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正音,我講的『故事』,『事』字不讀輕聲,而是讀第四聲。
次以釋義,這個『故事』不是通常所說的意思,即不是《現代漢語詞典》解釋的『真實的或虛構的用做講述對象的事情』,而是字面的意思:舊事。
但這個舊事在古代有著特別的意思。
祖宗法是本朝所行先例,故事是以前所行先例。
二者有重合之處,又不盡相同。
以圓形來表示,故事是大圓,祖宗法則是大圓中處於中心位置的小圓。
祖宗法由於是本朝先帝時期的行事與立法,便戴上了神聖的光環。
同時,又由於時代切近,與現實切合者多,實用價值大,所以在光環之下,備受重視。
在形態上,盡管不屬於權力,卻體現了一種難以抗拒的權威。
然而,祖宗法並不能包治百病,因為隻有祖宗朝既行之事,方可查檢比照,難以包羅萬象,涵蓋一切。
當祖宗法所無之時,具體操作的官僚士大夫首先想到的,也不是創例出新,而是法先王,將目光超越本朝,投向歷史全域,來為眼前的問題尋找相應的法理依據。
這就是應用故事。
狹義的宋代祖宗法,隻涵蓋太祖、太宗兩朝,至多加上真宗朝。
廣義的祖宗法,則泛指當朝以前的所有先帝時期的行事。
可供官僚士大夫們引經據典的祖宗法,要遠遠少於上千年積蓄的故事。
而故事則是內容豐富,從無匱乏。
因此,故事就成了官僚士大夫的卷帙浩瀚的百科全書,就成了得心應手的武庫糧倉,現成的先例應有盡有。
熟讀典籍的官僚應用故事,直如囊中取物。
故事,對於宋朝的官僚士大夫來講,是僅次於祖宗法的存在。
講求故事,會近追隋唐,遠溯秦漢,在方方面面,把故事運用得淋漓盡致。
在《宋史》中,我們可以看到大量講求故事的事例。
《真宗紀》於天禧五年十月壬子載:『依漢唐故事,五日一受朝。
遇慶會,皇太子押班』這是皇帝把故事作為執行禮儀制度法理依據的事例。
《李昉傳》載:『會邊警益急,詔文武群臣各進策備禦,昉又引漢唐故事,深以屈己修好、弭兵息民為言。
時論稱之』這是宰相處理國防事務時引據故事的事例。
《蘇頌傳》載:『乞詔史官采新舊《唐書》中君臣所行,日進數事,以備聖覽。
遂詔經筵官遇非講讀日,進漢唐故事二條。
頌每進可為規戒有補時事者,必述己意,反覆言之』這是士大夫以故事教育君主,而君主又主動接受故事教育的事例。
《選舉志》載:『咸平間,秘書丞陳彭年請用唐故事,舉官自代』經過縝密檢討後,舉官自代於天水一朝遂成定制。
這是故事在制度建設層面的貢獻。
南宋初年,面對財政困難,樓炤建議『參仿唐制,使戶部長貳兼領諸路漕權』,『詔三省相度措置,卒施行之』。
事見《樓炤傳》。
這是故事在財政領域應用的事例。
至於在法律方面,應用故事則俯拾皆是。
一部《宋刑統》,就是唐律的翻版。
引起我寫這篇短文的,正是《宋會要輯稿·刑法》中的一段記載。
知制誥柴成務對死囚復審提出異議,『事下大理寺詳定』。
大理寺在討論後提出報告:
檢會《刑統》,唐長慶元年十一月五日敕,應犯罪臨決稱冤,已經三度斷結,不在重推之限。
自今以後有此色,不問臺與府縣及外州縣,但通計都經三度推勘,每度推官不同,囚徒皆有伏狀,及經三度斷結,更有論訴,一切不在重推問之限。
其中縱有進狀敕下,如已經三度結斷者,亦許執奏。
如告本推官典受賂,推勘不平,及稱冤,事狀有據驗者,即與重推。
如所告及稱冤無理者,除本犯死刑外,餘罪於本條加一等。
如官典取受有實者,亦於本罪外加罪一等。
如囚徒冤屈不虛者,其第三度推事官典本法外加等貶責,第二度、第一度官典節級科處。
今詳《刑統》內雖有此條,承前官吏因循,不能申明,自今請依成務起請施行。
大理寺的報告首先從《宋刑統》中全文引述了唐朝敕文,然後才據之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這是宋代官僚依據唐朝法律文書的一個極為普通的事例。
不過,故事是個雜貨鋪。
士大夫援引故事,是為了達到自己目的而拿出佐證。
朝廷紛紜或政治鬥爭的背景之下,作為例證所提出的故事,有時會遭到抵制。
比如,在北宋,仁宗在呂夷簡的慫恿下要廢掉郭皇後,遭到范仲淹等一大批言官的強烈反對。
這時,呂夷簡就抬出了故事,說:『廢後有漢唐故事』結果遭到了孔道輔的駁斥:『人臣當道君以堯舜,豈得引漢唐失德為法邪?
』有力的反駁讓呂夷簡語塞。
事見《孔道輔傳》。
還有士大夫出於結黨營私而引用故事,而被皇帝本人抵制的例子。
《張洎傳》載:『尤善事內官,在翰林日,引唐故事,奏內供奉官藍敏政為學士使,內侍裴愈副之。
上覽奏謂曰:此唐室弊政,朕安可踵此覆轍?
卿言過也。
洎慚而退』作為文人的張洎,巴結宦官也要引用故事。
蘇軾在討論科舉制度的上奏中,對有人『欲舉唐故事采譽望而罷封彌』進行了批駁。
此見於《選舉志》的記載。
也有皇帝引用故事,卻遭遇士大夫抵制的情況。
有件事情,蘇軾正是當事人。
《蘇軾傳》載:
英宗自藩邸聞其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知制誥。
宰相韓琦曰:『軾之才,遠大器也,他日自當為天下用。
要在朝廷培養之,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進用,然後取而用之,則人人無復異辭矣。
今驟用之,則天下之士未必以為然,適足以累之也』英宗曰:『且與記註如何?
』琦曰:『記註與制誥為鄰,未可遽授。
不若於館閣中近上帖職與之,且請召試』英宗曰:『試之未知其能否?
如軾有不能邪?
』琦猶不可。
及試二論,復入三等,得直史館。
軾聞琦語,曰:『公可謂愛人以德矣』
這段記載很值得玩味。
英宗還是在皇子時代便已久仰蘇軾大名,即位之後,就想引用唐朝故事,直接提拔蘇軾為知制誥,擔任他的秘書官。
在宋代,知制誥再進一步就是翰林學士,是精英中的精英,宰相與執政大臣多由此出。
不過,皇帝引用故事的提案,卻遭到宰相韓琦的反對。
他認為這樣提拔過快。
猶今日所言,是坐直升飛機。
韓琦說,這樣不但不會給其他士人做出榜樣,反倒還會害了他。
英宗達不到這個目的,又提議讓蘇軾擔任記註,韓琦又反對,說這跟擔任知制誥差不多,不如給個帖職。
即使是這樣提議,韓琦也還是附加了條件的,讓蘇軾參加考試。
英宗很擔心蘇軾考不好,但韓琦卻固執地堅持。
英宗隻得依從宰相韓琦。
結果,蘇軾考得還真不怎麼好,得了個三等,勉強過關當了直史館。
後來,蘇軾還自我解嘲地對人說,宰相韓琦這是為我好。
從上述宰相與皇帝的博弈中,可以窺見在一定時期內中央政治權力消長之一斑。
處於弱勢的皇帝,即使是搬出故事,也難達目的。
北宋呂夷簡欲用故事慫恿仁宗廢後,遭到孔道輔駁斥。
援引故事,古為今用,這是擁有知識優勢的士大夫的擅長。
在崇尚典籍、尊重文化的時代,在法先王向後看的傳統壓倒一切的時代,應用故事,會使士大夫的施事進言顯得典雅博學,有據有力。
這便形成一種別致的壓迫,使人難以不從不聽。
即便不從不聽,也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
不過,故事的應用也具有多目的、多背景。
在很多狀況下,也成為了政治角力、權力博弈的工具,發生著正面或是負面的影響。
應用故事傳統讓古代的史學變得格外發達,《資治通鑒》就是故事集大成的范本。
不過,故事不光隻起到鏡子的作用,而具有工具效能。
為何故事可以超越王朝?
為何故事讓隔世君臣奉為法寶?
這背後可以揭示出的秘密是,悠悠千年,無論如何江山鼎革換代改朝,無論如何『城頭變幻大王旗』,帝國隻有一個,直到20世紀初葉,都未曾消失。
盡管有變異,而更多的則是遺傳。
政策的延續性,不僅讓官僚認同,也讓老百姓深信不疑,而不管皇帝趙錢孫李姓甚名誰。
舉個明顯的例子。
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發佈挾書令,嗣後焚書坑儒。
到了公元前191年,漢王朝已經矗立了13年,才將挾書令廢止。
在這道前朝政令廢除之前,民間深藏的『詩書百家語』一直不敢拿出,埋在地下,砌在夾壁墻中。
政令廢除,古書紛出,才有了千年不息的今古文之爭。
超越了王朝,政策的延續,讓故事一直不故,推陳出新,就像一種西藥名字:長效磺胺。
來源:文匯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