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漢朝到清朝,都有官員致仕的問題,越到後來越成為定制
『致仕』,一般是指辭去官職。
古代致仕的年齡一般為七十歲,有疾患則提前。
官員以何官稱致仕,致仕後的俸祿數目及是否朝見等待遇,與其原官品、功績及皇帝的恩寵程度有關。
也稱『休致』。
出處:《尚書大傳.略說》:『大夫七十而致仕,老於鄉裡,大夫為父師,士為少師』鄭玄註:『所謂裡庶尹也。
古者仕焉而已者,歸教於閭裡』
『致仕』是與入仕、出仕相對應的一個古代專用的政治術語。
通俗地講,『致仕』就是還祿位於君,退休養老的意思。
《春秋公羊傳》宣公元年:『退而致仕』何休註曰:『致仕,還祿位於君』將『致仕』解釋為把官職、祿位交還給國君,反映了西周時期國君家天下思想的影響之深遠。
整個國家都是君主的,所有的官職、祿位都是君主賜予的。
既然如此,大臣年老了,不能做事了,就要把官職交給君主。
可見,鄭玄、何休上述對於『致仕』的箋註有歷史的根據。
春秋戰國,中國社會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封建領主所有制開始瓦解。
至秦朝,終於建立以皇帝為中心的集權政治制度,舊的世卿世祿制廢除了,開始實施新的官僚制度。
作為官員退休的『致仕』,盡管仍帶有古老的『還祿位於君』的意味,卻得以保留下來。
從漢朝到清朝,都有官員致仕的問題,而且越到後來,越成為定制。
致仕的年齡,歷朝不一,即使一朝之內似乎也沒作統一的規定。
歷朝致仕年齡並沒有很刻板的規定,在執行的過程中,往往視具體情況而定。
但《尚書》講的『大夫七十而致仕』,七十歲確實是以後歷朝制定致仕年齡的重要參考,也成為官員請求致仕的當然理由。
官員致仕,都要上疏,請求皇帝批準,這與儒家主張的『恭讓』觀念有關。
『蓋聞古者有司年至則致仕,所以恭讓而不盡其力也』另一方面,皇帝對致仕的職官亦示以恩典和體恤:『今大夫老矣,朕愍以官職之事煩大夫……大夫其修身守道,以終高年,賜帛及行道舍宿,歲時賜羊酒衣衾』
關於致仕後的待遇,各朝差別也很大。
兩漢時,官員致仕後,朝廷隻給其原官職俸祿的三分之一,而且隻有二千石以上品級的官員才能得到;品級低的官員退休後一般沒有俸祿。
魏晉之時,官吏退休,多不賜予財物,往往授以掌議論之『大夫』的閑職,終老其身。
唐初國力強盛,官員退休後,待遇比較好。
五品以上官員可得半祿,有功之臣,蒙皇帝恩典,也可得到全祿。
京官六品以下,外官五品以下告老退休的,各有數量不等的永業田以養老,而且永業田是可以傳給子孫的。
中唐以後,經過安史之亂,國力衰退,社會矛盾尖銳,朝廷內部宦官專權,朋黨鬥爭嚴重,政治日漸腐敗,官吏們開始貪戀官位,退休制度遭到破壞,造成政府官吏老化,暮氣漸重。
直到唐末,這個問題也沒有解決。
宋代對退休官員的待遇比唐以前諸朝都要優厚,主要表現為:一是按原任官職退休;二是不論文武朝官或後宮內職,凡按制退休者,多增秩,或加恩子孫。
宋真宗咸平以後,文武官員告老後,甚至還都升一級,授朝官,給半俸,幾成定制。
盡管退休後的待遇如此優厚,但官員們還是很少有主動退休的,因為官員在任時所能得到的好處,是退休後無法比擬的。
宋代一直有冗官的問題,為了鼓勵官員退休,朝廷有時也采取致仕賜全俸的措施,然而收效不大。
行政支出每年居高不下,造成國家財政困難。
元朝致仕官員一般是月給半俸以養老,隻有少數達官顯貴和功臣、近臣退休後才能有幸得到全俸。
明朝致仕官員待遇較低。
明初,官員致仕若得不到特賜,就沒有任何俸祿,即使得到特賜,也往往是半祿,得到全祿的很少。
直到明憲宗成化十五年《公元1479年》,官員致仕才可以得到『月廩』和『歲夫』,就是每月可以從有關部門領取口糧,每年國家派一些仆隸到他們家做事。
以後又免除致仕官員的『雜泛差徭』。
清朝致仕官員的待遇一般來說比明朝好得多,休致後官員基本能得到半俸。
有功之臣也可得全俸。
清朝特別優待武官,高級武官往往能得到全俸,其他武官根據功績也能得到不錯的待遇。
古代官員致仕獲得批準後,朝廷大都給予其一定的賞賜。
他們在任時,往往因職官品級不同而擁有數量不等的土地,屬於地主階層。
因此,致仕後,他們大都不會因俸祿減少或沒有俸祿而失去生活保障。
對確實家貧的致仕官員,政府支給一定數量的歲米,『養其終身』。
這種情況在明朝是存在的。
官員到了一定的年齡就要退休,這是政治文明進步的重要體現。
但古代官員把退休稱作『致仕』,這多少折射了中國古代政體的獨有特點,即高度專制的皇權是建立在家天下的基礎上的。
對君臣關系,黃宗羲作了獨到的論述:『君與臣,共曳木之人也』『臣之與君,名異而實同』。
就是說,君臣有共同的職責,都是為民謀利。
顧炎武則作了全新的解釋:『為民而立之君,故班爵之意,天子與公、侯、伯、子、男一也,而非絕世之貴。
代耕而賦之祿,故班爵之意,君、卿、大夫、士與庶人在官一也,而非無事之食。
是故知天子一位之義,則不敢肆於民上以自尊;知祿以代耕之義,則不敢厚取於民以自奉』這是說,君主與公、侯、伯、子、男,並不是天生的尊貴,他們是管理國家事務的,與老百姓一樣,也是靠勞動吃飯,『祿』是他們為老百姓工作,取之於百姓的報酬。
所以,君主及其各級官吏,不敢於百姓之上任意妄為以自尊,不敢厚取於民以自我享樂。
清朝末年,維新、革命志士大量刊印明末清初啟蒙思想家的著作,就是藉此制造輿論,要求政治變革。
此後,歷史的發展沒有沿著君主立憲的道路前行,而是走的民主共和之路,這固然是由多種原因形成的歷史『合力』的結果,但中國傳統的政治文化遺產所包含的民主思想因素,仍是不可忽視的一個內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