。
朱元璋的本意與劉邦相似,希望朱家自己人鎮守各地,保證坐穩天下。
應該說,朱元璋的這個想法並不錯,在明朝初期,北方蒙古實力仍很強大的情況下,朱元璋用傑出的兒子們鎮守邊疆也是不錯的辦法。
但是,正如我們前面所說,分封制的最大弊端是,一旦長期延續,則諸王子嗣繁多,會成為國家負擔甚至威脅。
而明朝的問題是,朱元璋死後,沒能出現一個與漢景帝漢武帝一樣雄才大略的君主,進行削藩!
本來,這個任務最合適的人是朱棣,但朱棣因為得位不正,更兼他利用諸王奪得黃帝寶座,對人家有所虧欠,因此朱棣並沒有實施大規模的強力削藩。
而朱棣之後的君王們,則既沒有能力也沒有精力進行削藩。
於是,自朱元璋制定分封制度到明朝滅亡二百多年見,朱明王朝的朱氏子孫逐漸增加,到最後竟然多達十幾萬《僅朱元璋直系後代》。
要知道,這些皇族既不耕作也不生產,生下來就有俸祿,由國家養活。
一開始人數不多,問題不大,後期人數逐漸增加,國家早已不堪重負。
更兼那些地方實力派諸王,占據大片良田,稱霸一方,朝廷也無力控制。
終於導致後來流民成群,變亂蜂起。
比如明朝的福王朱常洵,占據河南大片良田,李自成農民軍兵臨城下,他竟然還不願拿出自己家的錢糧犒賞將士。
最後,據說朱常洵被農民軍蒸著吃了。
我們再舉個例子,明嘉靖四十一年,地方交給朝廷的稅收是四百萬石,而諸王府的祿米則要八百五十多萬石。
山西本地的收入是一百多萬石,而山西皇族的俸祿則需要二百多萬石。
也就是說,將全部百姓繳納的稅收養活皇族,還差了一半!那就隻有大打折扣的供養,而即便如此,百姓的壓力就可想而知了!
有一種觀點甚至認為:明朝最終的滅亡就是被朱家人自己活活拖死的。
這種觀點不無道理。
明朝末年,內憂此起彼伏的起義軍,外有後金虎視眈眈,明政府內憂外患,財政幹涸,而那些藩王們坐擁富可敵國的家財,卻不能與國家分享。
崇禎在北京上吊自殺後,南明小朝廷擁戴朱家王爺稱帝,但『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小朝廷不久之後就被滿清所滅。
我們可以看到,假如當時這些藩王願意拿出財富,或者明朝自中期就像漢朝那樣進行強力削藩,明朝的國運或許就會有所不同了。
而實施這一切,明朝自朱元璋、朱棣以後,確實缺少一個漢景帝、漢武帝那樣的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