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金校尉確有其事,但不是曹操設置的,官方挖墓從漢朝就開始了。《網路歷史》

『發丘印,摸金符,護身不護鬼吹燈』這是《鬼吹燈》中對摸金校尉隨身佩戴的摸金符的描述。

在小說中,摸金符通身漆黑通潤,前端鋒利尖銳,符身刻有『摸金』二字,是摸金一派身份的象征。

摸金符共有九枚,明朝時期被毀去六枚,現在隻剩三枚。

但這都隻是小說中的描述,實際上有沒有這種東西,誰都不敢確定。

就連『摸金校尉』這一盜墓門派,人們也是爭執不休,爭吵它是否真實存在。

對『摸金校尉』這一次,最初的記載是在三國時期陳琳寫的《為袁紹檄豫州文》一文中,文章中表示:而操帥將吏士,親臨發掘,破棺裸屍,掠取金寶。

至令聖朝流涕,士民傷懷!操又特置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所過隳突,無骸不露。

大概意思就是曹操讓手下的士兵去挖墓,自己還親自過去看著,甚至親自動手掠奪金銀財寶。

皇帝聽了都痛哭流涕表示非常痛心,底下士兵百姓們就更不用說了,這可是挖別人家墓啊,喪盡天良啊!

然而這還不是最過分的,最過分的是曹操還特地為了挖墓這一勾當設置了兩個官職,一個是發丘中郎將,一個是摸金校尉。

所過之處,連人家遺骸都挖出來扔地上了。

發丘中郎將,發丘,很明顯就是挖土丘;摸金校尉,摸金,很明顯就是偷人財寶。

更何況中郎將和校尉那是多大的官啊,在那時候中郎將可是陪侍在皇帝身邊的人,校尉也是中級軍職。

陳琳的言下之意就是,曹操幹這種喪盡天良的事還這麼猖狂!

但是從邏輯上和理論上分析,就知道這事不太可能。

首先,中郎將和校尉的官職不低,如果這麼大張旗鼓的專門設立兩個官職讓它們帶著軍隊去挖墓的話,再加上挖完之後『無骸不露』這種場面,曹操將民心盡失。

但是曹操是什麼人,他制定下『大小將校,凡過麥田,但有踐踏者,並皆斬首』的規矩,自己的馬受驚踩踏了麥田,他『割發代首』。

從這件事上就能看出曹操有多註重民心。

而且曹操打的是『匡扶漢室』的旗號,雖然『挾天子以令諸侯』讓人不齒,但行事都是以漢天子名義。

而且當時的漢天子因為一碗雞湯還比較相信曹操。

在這樣的背景下,曹操難道直接把天子身邊的人打發挖墓去?

而且天子為此痛哭流涕還特地宣揚出去?

要知道,當時那種情況,曹操倒了對漢天子並沒有什麼好處。

其次,漢朝官職大多是舉薦,最講究賢良中正,簡單來說就是看人品。

一個人可以因為奉母至孝當官,但絕不可能讓一個大張旗鼓挖人家墳的人當官的。

你要挖就偷偷摸摸挖,別說出來,否則民心盡失。

三國緊接漢朝,在漢朝的思想影響下,當時的人民不可能接受這種事情的出現。

重視民心的曹操也不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韙做這種事情。

事實上,最後陳琳自己也承認了,那是他瞎編的,就是為了讓袁紹師出有名而已。

那小說中的摸金一派『每入墓室,放蠟燭於東南角,雞鳴燈滅不摸金』『如果燈滅,必須將金銀財寶放回原處,向墓室主人恭恭敬敬叩三個響頭,立即離開』的規矩,是不是真的呢?

實際上,摸金校尉一職確實存在。

能做出這種荒唐事的也是一個荒唐的皇帝,南朝宋廢帝劉子業,《南史卷二宋本紀中第二》記載:以魏武有發丘中郎將、摸金校尉,乃置此二官,以建安王休仁、山陽王林祐領之,其餘事跡,分見諸列傳。

也就是說,劉子業看到了陳琳的那篇檄文,然後效仿曹操,自己真的設置了發丘中郎將和摸金校尉這兩個官職。

這是正史中唯一提到的一位官方盜墓的皇帝以及唯一明確提到摸金校尉這個官職。

但是劉子業在位僅僅兩年,他殘暴不仁是真,但挖人墳墓這事應該沒做多少。

至於『雞鳴燈滅不摸金』這個規矩,《鬼吹燈》的作者表示這隻是為了劇情需要自己編的。

實際上官方盜墓自西漢時期便有了,東漢葛洪的《西京雜記》中有記載西漢廣川王劉去:國內塚藏,一皆發掘。

後世唐末黃巢,五代溫韜等等,都是官盜的典型代表人物。

官盜有為求財,有為求古籍,有為求不死仙丹。

民盜就現實多了,一般隻為求財。

可是也正是因為盜墓事件層出不窮,才對考古人員造成了莫大困擾和他們對文物的深切痛惜。

雖然對那些遭到破壞的陵墓進行了保護性挖掘、搶救性挖掘,但盜墓者破壞的文物價值,是遠遠不可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