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官員為何總是自殺?其實有一條不成文規定,直到被他打破。《網路歷史》

西漢時期,國力強盛,作為秦朝之後第二個大一統國家,同時也是第一個延續時間超過百年的王權,漢朝,在中國的歷史上留下了無法磨滅的印象,而我們漢人的稱呼,也是因為這個王朝的原因而出現的。

在西漢時,卻有一個奇怪的現象,那就是許多官員在被問罪之後都是選擇的自殺,而並非接受刑罰,甚至有些官至丞相的人物,都會因為一位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在被問罪時選擇自盡。

縱觀西漢歷史,我們不難發現,有許多丞相都是莫名其妙就選擇自盡身亡,比如景帝時的丞相李蔡和丞相莊青翟,這兩人都是因為一些罪不至死的小事而在被問罪前選擇了自殺。

諸如此類的事情,在西漢時屢有發生。

那麼,這些官員為什麼會如此偏激?

僅僅因為被問罪就選擇自殺呢?

他們是想以死明志,證明清白嗎?

其實並不是如此。

在公元前173年,賈誼在《治安策》中提到過,大臣是天子身邊的人,即便有罪,也不應該和庶民一樣受到刑罰,當臣子犯罪時,應該以剝奪其榮譽,免去職位降為庶民等手段懲罰官員,如果犯了大罪,那麼官員在聽到判決後就應該自殺,以免玷污自己和皇室的榮譽。

因為有這個原因在裡面,在當時,許多的人就認為這就是一個最基本的道德指標,以至於到了後來,只要是被問罪,不管事情大小,都有可能出現自盡身亡的情況,這樣子下來,官員的高死亡率讓國家人才虧空,很是不值當。

直到漢哀帝時期,一位叫做王嘉的丞相出現,這種情況才得以改變。

當時,王嘉為了規勸漢哀帝,多次直言勸諫,讓漢哀帝對他是不勝其煩,一直想找機會給他安個罪名,讓他去自殺,而王嘉也因為多次得罪皇帝,行走在刀尖之上,隨著一次舉薦被貶黜之人,讓漢哀帝抓住了機會。

他以包庇罪問罪於王嘉,使者前去王嘉府邸傳詔的時候,便指明讓王嘉自盡,然而王嘉不願意服毒自殺,他面對那些勸他自盡的人表示自己位居三公,乃是三生有幸,如有工作失職,就應當在集市上公開受死,給國家和人民一個交代!

他據理力爭,最終穿戴著官服,登上了囚車,接受了審判。

他的行為讓漢哀帝更加生氣,責令法官要嚴懲王嘉。

而對於王嘉不自盡的行為,許多人也是無法理解,因此他們問罪的時候都是用十分不講道理的方式給他定罪,完全無視事實,為了治罪而治罪。

然而王嘉絲毫不懼,他駁斥獄吏,自己的確有罪,但不是什麼包庇反叛之罪,而是因為自己身為宰相,卻無法舉薦賢能、斥退奸佞,有負於國家的信任,死有餘辜!

在被關押二十多天之後,王嘉嘔血而死,但是他的證詞被遞交給漢哀帝的時候,卻引起了這個皇帝的深思,他痛定思痛,最終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且他大加誇贊王嘉的氣節,而且因為王嘉最後的努力,為國家挽留了許多的人才,這讓漢哀帝明白了以往那種不成文規定的弊端,於是他下令,不準官員隨意自殺,至少要等完全定罪之後,不然的話,那就是畏罪自殺,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