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關於清朝的影視作品中,經常看到有一個內容,就是皇帝賞賜有功的大臣,這時候太監總管就會喊:賜雙眼花翎,加太子太保,賞穿黃馬褂。
不僅如此,還有皇帝身邊的一些侍衛,沒有穿鎧甲,也身著黃馬褂。
那這個黃馬褂到底是有什麼寓意呢?
中國封建歷史中,黃馬褂是在清朝才開始出現的,最初馬褂這種衣服是滿族服飾的特色,因為馬褂設計的款式寬松舒適,非常適合騎馬狩獵,平時生活中穿著也很舒服。
時間久了,清朝皇室成員平時參加重要場合或者宴會等等都穿著黃馬褂出席。
一、職業裝
在黃馬褂的初期,這是作為一種職業服飾,隻有上朝的時候才穿著,不過隻有使用穿著的權利,並沒有擁有的權利。
如果衣錦還鄉或者因故不在這個位置上了,黃馬褂就會被收回。
《嘯亭續錄·黃馬褂定制》中有這樣的記載:『凡領侍衛內大臣,禦前大臣、侍衛,乾清門侍衛、外班侍衛,班領,護軍統領,前引十大臣,皆服黃馬褂』
就是說皇帝周圍的人都要穿黃馬褂,如果是隨皇帝出宮巡視,也要穿黃馬褂,就相當於現在公司上班的工裝,隻是那時候是為了烘托出皇室威武的氣氛來,顯示皇室的威嚴。
二、賞賜宗室群臣
皇帝經常賞賜給宗室、武官或者文臣黃馬褂,其中給武官獎賞的條件一般都是:在八旗各種武比取得第一名的成績,要麼就是帶兵打仗大勝歸來,皇帝賞賜隻是為了讓他們高人一等。
如果統治者心情好,還會賞賜給身邊的普通人,就像慈禧有一次就把黃馬褂賞賜給了她的火車司機。
作為皇家服飾,穿著黃馬褂,就代表你是皇帝親信或者有功之臣,所以文武百官都以得到黃馬褂為榮,受賞賜得到的黃馬褂可以在平時隆重的場合穿著。
只要不犯錯誤,黃馬褂就不會突然被收回。
三、行圍馬褂
清咸豐前,在秋收的時候,皇帝每年都會到木蘭《現在叫圍場縣,離著河北承德有400公裡》進行打獵,在行圍的過程中,只要是參加的文武官員射中了獵物,或者打獵結束後遇到獻禽的蒙古人的時候,皇帝都要賞賜黃馬褂。
這種行圍馬褂和朝堂上賞賜的黃馬褂還是有區別的,這種行圍馬褂隻能在下次行圍的時候穿,平時是不允許穿著的,隻能放到家裡進行供奉。
如果為了顯示自己偷著在其他時候穿,會被覬覦皇權罪進行處置。
通過以上的內容可以看出,清政府的皇帝,喜歡把不值錢的東西,當做盛大的恩賜進行獎賞。
其中還包括三眼花翎,其實就是三個圈的孔雀羽毛,硬被皇帝說成了隻有皇親國戚或者重大有功之人才能獲得的象征,而外姓大臣們卻很少獲得。
自太平天國崛起之後,清政府賞賜黃馬褂的大臣,基本都是與鎮壓太平天國有功的人。
到清朝晚期,黃馬褂到處都是隨處可見,只要是哄慈禧高興就能獲得。
到後來黃馬褂、頂戴花翎包括爵位,都可以用錢來買,並且可以隨便穿。
其實黃馬褂在清朝並沒有什麼權利,隻是一種榮譽的象征,只要能獲得黃馬褂,肯定是對皇上有功之臣,皇上身邊重要的人,也算是一種精神上的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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