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議和不少,但說到戲劇化,誰也比不上崇禎帝與後金的鬧劇呢。
明明是給大明續命的最好機會,卻被愛面子的皇帝、看熱鬧不嫌事大的文人們折騰成了災難。
明朝末年之所以出現越打越亂、疲於奔命的超級亂象,隻因那是一個看似無解的惡性循環:
後金造反、勢不可當;
朝廷要打仗,就得訓練軍隊、準備大量的物資和軍餉,這都是白花花的銀子;
但朝廷國庫空虛,崇禎又搞不定高官地主,於是就加重對老百姓收稅。
為了省錢,甚至還撤掉了全國的驛站,結果逼出了一個李自成;
雪上加霜的是,當時的明朝境內連續多年發生大規模的旱災、蝗災,老百姓流離失所,急需賑濟,但朝廷急於用錢,不僅不能開展救災工作,各級官員反而加重盤剝;
於是乎,難民揭竿而起,起義此起彼伏,朝廷內外用兵、左支右絀,財政問題進一步放大……
由此可見,但凡上述任何一個環節被掐斷,明朝的危機都有緩解的可能;而相對於搞定天災、地主而言,一系列危機的開端——後金,反而最有可能被當成突破口。
為啥這麼說?
戰爭中的任何一方,都會面臨巨大的人力物力消耗。
當時的後金軍隊雖然在戰場上凱歌高奏,但它早已不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遊擊部落。
公元1631年,皇太極已模仿明朝制度,設立六部管理行政事務。
為了進一步強化君主集權,5年後,他設立了內三院《內國史院、內秘書院、內弘文院》,負責編寫史書、擬訂詔書、頒佈制度等事務性工作。
同年,他還設立都察院,負責監督包括貴族在內的高官。
公元1638年,皇太極改蒙古衙門為理藩院,專門負責蒙古事務。
至此,後金仿照明制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三院八衙門制度,政權封建化初具雛形。
在經濟層面,皇太極也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他提出『治國之要,莫先安民』,一邊將奴隸轉化為農戶,一邊丈量土地、推進耕種。
概而言之,那時的後金,早已跨過了依靠戰爭掠奪就能實現政權治理的階段,面對遼闊的疆域、大量各族人口,皇太極面臨著穩定、發展的現實任務;同時,有鑒於當初莽古爾泰、代善與自己爭權的教訓,身體一日不如一日的他,對於如何妥善分配諸子權利也憂心忡忡。
而對於明朝,稱帝的皇太極也許已經立下了取而代之的終極目標;但在那時,有鑒於雙方綜合人口、實力、資源的巨大差距,換作任何野心勃勃的人,也不敢妄想能在短期內入住中原。
爭取時間、鞏固統治、等待時機,那時的後金也有這方面的迫切需求。
所以,與前幾次互相試探、拖延的接觸談判不同,推行政權封建化之後的皇太極,確實有與明朝談判的真實意願。
而參照歷史上的先例,當面對不利局面,暫時與敵和談不失為一種務實的思路。
西漢初年,國力虛弱、民力疲憊,劉邦經過一次不成功的嘗試後,放棄了以武力解決匈奴問題,西漢王朝從此奉行了持續幾十年的和親政策,為恢復國力、穩定政局爭取了寶貴時間,也為漢武帝發動漢匈戰爭提供了基礎。
唐朝初期,東突厥屢屢南下,玄武門之變後,十幾萬突厥鐵騎甚至抵近長安城外。
面對奇恥大辱,李世民審時度勢、選擇了和談,通過便橋之盟、贈送金銀解決了危機。
短短兩年後,他就抓住對方遭受天災、政治混亂等機會,將其一戰滅國,洗雪了前恥。
因此,對於明朝而言,完全有理由、有條件與皇太極進行談判。
作為帝國權力的執掌者,若不能挽救危亡、安寧黎民,所謂的祖制、個人面子有何存在的意義?
在當時的明朝內部,確實有頭腦清醒之人。
兵部尚書陳新甲就意識到,隻有與後金議和,才能為挽救時局爭取一線出路。
早年間,他就曾嘗試推進此事,當時的崇禎,對此采取了『不支持、不反對』的模糊態度。
公元1641年的松錦之戰後,明軍內外兩線均面臨巨大壓力,崇禎皇帝也對議和產生了迫切訴求。
然而,崇禎雖然動輒對大臣痛罵甚至殺頭,但卻極其愛惜自己的名聲與形象,尤其不願意被那些『清流』文人扣上『卑躬屈膝、對奴低頭』的帽子。
因此,身為大明皇帝,他采取了『暗箱操作』的模式,派陳新甲秘密與後金接觸和談。
何謂『猥瑣』?
這就是。
明朝的皇權可謂登峰造極,根據崇禎前期對大臣的生殺予奪手段來看,他完全有能力、有手段力排眾議、打壓異己;此時面臨著國家的生死存亡,他完全有必要以鐵腕推行這種完全正確的方案,何必躲躲藏藏、授之以柄?
所謂利不可獨、謀不可眾,在關鍵性的戰略事務上,無須在意那些浮於表面、不負責任的輿論;面對難題,人人都會口嗨挑刺,但幾人能夠提出解決方案?
面對陳新甲遞出的橄欖枝,後金果然積極響應,《清史稿》稱,皇太極對此表態:『朕為百萬生靈計,若事果成,各君其國,使民安業,則兩國俱享太平之福』。
雙方很快進入了實質性的具體條款商議階段。
但一些大臣聽到風聲後卻表示強烈憤慨,紛紛上奏表示反對。
此時的崇禎,可以或軟或硬,講道理、擺事實,實在不濟就動用帝王權威,擺出一副『天下是朕的,後果我來擔』的勇氣。
甚至可以像當初赤壁之戰前年紀輕輕的孫權那樣,抽刀砍掉桌角、警告反對者死。
崇禎平時裡殺的朝廷大員多了去了,很多甚至是因為雞毛蒜皮之事,如今既然涉及到自家王朝的生死,那還客氣個啥?
想當初,面對突厥兵臨城下,久經沙場的大唐將士同仇敵愾、紛紛請戰;但李世民敏銳地指出,當前國家疲憊、百姓思安,如果不能一戰將敵人打得傷筋動骨,選擇動手隻會招致曠日持久的拉鋸戰。
因此,最佳的方案莫過於啖以金銀、麻痹對方的意志,隨後休養生息、尋機一擊制敵。
事實證明,真理總是掌握在少數人手裡。
然而,堂堂大明皇帝卻選擇了抵賴,他一邊表示『不是我、誰說的、沒有的事』,一邊寫親筆信給陳新甲,再三叮囑『可要管好嘴巴』。
公元1642年,心急的崇禎再次寫信催促陳新甲趕緊推進和談。
但事出巧合,當時的陳新甲剛好外出,使者不知信件內容,便跟往常一樣留下便走;
陳府的家童自然也不知來信內容,以為隻是普通文件,便也像往常那樣交給各省駐京辦傳抄。
如此一來,和談之事人盡皆知,輿論嘩然。
但議和條款真的對明朝不利嗎?
其實,皇太極提出的要求很簡單:明朝承認其地位,雙方劃界而治,開展互市。
也許略顯不公的一條,就是『每歲明朝饋清國金萬兩,銀百萬兩,清國饋明人參千斤、貂皮千張』。
但你知道當時明朝每年的軍費是多少嗎?
崇禎三年《公元1630年》,明朝增收的『遼餉』達685萬兩;崇禎十年,又增加280萬『剿餉』;十二年,增加『練餉』730萬兩。
這就是明末著名的『三餉』,原本隻是臨時加派,後來都變成了持續性的常規征稅。
如果這些令人恐怖的稅收能夠中止,又有幾人願意落草為寇?
如果結合當時的戰局來看,上述條款對於明朝來說相當有利。
這也體現出雙方都希望暫時緩和局面,先處理好內部問題、再圖後舉。
因此,當和談消息泄密後,崇禎完全可以拿出帝王的霸氣與自信,順水推舟、借坡下驢,既能體現對實幹派官員的保護與支持,又可彰顯自己敢於擔當、為了國家忍辱負重,還能激勵那些內心支持議和、但懼怕言官吐沫的中間派官員。
畢竟在當時,並非人人都『站著說話不腰疼』,那些沉默的大多數中,不乏陳新甲的支持者;他們所需要的,是一個敢於旗幟鮮明亮出觀點、引領方向的皇帝。
然而,崇禎皇帝竟然翻臉不認賬,忙不迭地跟那些酸腐文人站在一起,義正詞嚴地對陳新甲進行指責。
自己冒著通敵風險替崇禎幹臟活累活,一遇到問題卻被對方毫不遲疑地出賣,可想而知,那一刻的陳新甲有多麼地絕望。
想到無論何談成功與否,自己都難逃一死,陳新甲決定孤註一擲,他為自己寫了一封申辯書,其中引用了大量崇禎皇帝本人的原話,以證明和談完全出自聖意。
他希望以此迫使崇禎接受現實、堅定議和決心。
但陳新甲還是高估了自己的皇帝。
看到他的申辯書後,崇禎惱羞成怒,立即將其斬立決,理由非常的無厘頭:幾個月前『流寇』攻陷鳳陽,羞辱了朱家祖宗陵寢,應追究兵部尚書的責任。
陳新甲之死,不僅斷送了明清議和的可能,還造成了大臣對崇禎的徹底不信任:既然替你幹活隻會導致身敗名裂,那還不如混日子坐等改朝換代。
從此之後,面對國家大事,明朝群臣大多一言不發、沉默應對;即使迫不得已必須發言,也隻都講一些套話、場面話。
對比冷靜決絕的劉邦、李世民,崇禎可謂毫無主見、隨波逐流,他以一番讓人摸不著頭腦的神操作,親手扼殺了自己的最後一絲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