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軍隊燒殺想象圖
頭條問答上有一個問題,問的是『為什麼古代打仗勝利的一方總要燒殺搶掠,侮辱婦女』?
其實這裡涉及到一個很多朋友沒有注意到的問題:
古典帝國的士兵究竟為什麼打仗?
古代的君王和統帥又靠什麼讓士兵心甘情願去赴湯蹈火?
答案就是四個字:
功名利祿。
而古代君王和統帥又靠什麼讓將軍和士兵寧願戰死也不投降呢?
三個字:
殺全家。
這不是開玩笑,所以我們看到項羽滅秦時,秦將章邯投降項羽,20萬秦軍戰俘不擔心秦朝的安危,而是擔心自己留在秦朝控制區的家人的安全:
章將軍等詐吾屬降諸侯。
今能入關破秦,大善;即不能,諸侯虜吾屬而東,秦必盡誅吾父母妻子。
——《史記·項羽本紀》
轉到了東漢末年,關羽為什麼一定要把將士的家屬集中居住?
就是為了控制將士奮勇殺敵,而關羽軍家屬後勤基地江陵被呂蒙占領後,關羽的『人格魅力』也就沒有了,麾下荊州兵要麼潰散,要麼投降東吳。
古代軍隊
同樣,三國時期最仁義的劉備方,注意,這不是諷刺,在聽到黃權投降曹魏後,左右提醒劉備按律應該『盡誅黃權妻女』。
南軍敗績,先主引退。
而道隔絕,權不得還,故率將所領降於魏。
有司執法,白收權妻子。
先主曰:『孤負黃權,權不負孤也』待之如初……蜀降人或雲誅權妻子,權知其虛言,未便發喪。
——《三國志·黃權傳》
陳壽在《三國志·黃權傳》裡說的很清楚,黃權投降,就要執法,執什麼法?
自然是投降殺全家的法律,所以才會有『蜀降人或雲誅權妻子』,這裡的妻子指的是黃權妻妾以及兒女。
換言之,古代再仁義的君王,他在處理投降將領和士兵時都會采取『殺全家』的威懾方式。
所以我們看到明末劉宗敏等人為了表示自己忠於李自成,願意和李自成戰鬥到底的決心,紛紛殺掉自己的妻子,這裡的妻子同樣指的是妻子與子女:
宗敏還,殺其兩妻,謂自成曰:『吾死從君矣』軍中壯士聞之,亦多殺妻子願從者。
——《明史·李自成傳》
劉宗敏等李自成的追隨者用『自殺全家』的方式,表示了自己願意追隨李自成到底的決心。
西方有一句諺語,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
既然古代軍官和士兵打仗輸了,投降敵軍了要付出『死全家』的代價,那麼為什麼還有人投軍效力呢?
自然是為了功名利祿。
大家不要以為『當兵是為了發財』在古代是潛規則,恰好相反,這是明規則,是能寫到奏折裡給皇帝看的明規則。
比如在明朝萬歷援朝之戰時,就有大臣給萬歷皇帝在奏折裡明說南方人當兵就是為了升官發財:
我浙江俱是富家子弟,招募而來,又與馬軍不同,皆是為名利而至,攻城略地,實肯向前。
這可不僅僅是浙江人,同時參加援朝之戰的明朝廣東水兵遊擊張良相在給皇帝奏折裡也說了,士兵們都是為了錢而打仗:
眾軍離鄉背井拋棄父母妻男……戍守異海不辭辛苦者,圖維報效,覬覦錢糧。
統帥浙江福建水兵的遊擊賈祥在奏折裡說的更直白,告訴皇帝,士兵們不遠萬裡來打仗,您真以為是被您道德感召?
不過就是為了錢。
水陸各兵舍家忘身,服役異國,豈真重義而捐軀命耶?
不過離家逾遠,得餉逾厚。
同樣的,古代歷史上以『能戰』、『敢戰』著稱的軍隊,差不多都是所在時代軍餉福利最好的軍隊。
趙文卓扮演的戚繼光
比如嶽飛的嶽家軍,嶽飛自己雖然曠古絕今的清廉,但是嶽家軍卻很會經商,掙錢很多的:
上謂檜:『聞飛軍中有錢二千萬緡,昨遣人問之,飛對,所有之數蓋十之九,人言固不妄也。
今遣琚往,縱不能盡,若得其半,亦不少矣。
又歲計所入,供軍之餘,小約亦數百萬緡。
嶽飛是承認嶽家軍有經營款1800萬緡的樣子,也因為嶽家軍能掙錢,所以嶽家軍待遇也是南宋最好的:
劉太傅《劉光世》一軍在池陽,月費二十六萬七千六百九十貫三百文,米二萬五千九百三十八石三鬥……紹興八年,餘在鄂州,見嶽侯軍月用錢五十六萬緡,米七萬餘石,比劉軍又加倍矣。
同樣,戚繼光統帥的『戚家軍』拿著的是當時明朝第一高薪,一個月1.5兩白銀,而且還從不拖欠。
所以,在古代,越是知兵的統帥,越是要滿足軍隊『發財』的願望,所以我們看到歷史上統帥以『城破之後大掠三日』用來激勵士兵特別好用。
使用過這一招的包括魏武帝曹操、唐太宗李世民、後周太祖郭威、宋太祖趙匡胤、明太祖朱元璋、明中山王常遇春、開平王徐達……
比如《舊五代史·周世祖本紀》就記載了郭威指揮禁軍攻破後漢首都汴京後允許士兵搶劫:
丙戌,威入京師,縱火大掠。
北宋平定後蜀後,盡管後蜀是投降的,但是宋軍依然在成都劫掠:
全斌及崔彥進、王仁贍等日夜宴飲,不恤軍務,縱部下擄掠子女貨財,蜀人苦之。
曹彬屢請旋師,全斌等不聽。
如果違背了自己的承諾,縱然是李世民這樣的『天縱之君』,將領們也敢直接正面懟上去。
李世民畫像
李世民在征討高句麗時,對白巖城不投降非常憤怒,於是下令:『城破之後,立即屠城,將財物、女子賞給將士』但後來白巖城守不住派人請降,李世民同意了,結果招致麾下大將的不滿,領頭的就是徐世績,他率領幾十個軍官向李世民呈情,李世民看著架勢,立刻下馬道歉,並且答應自掏腰包補齊將士們的經濟損失。
李世勣見上將受其降,帥甲士數十人請曰:『士卒所以爭冒矢石、不顧其死者,貪虜獲耳;今城垂拔,奈何更受其降,孤戰士之心!』上下馬謝曰:『將軍言是也。
然縱兵殺人而虜其妻孥,朕所不忍。
將軍麾下有功者,朕以庫物賞之,庶因將軍贖此一城』世勣乃退。
——《資治通鑒》
綜上訴述,在民族主義勃興之前,古典帝國軍隊打仗就是為了『升官發財』四個字,而古代軍法又特別嚴酷,動輒殺全家,在這種嚴酷的軍法之下,軍隊勝仗之後,燒殺搶掠既可以發財,同樣也可以舒緩士兵緊繃的神經。
別說古代了,即使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斯大林都認為遠征歐洲的蘇軍士兵百戰餘生,戰士們和婦女們逛一逛,拿點東西,不算什麼。
《《同斯大林的談話》,[南斯拉夫]吉拉斯著,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