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怎麼回事,這幾年『剩女』這個詞甚囂塵上。
記得《我愛我家》裡,賈志新曾經說過:『大齡女青年,是比就業更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多少不安定不團結的因素打你們這兒來啊』這句話說在二十多年前,仿佛是為今天的社會輿論作的註腳。
媒體也特別配合,於是這幾年,我們看到了許多剩女被騙財騙色的新聞,一般模式都是某渣男冒充領導幹部或者軍人,騙取某急於出嫁的『剩女』的好感,然後以各種借口騙得女子傾家蕩產。
這樣的新聞看多了,甚至覺得『剩女』可以跟『二百五』劃等號。
歷史上也有不少這樣的渣男,專門騙取女子的歡心,然後騙財騙色。
九百多年前,有一位大名鼎鼎的才女就遇到了這種事,她就是李清照。
面對禽獸一樣的丈夫,她的選擇是同歸於盡。
李清照的第一段婚姻還算美滿,丈夫趙明誠是朝廷命官,還是一個金石學家,專門研究古文字、碑文、拓片等東西,還寫有一部學術專著《金石錄》。
他與李清照之間共同語言肯定沒問題。
『靖康之變』後,趙明誠夫婦跟著南宋朝廷逃到了南方,趙明誠被封為湖州知州,但是上任的時候,他沒帶夫人李清照一起去,也許此時夫妻感情出了什麼問題。
甭管怎麼樣,趙明誠在上任途中病逝。
李清照為此非常悲痛。
就在這段感情空窗期,一個男人出現了,他也是個當官的,右承務郎張汝舟,軍隊中的一個小官吏。
他派來媒婆說親,然後親自上門獻殷勤。
此時李清照住在其弟弟家中,他弟弟也極力想要促成此事,自己也減少點負擔。
李清照此時也49歲了,眼睛都開始花了,她當然希望能有人照顧,自己也免得看弟弟的白眼,因此輕率就答應了。
結婚之後出事了,原來張汝舟就是圖李清照的財產來的,他知道李清照和趙明誠夫婦當年存了不少金石古董,想要通過結婚的手段將東西騙到手。
誰知道李清照防范很嚴,根本不讓他碰那些古玩。
一來二去,張汝舟不耐煩了,開始日夜打罵。
無法忍受的李清照將張汝舟告上法庭,她所告的不是家庭暴力,這個在宋代告了也沒用。
她告張汝舟『考試作弊』,即所謂的『妄增舉數入官』。
在宋代,如果一個考生參加過多次科舉考試而沒過,只要到了一定年齡和超過一定的考試次數,他就可以申請免考而直接取得官職。
這個年齡和次數限制各個時期略有不同,大約是40歲和六次。
張汝舟虛報了自己參加科舉考試的次數,從而得到舉人的功名,進而當官。
李清照告丈夫的行為算是玉石俱焚。
朝廷經過查實下來,張汝舟被罷官流放,而李清照則要入獄兩年。
因為在宋代,如果膽敢控告尊長,包括父母、祖父母、丈夫等人,即使告對了,原告也必須坐牢兩年。
當然李清照還算幸運,入獄九天,就被一位當官的遠親綦崇禮搭救出獄。
這段關於李清照的二婚風波就來自她給綦崇禮的感謝信。
歷史學者們對於李清照的二婚有兩種看法,有人認為確有其事,有人認為無稽之談。
宋代讀書人都認為此事屬實,明清兩代的讀書人持否定的態度。
但是有一點他們是相同的,他們都認為李清照的再嫁是一種失節,是丟人現眼的事情。
無非是宋人以諷刺的態度看待李清照,明清人則認為李清照不可能做出這種丟人的事情。
為什麼他們會覺得李清照二婚是丟人的事情?因為從宋朝開始,寡婦再嫁就被理學家們當成大逆不道的事,理學大師程頤就曾說過:『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說的就是寡婦應該寧可餓死也不能再嫁,因為再嫁會玷污先夫的名譽。
這句話被朱熹到處宣揚,盡人皆知。
因此無論是相信與不相信這件事的人,都覺得李清照再嫁是人生污點。
可憐李清照,文章詞作、文筆才情比這些食古不化的臭文人不知高了多少,死後卻還要受他們的非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