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是無底的大海,可以淹死人格、良心和真理』有錢不僅能使鬼推磨,甚至能使磨推鬼。
古往今來,有很多人為了金錢,泯滅了自己的良知,甚至到最後的人性。
而且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很多統治者十分痛恨貪財,他們采取了雷霆手段,但很多時候,也不能抑制罪惡滋生。
但愛財,應該取之有道,不能為了錢失去自己的良心。
而明朝皇帝朱元璋就十分痛恨那些貪財的人,為此他使用了雷霆手段,頒佈鐵律:凡貪污60兩就立斬。
但是依舊有很多人為了錢而喪失自己的良知,在斬頭的邊緣瘋狂試探。
那麼60兩當於如今的多少錢?
為何值得他們如此拼命?
白手起家朱元璋
朱元璋,明朝的開國皇帝,而且在歷史上鼎鼎有名。
當然,這種有名不僅是因為他當皇帝,而是他在當皇帝這條路上的奮鬥經歷,可謂是十分勵志的草根逆襲之說了。
他跟漢朝的開國皇帝劉邦一樣,是少有的白手起家創業的人,相對於劉邦這個沛縣的混子,朱元璋更慘。
劉邦至少在吃的方面不用拘謹。
但朱元璋不一樣,他不僅葬不起自己那餓死的父母,甚至自己也差點餓死。
為了能活下去,在民不聊生的元朝末年,他乞討過,當過和尚。
但是在寺廟的時候,他也是被排斥的那個,所以他一氣之下,出來想當草寇,挽救這些黎民百姓。
他雖然沒有像陳勝吳廣那樣發出『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的豪言,作為草根,他是一無所有,隻有乞討的破碗,但是作為揭竿起義的一員,他有才能,可謂是天選之子。
在反對元朝暴政統治的路上,朱元璋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將元朝統治者趕出北京,又與陳友諒最後決戰於鄱陽湖,以他的勝利為結束。
在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北京稱帝,成為明朝的開國皇帝。
鐵血政策治貪污
雖然成為了皇帝,但是朱元璋是從最基層上來的,他深知百姓的不易,所以他並沒有貪圖享樂,甚至自己以身作則,成為一個兢兢業業工作的勞模。
早期的時候,他直接取消了曾經幫皇帝處理政事的丞相,直接讓六部受他垂直管轄。
而且為了管理好明朝,他每天勤於政務,不假手於他人,這種精神也被他的兒子朱棣繼承了,明成祖朱棣儼然也是一個勞模,到朱瞻基的時代,才有了宦官幫忙處理政務的先例。
這是後話,按下不說。
專心於政務,隻是朱元璋的一個品質之一。
因為他是從農民甚至難民裡面出來的,所以知道『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思想。
早期的他,就知道朝廷的一些官員喜歡貪污錢財,所以專門制定了鐵律:貪污60兩就得斬頭。
開始時,或許有一些大臣還心存僥幸,覺得朱元璋不會為了區區60兩,就斬殺朝廷的官員,所以盡管如此,他們還是貪。
再說,60兩太低了,貪污的人比比皆是,人多了,皇帝也不會責罰這麼多人的。
但朱元璋是個說到做到的人,而且他沒有法不責眾的意識。
所以,一旦有人貪了,那就是斬頭。
據相關的資料記載,朱元璋時期,因為貪污就殺了差不多十五萬人。
無論是在古代還是現代,這都不是一個小數目了。
數字隻是一個籠統的看法,明朝的四大案中的胡惟庸案就是典型的貪污案,為了懲治貪官,朱元璋把曾經跟著自己一起打江山的人都給滅了,固然有政治需要,但是這也能看出他治貪的決心。
據悉,這個胡惟庸案中,一共斬殺了一萬多人。
午門血流成河,朝廷人人自危。
但是,貪官就像是飛蛾撲火一樣,殺了一批又來一批,屢禁不止,屢禁屢犯。
原因,到底是為何呢?
要命的60兩白銀
要想弄懂明朝官員們為何屢禁不止、屢禁屢犯的貪污行為,就得先盤點一下明朝的60兩白銀價值幾何。
據後來的研究和相關資料記載,明朝的一文小銅錢大概能買上兩個饅頭,而一兩銀子差不多一千文大銅錢,一文大銅錢差不多等於十文小銅錢,所以60兩銀子差不多可以買到十二萬個饅頭。
按照現在的物價,人民幣一塊錢能買到一個饅頭,所以差不多60兩銀子相當於現在的十二萬。
十二萬,對於朝廷那些大官,以及一些商賈之人來說,確實比較少了,但是對於普通的,老百姓來說,也是一個天文數字了。
畢竟,依照今天的收入水平,都有很多人年薪沒有達到十二萬,所以明朝那些官員們貪污60兩,差不多就是貪污了普通人一年的工資收入。
更何況,明朝的普通人遠遠沒有今天的收入,因為他們的收入方式單一,一年最多也就不過三四兩銀子。
那麼,這麼一換算之後,那些貪官們眼裡不值錢的60兩相當於普通百姓的十多年生活費,朱元璋曾經就是普通百姓,他當然痛恨這些不知60兩銀兩為幾何的貪官了。
但是由於明朝的公務員相對於其他朝代的公務員,薪酬普遍低,而且相對於其他朝代的同職位來說,要管事情多,事情多,打點以及人手雇傭就多,花錢自然就多了。
畢竟不是人人都是海瑞,當官也自己搞小農經濟,別人做不上他的生意。
所以這些貪官們就算是殺頭,也要前仆後繼的貪了。
結語
在明朝,60兩的價值也不是很高,尤其是處在朝廷中樞位置的大臣來說,那60兩雖然不說是不值得一提,但是至少是對他們來說沒有多大的價值。
但是自古以來,人才財死的比比皆是,只要利益,都想沾一點,管他是60兩還是600兩,所以他們還是前仆後繼的貪財,即便是掉腦袋也不怕。
但是那錢都是百姓辛苦繳稅交的,是百姓的辛苦錢,再貪再愛財,也應該取之有道。
可見,很多時候,錢財確實很重要,但是它跟我們的良知比起來,就不值錢了。
雖然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但是錢財的得來之處要符合法律,不要為了財,連最後的命都不要了,畢竟命跟財比起來,更是值錢。
而且從古至今,靠自己本事獲得正義之財的人比比皆是,為何不做一個正確掙錢的君子,而要做一個朝不保夕的貪官呢?
畢竟,正義君子錢財、良知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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